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瑞卿女儿推动尊严死亡:把死亡的权利还给本人
60年代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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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1
loush0 楼主
2012年11月21日 03点11分 1
level 13
我也想体面的离开人间。[点头]
2012年11月21日 04点11分 2
level 13
一个人无法选择生?但是能选择如何死.....既然能选择为什么不选择那?所以我赞成死亡的权利应还给本人,推行尊严死[顶]
2012年11月21日 04点11分 3
level 9
当成为别人的负担时,有尊严地离开这个世界,是很多人所向往的方式。
2012年11月21日 04点11分 4
吧务
level 15
支持“推动尊严死亡:把死亡的权利还给本人”。
2012年11月21日 05点11分 5
level 5
强烈支持!
2012年11月21日 06点11分 6
level 12
看了,支持尊严死亡。
只是,在中国确实很难实行。如果从法律上来保证本人选择死亡的权利,还是可行的。
2012年11月21日 06点11分 7
level 11
[Yeah]
2012年11月21日 06点11分 8
level 14
偶棉是很支持和主张安乐死的。但是,据佛家理论来说,安乐死是属于非正常、自然的死亡,属自杀。自杀也是会下地狱的。再轮回,还会重复相同的结局。所以,偶感觉很矛盾:万一那一天来到了,既不想拖累别人,可也真怕有轮回呀![疑问]
2012年11月21日 09点11分 9
level 11
loush0 楼主
支持“推动尊严死亡;把死亡权利还给本人”
2012年11月22日 10点11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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