【黄志华blog】黄沾旧文拾遗:谢文友谈歌词
林振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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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字原载1977年9月21日《明报》副刊「黄沾随笔」   前几天,《成报》的周慕瑜先生在专栏中齿及在下的粤语流行曲词,语多过誉,实在令我非常惭愧。   我写的歌词,竟然引起了文友的注意,不但很受宠若惊,也很始料不及。今天趁写稿未有题材,就谈谈一己写歌词的动机和感受。顺便也对文友表示一下关注拙作的谢意。   我写歌词的动机,说起上来十分庸俗——只为钱。   不为发表欲,不为表现甚麼心中感受,只为了歌词所能换来的钞票。   写歌词与我写稿动机,很有不同。我写稿,虽然也拿稿费,同时也很斤斤计较数目的合不合理,但酬劳却最多只是第三重要。   我写稿,是一向发表欲的满足第一;「以文会友」,和读友、文友交通第二;稿费的重要性,只排第三。   写歌词不同。动机纯是商业性的。平时很不想写,唯一能令我勉强执笔的原因,是因为钱。   而有了钱,就不问题目是否喜欢,内容是否真情实感,也照样写起交货。   当然,我有点职业道德;写的时候,会很花心血。有时写一首歌,会连续写五六晚通宵。但这只是钱作怪,与一己的创作态度没关系。   因为歌词通常是别人定题目的,题目一下,能随自己喜欢而发挥的自由之少了。   而我是对粤音声韵是个完全不通的人,前些时「自由谈」登过一篇文章,说我不通粤韵,批评绝对有道理。这问题前辈吕大吕先生也曾指出,而且还答应过教我。但我这人几年来却抽不出时间去学,所以至今仍未向吕先生执弟子礼,也因此而至今仍是不通粤语音韵的写词人。   我的歌,倒字,错韵的例子,多得自己想起来也面红。但按谱填粤词,实在是难事;至少对我这力有不逮的人是如此。所以有时为了求通顺达意,就往往连这些「不倒字」、「不错韵」的最起码要求,也硬作牺牲了。   这些都是十分不对的。我有时交了卷换了钱,也颇过意不去,但实在自己程度如此,在未能求师力学之前,也无法可想。 
2007年06月17日 07点06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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