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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龙桑寺
楼主
自1月1日“最严交规”实施以来,围绕闯黄灯该如何处罚的问题,**部**局在短短的6天内便三度改口。面对舆论的不断“拍砖”,**局的口径也一变再变,从最初的“严惩不贷”,到如今的“暂不处罚”留待进一步解决。
根据我国的《立法法》的规定,法律、法规的出台,应该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但是“最严交规的出台,并未经过严格的调研或者听证,从立法程序上是站不住脚的。
“法者,天下之公器”,设立法律法规的根本目的,是为更多的人服务、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维持整个社会的正常秩序。如果法规的制定仅仅是从管理执法便利的角度出发,而有意无意地忽视甚至是排斥民意的参与,那么势必给人造成“不近人情”的印象。而这种由执法部门一厢情愿制定的法规,很可能带有与生俱来的偏颇,自然难以得到民意的真正拥护,不管如何的声色俱厉,也无法保证下下意义上的权威性。
2013年01月09日 11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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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的《立法法》的规定,法律、法规的出台,应该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但是“最严交规的出台,并未经过严格的调研或者听证,从立法程序上是站不住脚的。
“法者,天下之公器”,设立法律法规的根本目的,是为更多的人服务、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维持整个社会的正常秩序。如果法规的制定仅仅是从管理执法便利的角度出发,而有意无意地忽视甚至是排斥民意的参与,那么势必给人造成“不近人情”的印象。而这种由执法部门一厢情愿制定的法规,很可能带有与生俱来的偏颇,自然难以得到民意的真正拥护,不管如何的声色俱厉,也无法保证下下意义上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