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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发帖规矩不大懂,但是实在受不了那些吐槽说猫大写这几张毁了他们三观。
说毁三观的无非就是猪脚仗着自己的实力滥杀无辜的,觉得不应该,觉得应该守规矩,应该仁义道德。
殊不知,这些话真的体现了自己的无知与无能啊。
整个世界,自然界与人类社会,遵循的所有的规则之中其实就有一条规则,叫做元规则。即暴力最强者规定所有的规则制定所有的规则更改所有的规则。不知道猫大的书迷们里面有几个读过吴思的血酬定理。从古到今所有人的行为都是自私的,宁主角强,所以可以杀,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蒋经国的秘书冯沪祥就说过,弱是一种罪恶。本来那些仁义道德,法律规则,包括所谓的天理人权都是由相对应的暴力最强者所选择采用的。现在猪脚自己本身就很强大,又是属于最强暴力集团的一份子。当规则对其不利的时候,他自然要反抗自然要去杀戮。这根本不是对与错的问题,这是本身世界最最最基本的规则。所以,那些说毁三观的人,要么根本无法理解这个社会最基本的即幼稚,要么作为弱者永远寄希望于所谓的法律,道德,天理能够给弱者带来公平,带来安全,带来权利即无能。
综上所述,我认为猫大写的非常的好很生动很写实,只是无情的打破某些人心里幻想的美好世界而已。
2012年11月25日 13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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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作为弱者永远寄希望于所谓的法律,道德,天理能够给弱者带来公平,带来安全,带来权利即无能。
有这种观念的人只能在TC和朝鲜这样民主落后的国家
2012年11月25日 13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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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国家不是这样。美国尤其如此,当掌权人发现以后要长久掌权下去的时候,人们发现奴隶不如农民不如工人 这样的剥削方式更有利于自己获得利益,所以才会有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的产生,但是本质没有变。羊群从来,在可见的未来永远都不会变成狼群的
2012年11月25日 13点11分
煞笔5楼。就是骗回复!
2012年11月26日 13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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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人有心,心分善心恶心。弱肉强食确实是社会的基本法则,但人区别于动物,甚至是禽兽的关键在于人有思想,一味的奉行弱肉强食无异于禽兽。当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人类不在于一味的在这世上挣扎存活时,就衍生出有别于弱肉强食的法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法律。当一个人威胁到全人类的时候,人们有权判那人的死刑。当然,这涉及到暴力执行了
2012年11月25日 13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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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法律核心也只是维护当权者的利益。你可听说过皇帝犯法的?大摩的掌权人犯法的?法律永远只是强者对羊围着的栅栏。当栅栏拦着狼的时候,狼自然要去推翻栅栏。
2012年11月25日 13点11分
回复
@不完美的苹果 :维护当权者这话确实不假,但也不能因此而断定不如弱肉强食,不能因此而废弃。它毕竟比弱肉强食更先进。它毕竟制约着手拥生杀大权的人们遵守基本的道德,不至于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甚至稍不顺眼,大开杀戒
2012年11月25日 14点11分
回复 薯仔高 :那不是因为所谓的道德。而是因为这符合他们最基本的利益。长久的利益。当自身的利益受到根本威胁的时候当然会被废弃。今天大多数人们遵守道德,只是因为违反的成本比较大而已。当成本与收益反转的时候,自然大家都会放弃道德。比如1942年河南饥荒易子相食可曾见到哪里有基本的道德?
2012年11月25日 14点11分
回复 薯仔高 :弱是肉,强可吃。 现在的法律也不是吗 你弱法律对你是公正的,你强你就是制定法律的人
2012年11月26日 06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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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楼主从吴思那里学来个什么元规则,你如果去读读康德,他那里还有苛刻的绝对道德律令,如果你读边沁,他会告诉你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是道德根源,这都是世界顶尖的大哲学家,每个都有自己严密的论证,楼主秉着自己的观点指责别人幼稚的时候可曾真的考虑过自己的观点是否经得起推敲~
2012年11月25日 14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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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元规则本身就不是吴思发现的 是杰弗里·布伦南与詹姆斯·M·布坎南发现的。 我只是引用我的观点。如果你反驳你大可以论证下我的如何经不起推敲。
2012年11月25日 14点11分
@不完美的苹果 那么当法庭判决一个杀人犯有罪的时候是站在什么立场呢?只是因为法庭有国家的力量支持是强者所以才能判决有罪?如果法庭的力量不够那么这个随意杀人的人就是无罪的?
