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事2012】“还债局长”胡丙申
郑店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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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担任山西夏县乡镇企业局局长期间,为帮助当地发展乡镇企业,以个人名义为19户农民担保借贷69万多元,后因部分农民破产无法还债,胡丙申自己背上了39万元债务。退休后,他没有逃避,毅然选择打工还债。10年间,他摆过地摊卖对联、卖鞭炮,开过饭馆、理发店,搞过养生馆,经营过小商店,2010年元旦还完了最后一笔债。2011年9月,胡丙申结束打工生活,回到夏县老家安享晚年,不幸的是在之后的两个多月被查出身患肺癌。

2012年12月11日 13点12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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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
2012年12月11日 13点12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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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
2012年12月11日 14点12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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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他这样的好官,真的不多了。
祝福他天天开心快乐的生活!
2012年12月12日 00点12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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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房莫车莫存款莫谈!
2012年12月24日 18点12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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