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1日向质检总局报告称,酒鬼酒样品中被检出含有塑化剂。根据报告,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50度酒鬼酒样品进行检测,截止到目前检验结果,其中DBP(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俗称塑化剂)最高检出值为1.04毫克/千克。
天祥只对样品负责
继11月20日在公司网站主页上公布三份资质证书及能力验证证书证明自己是 “正牌”检测机构后,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昨天再发声明,解释酒鬼酒送检一事。
在声明中,天祥承认在今年10月25日收到一位客户提供的样品,要求检测这些样品中的塑化剂含量,该公司根据标准规定程序进行了测试,并于10月31日出具了测试报告。但天祥并不承认客户当次送检的样品就是酒鬼酒。天祥也不确定样品的来源、抽取方法,以及在送达前的保管方式,这些程序由客户实施并负责。天祥还明确不会公开相关检测报告,不过同时强调,其对剩余的样品又进行了平行重复测试,结果显示相关客户提供的样品,最初的报告是准确无误的。
显然,天祥的第二份声明只是撇清了自己与酒鬼酒的关系,但却让消费者更加困惑:送检的到底是不是酒鬼酒?
酒鬼酒确含塑化剂
就在昨天,介入酒鬼酒事件调查的湖南质量技术监督局向国家质检总局报告了针对50度酒鬼酒样品的检测结果,被检测的酒鬼酒样品中的确检出塑化剂成分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样品的最高检出值为1.04毫克/千克,超出卫生部相关规定限值的2.47倍。湖南质监局已督促企业查明原因,进行整改。湖南质监局曾于20日晚发布通告称,据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质监局对酒鬼酒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暂未发现人为添加塑化剂的行为。至此,发酵了3天的酒鬼酒事件有了阶段性结论:酒鬼酒的确检出了超出相关限值的塑化剂成分。
同时,国家质检部门近期组织开展了对白酒中塑化剂的风险监测。目前已完成监测的国产白酒样品中,有部分样品检出微量塑化剂,其中主要是DBP;同时监测的进口蒸馏酒样品中,也有部分样品检出微量塑化剂。但均未发现有人为故意添加情况。
“卫生部没有将塑化剂指标正式列入白酒产品的标准,从法律角度讲,没法判断是否超标。”湖南省质监局法规宣传处副处长戴琪表示,卫生部在2011年6月发布了“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中规定了塑化剂的最大残留量。“这个函由于不是法律、法规,对企业并没有法律约束力。”
酒协早知“内情”
不过,中国酒业协会在11月19日发布的声明称,早在去年6月,就已获知白酒产品中含有塑化剂。去年年底,该协会还向全国酒企发布通知,禁止在白酒生产、贮存和销售过程中使用塑料制品,并提到对塑胶管的检测。2012年4月协会再次强调严控白酒产品塑化剂含量。让消费者不解的是,在媒体曝光之前,中酒协对这些“内情”秘而不宣,使得塑化剂成分多少成为白酒行业“潜规则”,消费者的知情权无从保障。
上海恒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鲍培伦表示:“这起风波中,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都没有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院长梁鸿认为,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厂家、瞒报不合格信息的行业协会,都要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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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卫生部相关负责人解疑
白酒生产工艺不需添加塑化剂国际上尚无酒类相关限量标准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1日电 针对近日媒体报道酒鬼酒中检测出塑化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问题,质检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有关负责同志接受了新华社记者专访。
有关负责同志表示,经行业专家分析研判,白酒感官质量要求清亮透明,而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是起增稠、乳化作用,无助于提高白酒的感官质量,同时白酒生产工艺不需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白酒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主要来自于白酒生产、储运过程中使用的塑胶容器、管道、密封材料和包装材料的迁移及环境影响等。
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对人体的危害取决于摄入量和摄入时间的长短。2011年台湾发生塑化剂污染事件后,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卫生部设定了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在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中的临时限量。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我国及其他国家均未制定酒类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限量标准。 新华社发 赵乃育作 (记者 陈玺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