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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根据我们2011年10月1日即将出 台的《互联网管理认证条例》,由于您的 发言违反了其中的相关规定,您的IP已经 被我们锁定。有关部门目前正在组织网络 技术相关人员对您的资料搜集工作以及相 关惩罚措施的制订工作。您的发言信息按 有关规定已经进行存档,因此您须为所发 表言论的后果负责。在这里,希望楼主可 以主动前往当地公共安全专家机关投案自 首以便求得宽大处理。否则将被列入2012 年网络通缉人员大名单。联系地址:北京 市宣武区宣武门外大街400号国家安全部 第九局邮编:100052 电话:86-10-65 212870[中国公共 安全专家部“网络监察”小 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27日 11点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