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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权天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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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专讯】香港每年向内地购过百亿度核电和水电,却又利用过剩发电量,倒卖30亿度电予内地。有环团指中电「一买一卖」赚2亿至3亿元,用电户却因此年蚀逾10亿元。
环团及学者均抨中电发「多余电」,促调低备用发电容量和检讨核电与管制协议条款;有议员拟今日在立法会提出讨论。但中电回应称,输入核电与售电中国是没有直接关系。
一买一卖 中电年赚逾2亿
中电又指,备用发电容量的作用是确保在任何计划或非计划的机组停运的情况下,电力公司仍有充足的发电容量继续满足客户的电力需求。
环保署则称,中电以备用电量向内地供电的净收益,有助降低本地电费的加幅。
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委员单仲偕认为,若中电用户在中电向内地买卖电力过程中会多付了钱,这实在太「笨猪」,必须了解清楚帐目计算方法,今日在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讨论两电管制计划协议中期检讨,值得提出。
中电每年以每度电约0.5元向内地购入逾百亿度核电和水电,但另一边厢又因本地有剩余发电量,倒卖30亿度电供应内地。
绿色和平资深项目主任古伟牧说,该30亿度本地产「多余电」,若以中电向内地购电成本价计算,相等於中电用户支出了15亿元;虽然中电指卖电给内地的利润有8成即2.98亿元,可拨归中电用户基金,但古指出中电用户最终仍因此年蚀逾10亿元。由於利润管制条款,中电售电予内地可赚两成的利润,即中电因此而有7,000多万元利润落袋。
学者:对港人不公 须澄清
城大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总监钟兆伟质疑,政府与两电的「利润管制协议」,保证电力公司在本地售电有9.99%利润回报,但向内地供电,中电却有20%回报,而且是在该协议之外获利,对香港人不公平,因本港电价包括了兴建发电厂的成本,他认为当局和中电要作出澄清。
由於中电在大亚湾核电厂拥有25%权益,古伟牧说,中电向内地买电亦可赚钱,故估算中电在双重利益下,过剩电量令该公司年多赚2亿至3亿元。
古伟牧表示,国际能源总署的备用电量指标为20至35%,而中电备用电量为33%,他认为中电应下调备用电量,不要再发过量电力。长远而言,中电与大亚湾核电厂的协议,应降低现时硬性规定其7成核电要输港的要求。
能源谘询委员会委员余远骋指,备用电量太多令中电将来有藉口增建发电机组,令电价上升,认为当局要与中电检讨。余认为港人未必因倒卖电力蚀钱,因不知向内地供应的电力用甚麼燃料。
绿色和平对比今年和04年的基本电价,发现电价虽有7.6%的下调,但大量用电户的基本电价减幅高於住户,倡明年住宅用户首400度电及一般商业用户首1,500度电实施电费冻结,鼓励节能减排。
中电:电价以供电成本厘定
中电回应指电价主要以供电成本来厘定,没有互相补贴的情况。按中电资料显示,有关团体提出有关电价的资料没有完全反映真实的电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