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垃圾朋友,你敢有吗?
平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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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0
隐形刀 楼主
二年前,一个做安防公司的所谓的朋友,向我借了几万块钱.签了详细的借款协议.目前还得还有二万多没有还.
昨天叫我过去,我以为是要还钱.没想到此人却劝我上法院起诉他.目的是为了让担保人替他还一半的钱.
此人不是没有钱.只是不想还我.就想坑朋友!
2013年01月13日 12点01分 1
level 11
二楼来之不易,顺便借楼主刀刀一用[吐舌]
2013年01月13日 12点01分 2
欢迎当楼主.
2013年01月13日 13点01分
回复 隐形刀 :[啊]不要[泪]
2013年01月13日 13点01分
level 14
不会吧
2013年01月13日 12点01分 3
此事是真的.
2013年01月13日 13点01分
回复 隐形刀 :好吧
2013年01月13日 13点01分
level 11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2013年01月13日 13点01分 4
level 11
话说白雪公主与皮诺曹生活在大森林里。一天,白雪公主终于耐不住寂寞,抓住小皮的头夹在两腿之间说道:“说实话、说假话、再说实话、再说假话……”这样说了一千遍,公主才把小皮放开。
2013年01月13日 13点01分 5
level 11
怪你当年太年轻、是人是狗没看清
2013年01月13日 13点01分 6
看清的太迟了.
2013年01月13日 13点01分
level 12
你和担保人私下沟通,整死他
2013年01月13日 13点01分 7
你说的对..担保人人不错.平凉监狱的JC..要不把这小子给送进去呆一年算了.
2013年01月13日 13点01分
level 9
曝光他让他以后做不成生意
2013年01月13日 13点01分 8
此人就是个骗子.
2013年01月13日 13点01分
level 12
这脑子耍的!
2013年01月13日 14点01分 9
是啊.为了钱什么都不要了.
2013年01月14日 01点01分
level 15
爆下名字,说不定认识,对于这货就应该找人一下子把那个病治了
2013年01月13日 14点01分 11
爆名字犯法..犯法的事咱不干.知道有这么回事就行了.
2013年01月14日 01点01分
回复 隐形刀 :话说我前段时间也遇到这种事儿了把人破烦滴
2013年01月14日 01点01分
回复 夏亚雷鸣公爵 :你也是借钱给人..人家不还吗?
2013年01月14日 03点01分
回复 隐形刀 :借给朋友,钱要回来了还把人得罪了
2013年01月14日 03点01分
level 11
打死他!呸呸呸呸呸呸呸呸呸呸呸呸!
2013年01月13日 14点01分 12
level 11
打死他!呸呸呸呸呸呸呸呸呸呸呸呸!人渣!
2013年01月13日 14点01分 13
level 12
我去,还有这人
2013年01月13日 15点01分 15
不过,按照担保法律规定.此人的做法还真是可行的.此人不还款,担保人就得还钱.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以后给人担保.要注意!
2013年01月14日 13点01分
level 9
正常,林子大了撒鸟都有
2013年01月13日 15点01分 16
level 12
快过年了,能不能把钱先还了!我兜里就一百了
2013年01月13日 15点01分 17
你来我给你再借100.先回家过年去.
2013年01月14日 01点01分
回复 隐形刀 :[啊!]还不够我票钱捏~~
2013年01月14日 04点01分
level 14
撒人都有呢么。让我再说两句才够
十五字

2013年01月14日 01点01分 20
您受累了!
2013年01月14日 01点01分
不过,按照担保法律规定.此人的做法还真是可行的.此人不还款,担保人就得还钱.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以后给人担保.要注意!
2013年01月14日 13点01分
回复 隐形刀 :所以你这个事情最后怎么解决了?
2013年01月14日 13点01分
回复 he_cate :最近要过春节了,反正我也不用钱.就先放着吧.等春节后我只能上法院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由法院判了.不过按相关法律规定,两人都有给我还钱的义务!
2013年01月14日 13点01分
level 8
靠,现在安防不赚钱是不可能的,同行业怎么还有这样的败类啊。
2013年01月14日 02点01分 21
此人人品不行.
2013年01月14日 03点01分
回复 隐形刀 :就是唉他不配做安防
2013年01月14日 03点01分
level 15

这下有经验了,再也不给一般没交钱的“朋友”担保了。免得被坑![泪]
2013年01月14日 02点01分 22
担保要注意.小心被坑了.
2013年01月14日 03点01分
回复 隐形刀 :“朋友”有风险,担保需谨慎!
2013年01月14日 03点01分
回复 太子杰少 :[不说]
2013年01月14日 03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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