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522--- 那些和劳伦斯有关的疯狂的小事】
群粽演员的春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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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5月22日 04点05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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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伦斯,已经过去十来天了,本来似乎没有什么旧事重提的必要。一些风波,不管搅动它的人,试图掀起怎样疯狂的惊涛骇浪,但还是渐渐地平息了,一如那些春春和玉米曾经经历过的风风雨雨。 昨天百度抽风,帖子发不上来,今天重发一遍。请吧主将我的原帖删除吧。 链接是:http://post.baidu.com/f?ct=335675392&tn=baiduPostBrowser&sc=1908132814&z=204050312&pn=0&rn=50&lm=0&word=%C0%EE%D3%EE%B4%BA#1908132814 作者: 春水双鱼 2007-5-22 10:13   回复此发言 -------------------------------------------------------------------------------- 2 回复:【小结一下】那些和劳伦斯有关的疯狂的小事(重贴) (一)彩排时候的“走光”风波 春春,从她返回长沙,开始为劳伦斯参加彩排开始,就风波不断。 参加彩排的时候,她整理挂在后腰上的监听,不知道为什么被拍了照片。新闻出来的时候,被冠以极其低俗的标题,说她走光。虽然从那照片上来看,你根本看不到她走的“光”在哪里。 一时之间,多家媒体转载这条“走光”新闻。然后,有记者去访问天娱的工作人员,访问表嫂,问春春到底有没有走光。 虽然工作人员和表嫂都解释了,那是在整理监听,春春并没有走光。但是谣言的翅膀总是比真理飞的更远。 “澄清”的报导,又有几个人感兴趣呢? 前两天,有一段广东电台音乐之声节目采访李宇春的音频放出来。主持人大概电话采访春春,问到劳伦斯彩排的走光事件。 在不听她的音频前,我们试着想象一下,假如我们,一个女生,遭遇到这种事情,我们要如何回应?委屈,愤怒,抱怨,大概都是可以理解的情绪吧。 现在,你们可以听听她的回应。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zV73c-3464I/ 她的声音,一如既往地平静,并没有比平时高0.1个八度,淡淡地说:其实这是个误会。我知道报导出来,有说裤子的原因,其实是因为带了监听的原因。因为我戴了耳麦,监听是别在后面,这样的情况。 ——没有抱怨任何人,听不出委屈和愤怒。 一如两年前,那个面对令人发指寒心的同性恋假照片事件,面对记者的询问,尽管眉头皱了又皱,脸红了又红,依然说:“没所谓,那不是我。” 两年来从未改变过的云淡风轻,不责备任何人,只是说明事实,如此而已。 我看了很多关于这件事情的报导,不管是“误会”的,还是“澄清”的。其焦点无非是,李宇春走光了,or 没走光。 当然,“澄清”的报导,总还有一定的意义。但是“误会”的报导,我十分之无语。 对于整件事,我觉得“走光or没有走光”不是这个事件的重点。 我觉得我们需要去质问的是:我们的新闻报导的重点究竟应该放在哪里?还有没有起码的道德标准? 换言之,不要说春春的所谓“走光”确实是个“误会”,就算她哪天真的不小心走光了,难道媒体就可以这么肆意渲染,公然报导吗? 05年超女巡演的时候,曾爆出很多所谓“走光”的照片。开始看到那种照片,我真是有血液冰凉的感觉。照片里的女孩子走没走光是一回事,这些拍照片的角度,分明就是刻意为之。就算女孩子不小心真的走光了,你们难道就可以拍照并且公之于众吗? 那种趴在车模脚底下拍照的记者,你们还有身为新闻工作者的脸面和尊严吗? 还有,我所担心的是,谁拍的照片?从角度来说,应该也是现场人员吧。为什么会有新闻人员到场,无非是探班劳伦斯彩排也是一种新闻。能被湖南卫视邀请到现场的媒体,想来也应该是值得信任的人,可怎会如此不负责任的炮制这样庸俗下作的新闻。媒体和明星之间,本来是互利互惠的关系,但如果这样的人存在,会不会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办法维系。 这个社会,固然有很多女明星为了博出位,博眼球,不惜自我暴露来炒作自己。但请不要用同样的恶俗方式来对待她。李宇春不需要用这样的方式去出名。人们说超女“低俗化”,我觉得低俗的不是这些女孩子,而是人们看待她们的眼光和方式。换言之,是媒体先低俗了,却把这个罪名转嫁给了无辜的人们。 
