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各位一个问题,天大的!!!!!!
城南家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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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9
夜雨闻汐 楼主
如题。
假如有一个单身女孩申请了单间配套,一个单身男孩和他母亲申请了两室一厅。后来他们在城南家园相识了,然后相知,相爱了。
时间一转眼过去了五年...(白驹过隙)
五年了,公租房可以购买了,他们分别都买了自己之前申请到的房子。随后他们结婚了,问题随之而来。
按照目前的“龟腚”:夫妻不能单独申请公租房。但是两人结婚了,政府是否会收回他们已经购买的公租房其中任意一套?
假如收回其中一套,假定是单间配套被收回。那么两室一厅的房子住了3个人,一旦有了小孩,人数超过了4人,想换租三室一厅,是否需要继续租用5年才可以购买?房屋已经购买,被收回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假如不予收回,女孩和男孩以及男孩的母亲一起住在两室一厅的房子里面。那么空闲出来的房子是否可以出租?按照目前的政策,是绝对不允许出租的,但是空闲的房子事实上存在一种社会资源的浪费。
假如不予收回,且允许出租,那么出租获得的租金利益行为政府是否具有知情权与管理权。利益是否会被政府和谐一部分?
假如你是公租房的管理者针对以后有可能会出现的各种情况,能提出些怎样的意见和建议?各位元芳大人,你们怎么看?
2012年11月23日 14点11分 1
level 10
你都说了,5年之后已经买下来了。房子就是你的了。
所以只要你不卖,政府是不会管你的。
2012年11月23日 15点11分 3
对···买下来之后还管什么龟腚啊··
2012年11月24日 09点11分
level 9
夜雨闻汐 楼主
没人么?
2012年11月23日 15点11分 4
level 1
神一样的问题。太精…辟了!无法回答我也想知道
2012年11月23日 15点11分 5
level 13
问题太深奥,你去问问申请点。
------你给我最贱的问题,我给你最贱的答案。
来自诺基亚Lumia800求带走!
2012年11月23日 16点11分 6
level 12
那个单身妹儿在不在贴吧里面咯!
2012年11月24日 09点11分 7
吧里的单身妹妹只是你没发现罢了。
2012年11月24日 12点11分
level 7
母亲住单配,不就和谐了吗?还省了婆媳问题,距离产生美,有小孩后也够了,不久两全其美了吗?
2012年11月24日 10点11分 8
一样的想法,妈妈住单配,然后两室自己住就好了撒[扯花]
2012年12月20日 05点12分
典型的有了老婆忘了娘
2012年12月20日 14点12分
level 7
你貌似申请的两室的,难道你女朋友申请的单配?
2012年11月24日 10点11分 9
这个不要对号入座哈,我申请的两室是没错,但是你后半句错了。
2012年11月24日 12点11分
你这样问,就不能怪别人这样想啦,还是说你打算到城南家园找个媳妇?
2012年11月24日 15点11分
level 5
五年过后买了倒是买了,可只有使用权并没得产权,问题仍然存在哈。
2012年11月24日 15点11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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