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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之如饴2012
楼主
我们都是2婚,结婚一年了,由于重重事情感觉不合适,打算分手。
问题出现在离婚后小额度财产分配上面。事情是这样的:她有一个孩子,我无孩,我们都离过一次婚。结婚的时候我男方由于经济条件不好,给了女方家2万元的彩礼,和给她个人三金(价值3万元)。女方没有出一分钱给我们家,他家庭条件很好,她的老爸是开金矿的,不知道是瞧不起我家还是他们农村的习俗。
我们2011年10月12号领的证到现在。 我想问一下律师朋友或这里的坛友,如果离婚了 我2万的财礼不要了,我想拿回我的三金,发票在我男方这里,请问:要是离婚成,通过法律。这三金我能否要回?谢谢哥们热心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