2007年05月22日 04点05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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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记者,也不曾到过现场,或许没有什么发言权。 李妮娜的博客。我是觉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看法就会不同。事实上,我也赞同她说的,体育明星应该是当晚的主角。在我看来,就算春春表演《N+1》的时候欢呼声比较大,体育明星也仍然是那晚的主角。而欢呼声的大小与否,更无需作为评价的标准。而之所以呼声比较大,是因为那是一个表演的舞台,春春是个歌者,舞台是表演者的战场。而竞技场才是体育明星的舞台。那些体育明星在竞技场上争金夺银,为国争光的时候,他们获得的欢呼和赞誉,一定百亿倍于劳伦斯颁奖礼上的春春。 至于高敏,跳水界的传奇人物。一代人心灵的骄傲。 不知道记者知道与否,春春曾经和高敏一起同台表演过,是湖南台一次迎接奥运的节目。 那次表演,向来低调沉稳的春春,在台前介绍高敏出场的时候,用略略激动的语气说:“我今天带来的是皇后级的人物,也是我的老乡,跳水皇后——高敏”。她们在那次演出中合唱四川民歌《康定情歌》。获得全场最高分贝的欢呼。 春春的成绩,或许不能和高敏相提并论。但是她们两个,在我心目中,都是一样的聪明,可爱,充满魅力的四川女孩子。 高敏在那次表演之后,在博客中写了文章,说很喜欢春春。 劳伦斯颁奖礼的当夜,他们的座位顺序是:桑兰,春春,曹颖,黄晓明,高敏。当坐在曹颖身边的黄晓明上台颁奖的时候,高敏,特意过来,坐在黄晓明的位置上,和春春、曹颖两个人一起合影的, 她们三个人,就象久别重逢的高中女生,很开心地摆着“POSE”合影,春春歪着脑袋看高敏的数码相机的镜头,被有心的记者记录,看的人心里温暖而和谐。画面上就是三个在不同领域做出不同成绩的女孩子,年纪或有大小,成绩或有高低,但本质又有什么不同?不觉得她们三个中一个是为国争光的国家英雄,一个不过是娱人一乐的“歌女”,她们就没有了在一起照相的资格了吗?(从何东老师的博客里面看来的“歌女”一词,《北京晚报》记者苏文洋的用词,我可以理解成“唱歌的女孩子”) 作者: 春水双鱼 2007-5-22 10:30   回复此发言 -------------------------------------------------------------------------------- 7 回复:【小结一下】那些和劳伦斯有关的疯狂的小事(重贴) 这样的跳水皇后,会因为春春那晚风头太劲而去申诉吗? 还有一种可能是,她找记者谈的其实是别的内容,却被那篇报导的记者别有用心地嫁接到了这里。搞出一幅仿佛针对春春的样子。去让别人曲解和误读。 这对于高敏,对于春春,算不算一种不尊重呢? 既然在高敏方面,记者有所误会,那我对聂棋圣从椅子上“弹跳“起来,质问为何让李宇春上节目这种“描述”,也会忍不住怀疑:情况是否属实?有视频否?有音频否?有聂棋圣本人的背书否? 一般来说,我对于“攻击”春春的人,保持着一种刺猬般的警醒力。但要去反驳和批评任何公开的“名人”“名言”,我一般也要看到视频音频,确认是他本人言论,再结合当时语境情境, 确认之后才可以。 因为就算是真人实语,也备不住被别有用心的记者移花接木,不是吗? 记者,哪怕是名记者,笔下夸张离奇,脱离事实,毕竟不是第一次了。 况且他描述的棋圣的行为举止,略显夸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有抹黑棋圣形象的感觉。 事实上,在我看来,聂棋圣对春春的看法褒贬,并不重要,他们是两个领域的人。但他若未打算公开发表任何言论,也请记者不要肆意渲染,小题大做。 这篇文章出来之后,玉米还没怎么着,有些网络人士,开始积极撰文反驳“聂卫平”“李宇春怎么就不能上劳伦斯”。又或如人民网一般痛斥体育已经没有尊严了,其原因倒不是被李宇春抢了风头,而是体育明星走穴频繁。 但是,我请大家注意,更多的玉米,没有加入反驳或者批评的战团,他们只是在这些文章或者反驳文章的后面,非常认真地,一遍一遍地解释,高敏对春春很友善云云。高敏还帮棋圣向曹颖和春春询问黄晓明的影视作品云云。 这份低调和克制,是理智、清醒的爱。 玉米,并不因记者的一面之词就忙着反驳和质疑。如果一味如此盲目冲动,以玉米庞大的人数,极有可能被人利用,当成了枪杆子使用。 就比如我要攻击什么人,我只要

造一段他怎么批评李宇春,就可以获得玉米们的无数声援,反正我是记者,我有话语权,我可以在报纸和网络上写文章。而别人,毕竟是连反驳的机会都没有。谁又能证明我说的是真是假。 这种算盘,请所谓有话语权的你们不要轻易打。 我们玉米绝大部分是成年人,两年来风风雨雨看的多。要怎么做,才是对春春最好的保护,我们心里有数。 请写文章的记者明白,不管体育界有什么扰攘纷争,请你尊重事实,站在客观的立场地写文章,更不要把春春当作纠纷女神的金苹果扔来扔去。我们不希望李宇春被抹黑,同样也不希望任何人借她去抹黑别人,让玉米成了免费的炮弹。 她只是一个爱唱歌的女孩子,请不要强行赋予她太多的定义,让她承担不必要的纷争。不管在哪里,她没有伤害过任何人,只是尽了一个歌者的本分——在每一次舞台上,认真地歌唱和表演而已。 作者: 春水双鱼 2007-5-22 10:30   回复此发言
