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抢劫一把价值1元雨伞获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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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xuanyue8 楼主
【】今年5月26日,郑某酒后在吉林珲春路遇独行的女子陈某,产生抢劫念头,采取勒脖子压头手段实施抢劫,最后只抢得一把旧雨伞。后经鉴定雨伞价值1元钱,后郑某亲属赔偿受害人1000元。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城市晚报
http://t.cn/zjfD9tv
2012年12月04日 09点12分 1
level 15
[狂笑]哈哈哈 咋像我喝多干的事呢
2012年12月04日 10点12分 2
[瀑布汗~] 那谁还敢和你喝酒啊
2012年12月06日 01点12分
回复 shangxuanyue8 :南怀仁一定敢[臭美]
2012年12月06日 10点12分
回复 没有荣誉的勋章 :[傻笑]
2012年12月06日 13点12分
level 14
[大笑]
2012年12月04日 10点12分 3
[傻笑]
2012年12月06日 01点12分
level 5
以前看过一次新闻,好像是有个人抢了5毛钱就判了好几年
2012年12月05日 14点12分 4
是呗 只要是抢劫就是重罪 不限金额
2012年12月06日 01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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