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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涂鸦漫谈 街头涂鸦作为现代城市常见的一种现象,往往给人以“反叛”的印象。 它具有骨子里自来的叛逆性,不仅涂画的内容里经常出现挑战社会规则、道德风俗等题材,它的存在形式本身就带有很强的颠覆性——从一般意义上说,墙壁、房顶、车体等物体,都有相应的功能意义,适合于不同的需要,因而也具有不同的身价,然而在涂鸦者那里,它们的价值可以是等同的:无论是刚建成的高级别墅还是待拆除的断墙残垣,都是等待涂抹的底板。这种无视物品原来价值的高低,统统拉来抹平的手法,是荒诞艺术的典型特征。 也因此,无论涂鸦者画什么,都体现出不合作精神。 在眼下的艺术评论界(特别是居庙堂之高的“权威”那里),街头涂鸦是一项艺术门类,这个论断恐怕只能得到很少的认可度。 这种状态体现出街头涂鸦“颠覆性”的另一面:消解权威,人人平等。 可以说,无论从哪个角度观察“街头涂鸦”的内涵,小孩子常干的恶作剧——在墙上涂写“XXX大坏蛋”之类,都能符合它的定义。 充分说明这一领域的准入门槛不像其它很多艺术门类那样挑剔,必须接受相当程度的教育训练才可入行。不被传统艺术圈内人认可,也便顺理成章。 街头涂鸦和壁画最大的区别,是前者“不知何时何地”出现的偶发性,壁画在创作之前就明确了所在位置,而涂鸦往往出现在意想不到的场所。 涂鸦的这一特质,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在涂鸦饱受指责的地方,有人提议为涂鸦爱好者设立固定的地点供他们创作,而这个提议遭到了更多的批评,反对涂鸦的人认为这根本不能对涂鸦进行有效管制,而爱好涂鸦的人则对此置之不理,即便冒着被警察捉走的危险,依然我行我素。 涂鸦是艺术吗?这个问题或许无解,但是若论及艺术行为的“无功利性”,在当今这个商品社会,恐怕像涂鸦这么纯粹以“游戏”为目的的行为只能是极少数。这真是个悖论——在市场经济环境里,多少艺术家纯粹为了卖钱而创作,而不被认可的涂鸦者们反而在守卫艺术的无功利原则。 耐克公司有一句广告词,送给涂鸦者极恰:“Just do it”,在这里可以说是“涂就是了!” 当然,“涂就是了”和“涂就好”之间还是有差异的,正如艺术界流行的一句话:“艺术无对错之分,但有高下之别”,高下之间,无法用量化的标准去衡量,差异却确实存在,这种差异不仅存在于作品,也存在于观众,熏陶于其中的人自有体会。 一写到无法量化的地方就有不可言传的味道……为了不继续玩玄的,打住,打住。
2007年05月26日 03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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