2007年05月22日 04点05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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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伦斯,已经过去十来天了,本来似乎没有什么旧事重提的必要。一些风波,不管搅动它的人,试图掀起怎样疯狂的惊涛骇浪,但还是渐渐地平息了,一如那些春春和玉米曾经经历过的风风雨雨。 昨天百度抽风,帖子发不上来,今天重发一遍。请吧主将我的原帖删除吧。 链接是:http://post.baidu.com/f?ct=335675392&tn=baiduPostBrowser&sc=1908132814&z=204050312&pn=0&rn=50&lm=0&word=%C0%EE%D3%EE%B4%BA#1908132814 作者: 春水双鱼 2007-5-22 10:13   回复此发言 -------------------------------------------------------------------------------- 2 回复:【小结一下】那些和劳伦斯有关的疯狂的小事(重贴) (一)彩排时候的“走光”风波 春春,从她返回长沙,开始为劳伦斯参加彩排开始,就风波不断。 参加彩排的时候,她整理挂在后腰上的监听,不知道为什么被拍了照片。新闻出来的时候,被冠以极其低俗的标题,说她走光。虽然从那照片上来看,你根本看不到她走的“光”在哪里。 一时之间,多家媒体转载这条“走光”新闻。然后,有记者去访问天娱的工作人员,访问表嫂,问春春到底有没有走光。 虽然工作人员和表嫂都解释了,那是在整理监听,春春并没有走光。但是谣言的翅膀总是比真理飞的更远。 “澄清”的报导,又有几个人感兴趣呢? 前两天,有一段广东电台音乐之声节目采访李宇春的音频放出来。主持人大概电话采访春春,问到劳伦斯彩排的走光事件。 在不听她的音频前,我们试着想象一下,假如我们,一个女生,遭遇到这种事情,我们要如何回应?委屈,愤怒,抱怨,大概都是可以理解的情绪吧。 现在,你们可以听听她的回应。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zV73c-3464I/ 她的声音,一如既往地平静,并没有比平时高0.1个八度,淡淡地说:其实这是个误会。我知道报导出来,有说裤子的原因,其实是因为带了监听的原因。因为我戴了耳麦,监听是别在后面,这样的情况。 ——没有抱怨任何人,听不出委屈和愤怒。 一如两年前,那个面对令人发指寒心的同性恋假照片事件,面对记者的询问,尽管眉头皱了又皱,脸红了又红,依然说:“没所谓,那不是我。” 两年来从未改变过的云淡风轻,不责备任何人,只是说明事实,如此而已。 我看了很多关于这件事情的报导,不管是“误会”的,还是“澄清”的。其焦点无非是,李宇春走光了,or 没走光。 当然,“澄清”的报导,总还有一定的意义。但是“误会”的报导,我十分之无语。 对于整件事,我觉得“走光or没有走光”不是这个事件的重点。 我觉得我们需要去质问的是:我们的新闻报导的重点究竟应该放在哪里?还有没有起码的道德标准? 换言之,不要说春春的所谓“走光”确实是个“误会”,就算她哪天真的不小心走光了,难道媒体就可以这么肆意渲染,公然报导吗? 05年超女巡演的时候,曾爆出很多所谓“走光”的照片。开始看到那种照片,我真是有血液冰凉的感觉。照片里的女孩子走没走光是一回事,这些拍照片的角度,分明就是刻意为之。就算女孩子不小心真的走光了,你们难道就可以拍照并且公之于众吗? 那种趴在车模脚底下拍照的记者,你们还有身为新闻工作者的脸面和尊严吗? 还有,我所担心的是,谁拍的照片?从角度来说,应该也是现场人员吧。为什么会有新闻人员到场,无非是探班劳伦斯彩排也是一种新闻。能被湖南卫视邀请到现场的媒体,想来也应该是值得信任的人,可怎会如此不负责任的炮制这样庸俗下作的新闻。媒体和明星之间,本来是互利互惠的关系,但如果这样的人存在,会不会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办法维系。 这个社会,固然有很多女明星为了博出位,博眼球,不惜自我暴露来炒作自己。但请不要用同样的恶俗方式来对待她。李宇春不需要用这样的方式去出名。人们说超女“低俗化”,我觉得低俗的不是这些女孩子,而是人们看待她们的眼光和方式。换言之,是媒体先低俗了,却把这个罪名转嫁给了无辜的人们。 对人的隐私权的尊重,是人类社会的基本道德准则。 对事实的尊重,是人类的基本道德。 虽然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很难做得到。 作者: 春水双鱼 2007-5-22 10:18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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