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10
我在你旁边的旁边,站位如感情,中间隔了个艺兴。
我点头,我配合,我却很少和你正面的交谈和互动。
我尽一切可能帮助你,然后得你私底下真挚的谢意。
我总是在你谢我的时候,趁你不注意在你脸上亲上一口,然后转身挥手示意。
那一切都是我应该的,鹿爷年纪长,罩着你们天经地义。
有一天上网,看都有人说我是你的脑残粉,叫我鹿配合。
我抱着电脑发愣。
对着电脑太久,眼睛果然受不了,酸酸涩涩的,很不舒服。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但是旁观者永远不知道当局者看清时的心情。
难得糊涂。确实是,难得。
时常清明得仿佛全世界都无遮无拦。
呵,什么时候吴亦凡就成了我的全世界了?
太清楚了,我的那个世界太清楚了,一丝遮掩也没有,当然,这些都是针对我。
对于艺兴,你压抑得太久,掩藏得太深,那感情,还似有了年头的酒,越埋越醇。
我热爱祖国的土地,但是我却想回到韩国,那样我就可以在你躺下睡觉的时候,偷偷钻到你的被窝里,把你往里面挤,然后安稳地霸占你半张的床,从背后搂着你。
听你变得规律的呼吸,我总是会看着你背影想,为什么会喜欢你。
喜欢那个明明答应我要试试却在迪士尼披上艺兴外套的你;那个在舞台上公然给艺兴擦汗戳酒窝的你;那个在艺兴受伤时丝毫不掩饰给艺兴揉腰的你……
有些事,拼命想忘记,却偏偏刻进了脑海里,融入了骨髓里。
我记得那次机场,我吃着冰激凌,然后看着你们笑着打闹,勾肩搭背。我拿着冰激凌走到你身边,你却突然转身,背影笔挺,一身利落。
有时候,想着想着,我就偷偷爬回自己的床上,盖上被子,想些开心的事情。
比如我拉上你出去吃饭,两个人像偷情似的被人拍了个正着;在南京,我伸手邀请你跳的那支短暂的舞蹈;在成都,我伸长脖子把脸凑到你的面具上。
那个面具,是你要给艺兴带,艺兴嫌弃地转开头取的面具。
吴亦凡,你说为什么我回忆些快乐的事情,都能掺杂出这么多的愁绪来。
想来想去只想到一个原因——你不爱我。
有时候,我会很深沉地考虑人性,没考虑出什么深刻哲理来,就是觉得人始终是不纯粹的动物。
就像我对艺兴,嫉妒得要命,爱得那么委曲求全的人偏偏喜欢你,喜欢到不敢告诉你,但是我也疼惜你,看你受伤心底难过,看你在舞台上跳舞散发着魔力,又佩服得很,看你温柔的笑意,又觉得很喜欢。
时不时的,我会歇斯底里地想要撕破脸皮抖落一切,可是我舍不得啊,无论是我爱的人,还是我爱的人爱的人,都是我生命中太重要的人。
是不是有人说,人心麻木到一定程度,就会彻底无感。
我想,我是汇通天地,猛然醒悟了。
我能够在你和艺兴打闹的时候安然地握着我的魔方,手指不停,翻出一朵花来,偶尔看你们一眼,低头继续。
转完那个魔方我“噌噌”下楼,买了十二杯奶茶,一口气提上了楼。
给K队送了六杯过去,拎着六杯回了宿舍。
你吸了一口,然后问我,怎么想到请喝奶茶?
我抖抖肩,因为我高兴。
因为我高兴,高兴我终于能摆脱因为看到你和艺兴亲密而难过的梦魇。
可是人呐,总要为自己的自大自负负责。
心麻木到一定程度,会反弹。
那些无关痛痒,是障眼法,让你放松警惕,最后让你痛彻心扉,时时铭记。
得奖那一天,我含泪看着你们泣不成声,互相扶持,于是终于承认,一年半,终究敌不过四年。
吴亦凡,不,鹿晗,我认输。
在这场自我较劲的比赛中,吴亦凡,你甚至没有参加。
那天回去,我把钟大拉出了你的房间,然后对着你说,吴亦凡,我们散了吧。
散了吧,也许这也是我的一厢情愿,在你的眼里,或许我们根本没有成过。
你抬头,说好,眼眶依旧红肿。
吴亦凡,如果你的眼眶是为我而红,那么我愿意自扇巴掌。
鹿晗,你那么爱他,怎么舍得他难过。
可是他的眼泪,却从来不是为你而流。
而你拼命忍住的眼泪,却在他无动于衷地应好的时候,流了满脸。
曲终人散悲欢尽,终究没能赢得一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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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31日 07点0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