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社科院有新想法,大伙赶快买房多多买房哦~
开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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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1
整根酿哈 楼主
社科院28日发布报告,提出应及时推广沪渝经验,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过40平米部分,无论住房为何种产权性质,均应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的保有环节房产税,且新增商品房和现有存量房均纳入征税范围。
买吧买吧,最好再多屯几套![抛媚眼]
2012年11月29日 12点11分 1
level 9
试点证明,多上的税最后还是从最终的租客身上买单,别抱幻想,趁早买,不然还是食物链的最下层
2012年11月29日 14点11分 3
level 11
整根酿哈 楼主
租客?!别扯淡了,倒是后满城空房子你租给鬼去~
自己算算,现在我父母一套,我自己一套,岳父母一套,就是三套,等过30年我们老家伙都老死了光了,我儿子头上就有3套房子,尼玛我还替他到时候卖不出去发愁呢!
最好玩的是:我这种情况不是个案,具有普遍性。任何国家任何朝代的房价不会一直维持在高位,我笑待大肥皂泡破灭~
2012年11月29日 15点11分 4
说的对。
2012年11月29日 16点11分
租个单间给我,
2012年11月29日 22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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