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版本
[专栏] 120812 JYJ和SM调解破裂—压迫时代可否终结?
原文出处:
http://news.nate.com/view/20120812n05590Translation Credit :
http://dedicatee.wordpress.com分享:jyj3
中文翻译:maomaowuhan
[Medias]已经拖了3年之久的SM和JYJ之间的法律争端将在9月份结束。实际上,双方争论的细节在于被提交仲裁/调解的“双方协议(或叫合意)”。 此刻“双方协议(或叫合意)”这个词让人注目,这是因为关于专属合约的纠纷法庭早已经裁决JYJ胜诉。
在2009年,JYJ向法庭申请针对SM的假处分以终止专属合约的效力,而SM提起诉讼要求证实专属合约的效力并要求损害赔偿。〔译者注:SM提起的诉讼已经在2012年5月完成了所有听证,因此这个诉讼也将在9月份进行宣判。〕于是,JYJ也提起诉讼要求证实其专属合约无效,因此,他们之间的法律纠纷已经持续了3年。
乍一看好像诉讼还未得到解决,但是法庭不仅已经驳回了SM针对JYJ的反对理由,而且也驳回了SM提交的假处分(该假处分要求终止JYJ和C-JeS公司之间专属合约)。另外,法庭还判决SM不能干涉JYJ的独立演艺活动。当然,尽管有法庭的判决SM干涉JYJ出现在媒体上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JYJ的假处分坚持“我们想从不公正的合约束缚上解脱出来”已经作为一个结果被部分地接受了。法庭承认SM和JYJ签的专属合约是不公正的合约。这意味着双方最重要的争论即合约是否公正已经由法院裁决:这是一个不公正的合约。
法庭已经明确了JYJ的专属合约是不公正的,但考虑到诉讼中有关利润分配的部分,法庭对判决采取分步进行,而且法庭想要促成双方达成“双方协议”。这意味着双方只有关于利润分配的纠纷还未得到解决。因此现在JYJ和SM之间的话题就只剩下有关在日本活动期间JYJ没有收到的利润的一个双方协议。〔译者著:JYJ的法律代表提示SM没有提交在日本活动期间的适当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