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ofjyj130125◆翻译◆JYJ和SM调解破裂—压迫时代可否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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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maowuhan 楼主
这个贴子是我12年8月份翻译的,贴在这里是想让大家知道JYJ所走过的艰难的道路和正义人士对此的评论。
2013年01月25日 09点01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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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maowuhan 楼主
原文出处:韩网 http://news.nate.com/view/20120812n05590
Translation Credit : http://dedicatee.wordpress.com
分享:jyj3
中文翻译:吧主本人maomaowuhan
2013年01月25日 10点01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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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maowuhan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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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120812 JYJ和SM调解破裂—压迫时代可否终结?
原文出处: http://news.nate.com/view/20120812n05590
Translation Credit : http://dedicatee.wordpress.com
分享:jyj3
中文翻译:maomaowuhan
[Medias]已经拖了3年之久的SM和JYJ之间的法律争端将在9月份结束。实际上,双方争论的细节在于被提交仲裁/调解的“双方协议(或叫合意)”。 此刻“双方协议(或叫合意)”这个词让人注目,这是因为关于专属合约的纠纷法庭早已经裁决JYJ胜诉。
在2009年,JYJ向法庭申请针对SM的假处分以终止专属合约的效力,而SM提起诉讼要求证实专属合约的效力并要求损害赔偿。〔译者注:SM提起的诉讼已经在2012年5月完成了所有听证,因此这个诉讼也将在9月份进行宣判。〕于是,JYJ也提起诉讼要求证实其专属合约无效,因此,他们之间的法律纠纷已经持续了3年。
乍一看好像诉讼还未得到解决,但是法庭不仅已经驳回了SM针对JYJ的反对理由,而且也驳回了SM提交的假处分(该假处分要求终止JYJ和C-JeS公司之间专属合约)。另外,法庭还判决SM不能干涉JYJ的独立演艺活动。当然,尽管有法庭的判决SM干涉JYJ出现在媒体上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JYJ的假处分坚持“我们想从不公正的合约束缚上解脱出来”已经作为一个结果被部分地接受了。法庭承认SM和JYJ签的专属合约是不公正的合约。这意味着双方最重要的争论即合约是否公正已经由法院裁决:这是一个不公正的合约。
法庭已经明确了JYJ的专属合约是不公正的,但考虑到诉讼中有关利润分配的部分,法庭对判决采取分步进行,而且法庭想要促成双方达成“双方协议”。这意味着双方只有关于利润分配的纠纷还未得到解决。因此现在JYJ和SM之间的话题就只剩下有关在日本活动期间JYJ没有收到的利润的一个双方协议。〔译者著:JYJ的法律代表提示SM没有提交在日本活动期间的适当文件。〕
2013年01月25日 10点01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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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maowuhan 楼主

现在看起来,成员在日本活动期间的利润分配是双方剧烈冲突所在。合意在法律中表示“相关多方达成一致意见”。当论及某事是对是错时我们不用“合意”这种法律手段。当双方就大体方面达成一致,只剩下一些观点上的冲突时,我们才使用“合意”,纠纷双方自己来解决这些冲突问题。
与SM和JYJ专属合约相关的争论已经结束了,JYJ是赢家。法庭只是建议双方通过仲裁来理性地解决余下的纷争,这是因为有关利润分配双方的意见分歧太大了。重要的是双方要达成一个适当的协议太难了,因此法庭将在9月做出终裁。
大家要注意一个事实:法庭在2月份就驳回了SM就法庭批准JYJ假处分申请所提出的反对,也驳回了SM要求终止JYJ和C-Jes之间专属合约的假处分申请。〔译者注:JYJ和C-Jes之间签的不是专属合约,而是欧美中国明星常与经纪公司签的普通代理合约〕该事实很值得关注,因为法庭已经很清楚地表明这场争端的胜利者是JYJ。该事实也证明了法庭判决在法律上的正确性:SM和JYJ之间的专属合约是不合法的,法庭保障JYJ的独立演艺活动。
每个人都知道,尽管有法庭的判决JYJ实际上不能出现在TV中。SM和其它娱乐公司发起的抵制JYJ活动仍在进行中。出现这种问题是因为只在乎自己利益的一群人对JYJ很生气。这群人说那些背叛(当然这是他们自己脑内的)了他们的艺术家必须被强力控制起来不准再进行任何活动。
很悲哀的是,因为看不见的压迫,即使已经收到了法庭的合理判决,JYJ作为歌手仍不能出现在音乐节目中。从法律上讲,JYJ出现在媒体上没有任何问题,但JYJ却被一些竭力想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一些人给封锁了,这种情形太荒谬了。
现在大家都知道从K-POP流行中获得强有力地位的管理公司在暗中施压。实际上管理公司通过控制自己旗下的偶像组合对广播公司施压已经是一种常规。〔译者注:据报道管理公司施压广播公司的娱乐部门如果他们敢放送JYJ就停止旗下所有偶像出现在这些广播公司的娱乐节目中。〕
2013年01月25日 10点01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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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maowuhan 楼主

SM和 CJ公司之间的对抗就是一个著名的例子。SM抵制其旗下艺人出现在CJ公司下属的电视台节目中,坚持说CJ公司对SM的旗下艺人不公。〔译者注:这场争斗在M.net(CJ下属公司)允许在中、有天、俊秀出席2009年MAMA颁奖礼并代表东方神起1代获得最佳亚洲明星奖后变得更加激烈〕。不可避免地这对竭力想在更大范围内成为娱乐产业领导者的CJ公司带来了损失。
该例子作为一种巨大的压力会影响到主要的广播公司。只要广播公司清楚地知道这个例子,那么一小撮管理公司 “不准放送JYJ” 的要求就必然会产生强力影响。问题是,这一小撮私人集团不讲道理,不尊重法律判决,持有的观点冒犯法律,但他们却对广播电视系统有实际的掌控力。
最终也没能和JYJ达成“合意” 的SM说它没什么好说的了。JYJ的律师解释道:“SM的立场是掩盖(忘掉)过去的纷争,而我方传达的观点是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诸如利润分配等议题。”现在这个事已经传达给观众,观众可以来分析为什么SM这么不愿意支付TVXQ成员在日本活动期间所赚取的利润。
9 月份,包括利润分配在内的议题将通过法律得到解决。这也意味着双方所有的论战都将通过法律解决。此后,如果包括娱乐公司在内的私人集团继续威胁广播公司,可能会遭致公众的怒火。那些只代表自己利益的人不能以一种暴力团伙的方式来妨碍他人的活动。
我们拭目以待吧,看看JYJ能否结束与SM的争纷,结束自己受压迫的时代。
韩国网民针对该文章的置顶留言的民意调查结果(8月12日):
1. [+1,015, -208] SM 显示了资本主义的黑暗面。
2. [+960, -185] 要只手遮天,你以为行得通吗?
3. [+965, -205] JYJ, 你们这几年受了好多苦。
2013年01月25日 10点01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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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maowuhan 楼主

吧主来给大家科普一下:SM和JYJ之间的利润分配争议将通过法庭的仲裁来解决。而仲裁是纠纷双方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本案这里应该指的是法庭)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纠纷双方不得再上诉。
2013年01月25日 10点01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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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maowuhan 楼主
----------------吧主封------------------
2013年01月25日 10点01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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