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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丁丁张的这本《人生需要揭穿》,几篇文章看下来,还真是有点意思。
其中有一个小情节我特别喜欢:
“我的一个朋友讨厌一切带毛的东西,讨厌的程度是家里人连件裘皮大衣都没有,可他女朋友就是爱狗,这样的相爱让他必须接受身上有毛的狗和身上有狗毛的女朋友。
有一个,我看到他带着狗出来遛弯儿,目光淡定从容,我说,你……
他点头,说,这有什么办法。
他顺手还把狗身上粘的树叶摘下去。”
2012年11月28日 15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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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1
比如之前不吃青椒的,因为女朋友喜欢而开始吃;
比如为了男朋友喜欢上篮球的;
比如两个人都不喜欢吃葱,结果出去吃饭的时候上来两份有一份师傅不小心给放了葱,男生就特别自然的拿过来有葱的那份。
2012年11月28日 15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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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那么那么多不好的地方,可是那些不好的地方我都喜欢。"
看到这样的句子,觉得这样的姑娘可爱的让人心动...
2012年11月28日 15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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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这种文章就骗骗女生的,没内涵。因为讲述得都是一些很浅显的道理。只适合启蒙。只是用很初级的煽情手法将一些简单的道理平铺出来。属于迎合大众的跟风小说。好吧我讲了那么多貌似也没什么意思。好吧看就看吧。
2012年11月28日 15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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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每条路都是正确的,忘了谁说的了~
2012年11月28日 15点11分
level 11
To love, like never been hurt (去爱吧,如同从来没有受过伤害一样)
To dance,like no one appreciate (跳舞吧,如同没有任何人注视你一样)
To sing, like no one listen to (唱歌吧,如同没有任何人聆听一样)
To work, like no need of money (工作吧,如同不需要钱一样)
To life, like today is the end. (活着吧,如同今天就是末日一样。)
——Alfred D’Souza 艾佛列德·德索萨 《去爱吧》
2012年11月28日 15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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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就是呀,这样的贴子只有两种情况,一种秒沉,一种被人鄙视,
2012年11月28日 15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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