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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雪无痕1985
楼主
NO。1 《想你 念你 问君知否?》 文/大雪无痕19852007年3月14日 我如往常那般进入我们的家乡论坛,发现在我所在的“原创空间”版面里,我的一个旧帖子被顶了起来。那是我最得意的文章,已经在我们学校文学院主办的《文苑报》发表(至今没有领取稿费),那位朋友这样回复道:“楼主是临大的吧?我在学校的报纸上看过这篇文章,昨天还翻出来了呢,没想到现在看到啊哈,故知啊!我社会发展学院滴,别说你中文系的呀!” 我没有给予正面回答,而是悄悄给留言:“我不是中文系的,是法学院的!怎么?很遗憾我这样的人没有学中文吧?无奈那,家里人做主让我学了法学,弄的现在找工作都难,我喜欢当个文员或者助理,可是这样的职位一般要求女性……”她有个很中性的名字,我一直以为她是个男性,所以才没有主动招惹她。偶然的机会,她告诉我她是女孩,我赶紧查看她的资料,果然,她的个人信息标明“靓妹”,只是很遗憾她没有公开QQ号码,否则…… 后来,我才知道,她来我们论坛的时间虽然不长,可是已经凭借出色的技术和旺盛的精力,成为一个重要版面的斑竹,而且与我同属“文学版区”。我便经常光顾她所辖版面,发现她的文章不是很多,可是有位朋友的帖子却占据了几乎半个版面。于是我把自己的文章转发过来,希望能够得到几个精华。 就这样,一来二去,我们就开始熟悉了,她告诉了我她所在的学院,至于其他我也没有多问。不过,我们却能够在版面上畅所欲言,毫无顾忌的相互讽刺挖苦。这时,我才发现,女孩很可爱,很活泼,很顽皮,很有意思。凭借我作为法学人敏锐的洞察力,并且经过仔细推敲,反复琢磨,我有了个重大发现:那位文章几乎占据半个版面的朋友,好象对我们的这位斑竹有很大的好感,也许是出于男子的老成持重,一直表现的比较含蓄,却被我一语点破:“既然知道她喜欢小说,那就应该买本武侠寄到她的学校来。我看出,你是不是对她……?” 他承认说:“我可没有,不要乱说呀,我只是觉得很可爱,很天真,没有别的什么的!” 这时,我依然拿他俩开涮,并且半开玩笑半认真对那位女孩表示好感,说了一些在现实中不可能说的出的很贫的话语。比如:“**,那我们俩凑活着?呵呵如果您不嫌弃,倒插门我也是可以考虑的呀!” 狼, 大自然里,再没有一种声音,会比这样的整个狼群的呼号所组成的华丽声乐更令人感到惊异、哀凄、畏惧与美妙。狼嚎的旋律常令置身其中者产生“仿若被重重狼群围困”的感觉。 “狼多肉少”的现实,使我不得不抓紧行动,努力争取。何况,这块肉距离我是如此的接近,“近水楼台先得月”的道理我还是明白的!什么“朋友妻不可欺”,我全不在乎,遇见自己欣赏的女子,不懂得努力争取,那简直是个懦夫!(我是这样认为的,呵呵,个人观点那!) 这样,我更加频繁的光顾她的版面……2007年4月日 星期天 传说中的愚人节 天气阴 我早早来到网吧,只为能够在这样竞争如此激烈的周末里,能够占上一台好用的电脑。 进入论坛以后,却发现她没有回复帖子,而我的那位“竞争对手”却回了两次!我在版面寒暄几句以后,就仔细浏览女孩所在的版面,期望能够获得一些有价值的信息! 我竟然发现了这个版面的QQ交流群,赶紧发去了加入申请!大约半小时以后,不知是谁让我通过了验证,进入了QQ群,我这才发现了女孩的QQ号码。赶紧查看她的个人资料,点击“QQ相册”,遗憾没有她自己的照片,而仅仅是她欣赏的明星玉照。点击“QQ空间”,看见了她的一些日志。虽然文章不少,可是很少是原创,她好象很喜欢郭敬明的作品。仔细观察,我终于发现了一个叫做《在佛的面前》的文章,虽然没有标明原创,可是也没有说是转发那!这个文章写的相当出色,作者的文学造诣相当之高,我的那点鸡毛蒜皮的伎俩是无法与之相提并论的!于是,我把这个文章转发到了她所在的版面,不奢望能够获得精华,只为能够引起她的注意,仅此而已!一切操作完毕以后,我开始看电视剧了……
2007年05月14日 03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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