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英杰案件对于和谐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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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这个轰动全国的大案审结之后,当我们审慎地把这个案子放在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之下进行考量时,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同情,而是应当考虑李志强和崔英杰如何达到某种“和谐”。 我们无法忘记崔英杰在法庭上流下忏悔泪水时说的话:“我没有文化,不懂技术,来北京是想用自己的双手谋生。我在一家公司当保安,发不了工资,只好摆个摊卖烤肠。我不是个十恶不赦的人,我不是故意要杀他的,我对被害人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我愿意承担责任。” 崔英杰需要的和谐,也许仅仅是他沾满烤肠油渍的手接过的那几块钱。而李志强需要的和谐,是这个城市的街道不再那么杂乱、拥堵。他们需要的和谐都没有错,他们只是在错误的地点和错误的时间相遇而做出了一件错误的大事。但是,我们相信,一定会有一种甚至很多种办法来消解这种“猫”与“鼠”的对抗。 城管所面对的大多是从事个体商贩的老百姓。城管作为政府的派出执法人员,理论上应该是“公仆”,理论上必须像对待自己的父母那样对待无权无势的老百姓。城管是人民政府的代表,所以必须用善良的心态,以规劝的方式,热情而妥善地处理这类事情。 我们不能对李志强的殉职说三道四,因为他毕竟是一个尽职尽责的城管队长,他为我们这个城市的秩序付出了他的努力,我们必须对李志强表示无限敬意。崔英杰杀人,就应当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我们该反思的是,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悲剧?怎么才能不再发生这样的悲剧? 在此案前后,媒体也曾报道过多起城管及其他部门执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本案暴露了以压制性手段进行城市管理的制度漏洞和突出矛盾。从更深层意义看,我们还可以说它反射出社会变革中公权力和私权利日益尖锐的冲突。李志强和崔英杰正用自己的遭遇推动城市管理理念的改变进程。在李志强被杀之后,包括上海在内的许多城市,对于小商贩的管理政策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城市划出专门的区域供小贩摆摊。北京对于小商贩的经营管理也缓和了许多。 毫无疑问,崔英杰杀人有罪,他终究要为自己的冲动不冷静付出代价。但是,我们不能因为给崔英杰判了死缓就忘记他那挥出的一刀,那是一把刀吗?那是一声生存的呐喊,一个让人泪下的对于和谐的呼唤!
2007年06月06日 04点06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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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6月06日 05点06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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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
2007年06月06日 07点06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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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
2007年06月06日 07点06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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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2007年06月06日 08点06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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