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9
楼主您好:您的帖子已经被我们记录。根据我们 2011年7月12日最新出台的《互联网发言管理认 证条例》,由于您违反了其中的相关规定,所以 已经被列入2012年网络通缉人员名单,您的IP已 经被我们锁定。有关部门目前正在组织网络技术 相关人员对您的资料搜集工作以及相关惩罚措施 的制订工作。在这里,希望楼主可以主动前往当 地执法机关投案自首以便求得宽大处理。
2012年11月17日 22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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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0
(瞪眼)
你们这群基友 忘记的都拖出去小皮鞭
———— 地水火风 吧欢迎您......
2012年11月18日 20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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