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人送别“还债局长”胡丙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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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做事守诚信 一生清廉美名传 无私奉献写人生,诚信高德留千古。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山西省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度感动山西十大人物的夏县“还债局长”胡丙申,因肺癌晚期医治无效,于12月4日11时30分辞世,享年67周岁。两天来,运城市及夏县各级领导以及上千名群众前来吊唁,向这位道德模范道别。
12月5日下午,记者赶到夏县禹王乡师冯村胡丙申家,巷子里已经摆满了花圈。来自夏县县城的一些干部和同村乡亲们正在院子里张罗葬礼。胡丙申的灵堂设在北屋,房檐下挂着夏县县委、县政府敬献的挽联,上书“无私奉献写人生,诚信高德留千古”。灵堂内,鲜花环绕着胡丙申的遗体,前来吊唁的人络绎不绝。院子四周墙上悬挂的“为人做事守诚信,一生清廉美名传”等一幅幅挽联,是社会各界前来吊唁的单位和个人留下的,这些挽联既是对胡丙申做官做人诚实守信高尚情操的总结,更是表达一种敬仰之情。曾担任师冯村党支书的姚平定老人说:“老胡的优秀品德,为全村乃至全社会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1992年,时任夏县乡镇企业局局长的胡丙申,为扶持乡镇企业发展,解决资金短缺、贷款难的问题,先后以个人名义帮19户农民担保了69万余元钱办企业,其中11户因企业倒闭无力还款或远走他乡。2001年胡丙申离任时,欠债人跑的跑、病的病、死的死,当年担保的钱还有高达24万多元本金没人还。
面对巨额债务,胡丙申没有退缩,承诺由自己来还。之后的10年间,胡丙申和老伴打零工、卖对联、卖鞭炮,开理发店、小商店,加上自己的退休工资,到2011年连本带利总共还清了39万元债务。替人还债的诚信局长因此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本报在2011年6月2日,以《胡丙申道德与法律的坚守者——一个退休局长10年“还债”路》为题进行过报道)。2011年,胡丙申获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山西省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度感动山西十大人物等荣誉。
2011年底,胡丙申积劳成疾,被查出肺癌晚期。住院期间,从省到运城市到夏县,各级领导以及社会上很多人都给予深切的关注。运城青年蒲剧团、芮城县蒲剧团分别编排了现代剧《还债局长》和《“憨”局长的窝囊债》,在太原和运城各地演出,曾感动了无数群众。(李宁波 胡增春)
2012年12月06日 03点12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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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官的楷模。做人的榜样。
2012年12月06日 06点12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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