2012年11月26日 06点11分
@不完美的苹果 再则,拥有绝对力量的政 府就可以随意制定规则吗?事实是政府制定法律一样要遵守公理正义,公理与正义可以被欺瞒却不会被磨灭,所谓强者制定规则不过是卑鄙者无谓的借口,强者拥有着支配弱者的力量,却不拥有支配弱者的道理,这是我的看法
2012年11月26日 06点11分
回复 1262849296 :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对错。对与你举得几个例子,希特勒,南京大屠杀,贪官,垄断者。对于希特勒,如果站在当时的欧洲而言反犹并不是不可理喻的,甚至是可以理解被赞成的,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拥护者。人都是希特勒杀的吗?他杀得过来吗?他的失败在于对苏战争的失败。
2012年11月26日 08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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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如果看几章小说就不坚定自己的三观了,这是最可笑的。。。
2012年11月25日 14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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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定你有着坚定的 三观?
2012年11月25日 16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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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楼猪小心翼翼的从床底下拿出他珍藏的营养快线,又忍不住了。3秒过后。楼猪叹息!望着营养快线瓶;儿啊!可惜你就没有妈啊!…
2012年11月25日 14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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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有弱肉强食,也有舍生取义。
很多人的观点无非是:
【为社会做牺牲,我不愿意。】
ok,我理解你们,这个XX社会,某些情况下也许我也不愿意。
不过这种心态有一个专门的词来描述,叫做自私。
ok,我知道我很多时候也自私,就算我知道很多时候也还是会自私。
不过很多人硬要说这种心态叫做道德。
哈哈,我只能说,这样的人除了自私,还有其他缺陷。
吐槽而已,后面谁人身攻击,我不会费一分力气去搭理。谁骂我谁死一户口本,哈哈。
2012年11月26日 06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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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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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得好,顶你。技术党最有爱了,来参加吧里的征文比赛吧。
2012年11月26日 07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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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归尘,土归土,长安月下,牡丹花上。
尘归尘,土归土,南方以南,岁月无边。
2012年11月26日 09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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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不公平的问题。社会总资源(可利用资源),因科技生产力等因素不断增加。拥有先进生产力的人或者人群总是能获得更多的资源。这点也是刺激人类进步的动力。
再说法律道德。因为人性有其自私性,人不像动物吃饱了就不杀戮了。所以如果没有制约因素,那么社会资源将会不断向越来越少的人集中,最终最坏的结果就是其他人都挂掉(贩卖奴役非洲人就可以看到这点)。所以才需要法律道德,你可以说法律是强者为了更好更长远的剥削弱者而产生的,也可以理解为对弱者的保护。两者并不矛盾。
但是,从古到今,不可否认的是,剥削一直存在。而法律也更加的健全完善。正是由于剥削不公平,所以才要争。争取公平,争取不被剥削。所以法律也可以说是弱者与强者相互的妥协结果。
楼主思想太消极了,看的到黑暗的一面,才要更加的去争取光明。
2012年11月26日 11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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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妥协也只是斗争的一部分。只能说狼跟羊的的角色在模糊而已。但是一直还是能区分开来。没有黑暗就没有光明。黑暗不可避免,强者站在光明处俯瞰黑暗。弱者躲在黑暗处仰望光明。
2012年11月26日 11点11分
错是没错,但对国家和民族来说,大家都这样是要亡国灭族的,人终究是与社会相关的,说到底的话,只为自己活最终必会危害到自己,现在有很多移民的,要真有天国家衰弱了他们也就是寄人篱下的虫子了。不能说大家错了,但希望大家有能力时,为社会,国家多做点贡献。长远来说也是对自己好。还有,大家不要
2012年11月26日 15点11分
回复 lenjunjun :我也没说天朝不好啊
2012年11月26日 15点11分
想问题可以看的稍远,一时的好处带来的很可能是更大的坏处,毕竟这个世界没有小说的力量,谁也没法不活在社会集体中,而集体中只为自己必然阻力极大,为大家往往容易得到援助。
2012年11月26日 15点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