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飞翔】肖像权问题
刘翔吧
全部回复
仅看楼主
level 11
香港翔迷_真真
楼主
刚刚在网上搜了一下,我想如果要卖东西,还是不要放在贴吧。乡亲们要找,自己去淘宝看看吧。。 如果下面有什么不对,欢迎纠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012年11月28日 09点11分
1
level 9
无名氏💫
看到真真的这篇贴,我怎么会想到了《110米栏》这本书~
2012年11月28日 09点11分
2
香港翔迷_真真
这个。。。如果照片时合法途径,那就没事,而且。。不是用自传的形式。。访问是同意过的。法律上不会有问题的,只是我们作为粉丝,如果刘翔对这本书不高兴。。 我们也不会支持而已
2012年11月28日 09点11分
无名氏💫
回复 香港翔迷_真真 :其实我觉得刘翔作为名人,他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例子太多了,想**谈何容易呀?估计他自己看到这些已很无奈吧~
2012年11月28日 09点11分
香港翔迷_真真
回复 幸福的刘翔 : 是啊。。 不过我想他对粉丝/民间这种没有所谓的吧。。 可是有一个就会有两个,三个,4 个。。贴吧变成做买卖还是卖假的。。 不敢想。。
2012年11月28日 09点11分
无名氏💫
真真
@香港翔迷_真真
,刚才看到你说自己从来没有看过吧刊,你不知道从哪里看,是真的吗?贴吧的最右边,有很多的小栏目,你可以去看看。而且吧刊只能够用电脑看呀!
2012年11月28日 10点11分
level 15
芬芬爱翔永远
嗯嗯。
2012年11月28日 09点11分
3
level 4
54你de烟
因为刘翔,我知道了什么是奥运会!
2013年06月05日 16点06分
4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