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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烧香”案是中国首例利用计算机病毒盗号牟利的网络案件。中了该病毒的电脑内部会生成带有熊猫图案的文件,盗号者追寻这些图案,利用木马等盗号软件盗取电脑里的游戏账号密码,取得虚拟货币出卖。 2月3日,该病毒的制造者李俊落网。警方在此案背后发现了一个制“毒”、卖“毒”、传“毒”、盗账号、倒装备、换钱币的“地下产业”。一名涉案人员说,这个“地下产业”的利润高于目前的房地产。
2007年05月14日 17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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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病毒一年可买别墅 李俊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就靠病毒牟利15万元,一年的获利就可买一幢别墅。 李俊和人说话时声音很小,回答问题速度很慢。他说,编写病毒原先不是出于商业目的。原始的“熊猫烧香”并不具有盗号功能。在根据网友要求修改了病毒后,来找他买程序的人才越来越多。 熟悉此案的胡红义说,根据警方掌握的情况,“熊猫烧香”的不同变种达到了他挣钱的需求。 凡是被“熊猫烧香”病毒感染的计算机就变成了“肉鸡”,即失去一切信息保护能力。于是,游戏账号和密码、QQ号码都被一封电子邮件传送到盗取者的电脑里。 盗取者就能轻易获取游戏账号里的虚拟货币。 李俊说,他先后在网上以每套病毒500元至1000元的价格出售病毒近20套。 当李俊和张顺接洽上后,张顺每天给李俊账上汇3500元,后来每天汇6000元。 直至被抓捕前,在总计不到一个月时间,李俊牟利15万元。 江民公司反病毒专家何公道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只要“熊猫烧香”作者愿意,他一年之内可以买一座别墅。
2007年05月14日 17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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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房地产获利还要快 在浙江丽水形成一个分工明晰的高利润“病毒产业”,有专人负责种植病毒,专人负责兑换QQ钱币。 李俊承认,这种通过病毒程序盗窃网络装备、货币的事,在虚拟的网络中早已存在,并在不断发展,甚至已经发展成为了一种违法的“产业”。其中不乏一些在校的大学生,他们通过盗窃来的游戏账号、装备卖钱。 据仙桃警方办案人员透露,计算机病毒制作者常常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标,之前出现的“网银大盗”、“证券大盗”、“游戏大盗”、“QQ大盗”等都是如此。
2007年05月14日 17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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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du.qq.com/a/20070307/000061.htm
2007年05月14日 17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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