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谁判呢
刑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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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hei201 楼主
比如一个大陆的人在大陆策划,但去香港犯罪,但又在大陆落网,因归哪方审判
2007年06月15日 09点06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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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犯罪的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这是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
2007年07月21日 09点07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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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晓得哦,书上就是这么写的,不是每个行为都适用吗?我刚学法律,可能说的不对哈,大家多多指教
2007年07月22日 04点07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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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来讲应当适用属人原则
2007年07月23日 13点07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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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陆策划,其中就是为犯罪作准备,可能是人员、物质、精神上的这个也是属于犯罪行为,而行为地在大陆,所以是归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
2007年08月31日 00点08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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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国与国之间应当适用属地原则,但是,香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仍然是在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虽然大陆的法律与香港的法律有所不同,但是犯罪领域相同,所以,我认为归哪里判都行(不过,侧重于在香港),因为我们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如果,行为人是去外国犯罪,一般情况下应该由外国判。因为行为人破坏的外国的秩序,所以应该由外国判。
2007年08月31日 02点08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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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归中华人民共和国了,可是要清楚的是,我们现在实行的是一国2制,香港的刑法跟大陆的刑法是不一样的人家题目问的是要归哪边管辖,你一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想推个干净了?我想应该是是香港那边审吧,因为那里是犯罪结果地
2007年08月31日 17点08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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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了,理由就是我国刑法定罪上的“行为结果择一说”。行为结果其一在大陆发生,都可能被大陆刑法调整。退一步说,就算行为与结果都不发生在大陆,都可能根据我国刑法空间效力中的“普遍管辖”原则在大陆被捕,(eg.海盗罪,毒品犯罪),处理结果为或起诉或引渡。
2007年09月11日 15点09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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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
2007年09月12日 00点09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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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了我,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刑法。这个案件无论是原因还结果都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所以不存在刑法第6条第3款的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8条,除在本法附件3以外,其他法律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适用,而刑法不是附件3里的,所以应该是在香港。(貌似一共是这样4个例外)1。享有外交豁免权和外交特权的人,按外交途径解决。2。民族自治区,有变更使用刑法的权利。3。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4。特别行政区
2007年09月12日 01点09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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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别行政区管辖
2007年09月13日 02点09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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