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和坑粉们,我想问一下你们每天来all尚的目的?
all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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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抵过”法: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这位男人今天来旅游,没有买门票吗?没有买车票吗?吃饭没有给钱吗?喝酒没有付帐吗?违犯了交通规则吗?阻碍了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吗?他爬山,赏花,洗脸,买香烟,哼小调,上厕所,脱大衣,没有一件事有错,没有什么行为违法。他对这个女人的行为可以说确实不妥,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就是对这位女士,他也给予了热情的帮助,曾经为她赶走了可怕的狗,为她打开了汽水瓶盖,等等。我们看问题要看主流,要分清一个指头还是九个指头的问题。他在二十四小时内的二十三小时零五十分钟里都是一个无可指责的优秀公民,你们为什么无视主流抹煞主流而偏偏要揪住他那个不过十分钟的小节不放呢?你们把局部当全部,这对于一个人来说岂不是有欠公正和宽容?
2007年05月18日 01点05分 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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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上有理”法: 毫无疑问,我也同你们一样,极端厌恶和反对一切粗暴的行为,视公道和法律为自己的生命。但事情总要一分为二,就说强奸吧,当然不是好事,不过比较而言的话,强 奸总比杀人好吧?(杀一个也比杀十个好吧?。。。。此类推论暂且不提。)强奸也比“文 *革”冤狱密布冤案如山的政*治恐怖要好吧?(“文*革”的政*治恐怖比日本倾略者的“三*光”政策要好吧?。。。。此类推论也暂且不提。)我们首先应该弄清楚“延安”还是“西安”的问题,分清一个有错误的同志和敌人之间的界限,前进中的缺点和反动腐朽本质的界限。我感到奇怪的是,大敌当前,那么多杀人在逃的罪犯你们不去抓不去管,那么多一心想恢复“文*革”的极“左”分子你们不去与之抗争,你们的良知和勇气,就是抓住一个既无权又无势的小人物吵吵闹闹大做文章么?你们这样干的同时,放过了那些身居高位手握巨资而且比这个男人可恶得多的更大的流氓,这是何等势利!窃国者侯,窃钩者诛。你们是不是一心诛杀窃钩者从而给普通劳动人民脸上抹黑?是不是要在公众中造成这样一种印象:那些权势集团中的隐身流氓比小人物更有道德感?
2007年05月18日 01点05分 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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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解套敌”法: 很明显,这位男人刚才对那位女人亲嘴、摸大腿、解衣扣一类确属不雅动作,但是请注意:这不过是每一个成年男人都可能有过的行为,没有什么奇怪。他的所谓举止粗暴,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却正是坦率和真性情的体现,没有伪君子和道学者们的人生假面。问题是,你们诸位先生如此道貌岸然,你们就没有男女关系?就没有摸过女人的大腿?我就是说你,你不要躲!你刚才慷慨激昂了老半天,你不是也结过婚么?说不定还搞过婚外恋呢!你不摸女人的腿,你身边的小孩是如何生出来的?你说呵!你到底摸过没有?摸过?还是没有摸过?好,既然你们一个个都不是圣人,那你们还在这里装什么孙子!这年头谁不知道谁!你们自己心里也明白,你们比起你们现在抓住的这位先生来说,同样有一肚子不可告人的花花肠子,而这位先生不过是有勇气把你们隐秘的一闪念变成了行动。如此而已。你们有什么资格对他给以虚伪的指责?
2007年05月18日 01点05分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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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陷封口”法: 当然,我还要指出一点,这位被你们视为受害者的女人,很有意思的是,为什么今天一个人出现在这里?旅游区的女人这么多,为什么这件事不发生在张三的身上,不发生在李四的身上,不发生在你们这么多可敬的女士们的头上,就偏偏发生在她的头上?你们看看,他浓装艳抹,花枝招展,特别是还长得这么丰满,不,这么性感,这一切还不意味深长耐人寻味吗?她几乎天天来这里一个人游荡----这不是我说的,是刚才两位先生说的。她几乎总是对所有的单身男人都目送秋波,拉拉扯扯----这也不是我说的,是刚才这两位女士说的。你们不信的话就去问他们(可惜他们已经走了)。我们大家也可以对这些事情展开调查和讨论。事情只有深入调查和讨论才会真相大白。这位女士,你有胆量接受大家的调查吗?你为什么一个人来到这里?你结婚没有?在你婚前和婚后你同多少男人有过亲密的关系?大家不要笑?我在问她呢!你为什么总是在这一带对所有的男人都。。。真是奇怪,你做的事刚才大家都一目了然你为什么没有勇气承认?(已经走了的“他们”现在已经变成了“大家”。)你如果不是心里有鬼的话,怎么可以回避事实呢?
