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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落无声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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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开始报名
一、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具有当地城镇户口的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市区中小学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保以家庭为单位参保,按户籍,参保居民家庭中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必须同时参保缴费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
2013
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年缴制度,
居民于
2012
年
10
月
8
日
至
12
月
20
日
进行
2013
年度参保登记。于
2012
年
12
月
20
日前一次足额缴清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逾期不予办理。
三、参保人员类别和个人缴费标准
0至18岁居民或儿童、中小学阶段学生每人每年75元(其中大额25元);19至59岁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330元(其中大额50元);
60
岁以上低收入家庭参保居民每人每年
150
元(其中大额
50
元);
60
岁以上其他居民每人每年
270
元(其中大额
50
元);
低保、重残(限一、二级)人员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负担(不含大额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