2007年05月18日 01点05分 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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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无争”法: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事情到了这一步,当然已经真相大白了。我并没有袒护谁的意思,不,我对任何女人和任何男人的一切违法的行为都极其反感,包括反感你们抓住的这个男人。也许他确实象你们证实的那样无耻、下流,既然如此,那他就是一个十足的小人。不过我还是觉得:同小人纠缠有什么劲?是不是太把他当回事了?太抬高他了?这件事很无聊,参乎无聊的事本身就是无聊。这件事很恶劣,对恶劣的事情兴致勃勃穷追不舍,本身也是一种恶劣。只有的小人什么时候都会有,但他们从来不在正人君子的视野,不会让正人君子过分认真。你们什么时候见过李叔同先生与小人纠缠呢?什么时候见过钱钟书先生、朱光潜先生、沈从文先生与小人纠缠呢?真正得道的人无念无为,六根清静。有知识、有教养、有阔大胸怀的人,不会花费功夫去同世界上数不胜数的小人们斤斤计较以致吵吵闹闹推推搡搡地恶相百出。这实在太没意思了。群众的眼睛从来都是雪亮的,历史从来都是公正的。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公道自在人心。任何小人最终都要被抛进历史的垃圾堆。如果我们有自信心的话,如果我们相信历史的话,那么就不必依靠派出所而让历史来做出应有的结论吧。
2007年05月18日 01点05分 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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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ll尚你有具体献身的对象没? 没有可以找我啊...你可以不负责任的... 作者: 林大鸟 2007-5-17 22:53   回复此发言 -------------------------------------------------------------------------------- 哈哈,你思想不纯洁~!我是献身给all尚的事业啦,和南丁格尔差不多~! 作者: 不负责任的坑 2007-5-17 23:07   回复此发言 ————————————————————————————亲爱的,事业总是人做出来的,人有必须对另外一个人献身才能将事业世世代代生生不息地发扬下去~暂不说原罪,只谈万物的规律~
2007年05月18日 01点05分 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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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你写过情书吗?用什么体裁写的?现在还有印象吗? 作者: 林大鸟 2007-5-17 23:06   回复此发言 -------------------------------------------------------------------------------- 写过,信,有印象。 作者: 不负责任的坑 2007-5-18 00:39   回复此发言 —————————————————————————————是给我写的吗?我怎么没印象了呢?哦。。。。
2007年05月18日 01点05分 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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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在错误的地点呢?譬如像蝴蝶飞不过沧海之类的? 作者: 林大鸟 2007-5-17 23:07   回复此发言 -------------------------------------------------------------------------------- 错误的地点还能遇到?orz。 作者: 不负责任的坑 2007-5-18 00:39   回复此发言 ——————————————————————————能遇到啊,我不就遇到了你吗?
2007年05月18日 01点05分 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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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汗一下! 情痒,米看介是个小芝麻的楼呀,乃居然贴这些个,晕死!
2007年05月18日 01点05分 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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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干嘛来着?肯定是撮饭了……其他的如常。 作者: 不负责任的坑 2007-5-18 00:40   回复此发言 ——————————————————————————不知道是你太爱贪吃还是你LG太不浪漫。。。?
2007年05月18日 01点05分 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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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换个楼去,受不了乃棉啦!
2007年05月18日 01点05分 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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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算吗? 作者: 不负责任的坑 2007-5-18 00:41   回复此发言 ——————————————————————————————你说算就算,我还把红楼当FS看呢~
2007年05月18日 01点05分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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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说实话啊,没思念过。脸皮比较厚,不错。 作者: 不负责任的坑 2007-5-18 00:42   回复此发言 ————————————————————————————你一般要声明说实话时,不知道怎么了,我老是把你的实话看成反话。此地无银三百两~卡卡
2007年05月18日 01点05分 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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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怜滴小王子,如果爬到这儿让偶抱抱乃,咔咔
2007年05月18日 01点05分 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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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情痒非得把话痨坑的话都回完呀?
2007年05月18日 01点05分 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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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介楼给歪的……
2007年05月18日 01点05分 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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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汗一下! 情痒,米看介是个小芝麻的楼呀,乃居然贴这些个,晕死! 作者: 一个小茶馆 2007-5-18 09:23   回复此发言 ————————————————————————————汗,刚翻页才看到这里,估计小王子气也气饱了。。。就当提前接受一下社会学教育吧。
2007年05月18日 01点05分 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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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在众多追乃的人之中,乃印象最深的表白是哪句? 作者: 林大鸟 2007-5-17 23:14   回复此发言 -------------------------------------------------------------------------------- “我们结婚吧” 作者: 不负责任的坑 2007-5-18 00:43   回复此发言 ————————————————————————————我也说过。。坑,嫁给我吧。。。有印象米?
2007年05月18日 01点05分 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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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逃跑!!!!!!
2007年05月18日 01点05分 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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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为止,饶了我吧~! 作者: 不负责任的坑 2007-5-18 00:46   回复此发言 ————————————————————————————乃主动地深情地温暖地甘心情愿地MUA偶,没准偶头脑发昏只知花痴沉醉不知深究体温。。。
2007年05月18日 01点05分 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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