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大哥,河南最可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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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大哥,河南最可爱的人” ny.dahe.cn 作者:贾林伟 文章来源:南阳日报 更新时间:2007-4-23 10:38:17   “将我们成功救出,完全是咱河南南阳老乡的功劳!”昨天下午,陈先生拨通本报记者电话,激动得有些语无伦次。 4月8日,深圳的陈先生与女友,在罗湖区小梧桐山燕子崖被困10个小时。深圳警方出动百余警力,动用消防车4辆,施救未果,于是决定次日天亮再行动。危急时刻,南阳两民工裴喜富、李光才主动请缨并成功施救。 裴喜富,镇平县柳泉铺乡朝阳村人。李光才,家住镇平县老庄镇狼洼村。协助他俩营救深圳情侣的其他7人,全是镇平人。 一封信 深圳人的“河南情结” 接受采访后,陈先生仍觉得“谢意不够、敬意不足”。2005年3月,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龙新派出所在辖区怡丰路黄龙塘市场大街上,挂着“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和“凡举报河南籍团伙敲诈勒索犯罪、破获案件的,奖励500元”的大横幅,从而引发全国首例地域歧视案。作为深圳市民,陈先生通过自己获救的实例,深切地感受到了河南人的可敬。通过网络,他向本报记者发来电子邮件,特嘱向河南人表示最高敬意。 “之前,我们或多或少对河南人有些警惕。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河南人似乎被贴上了某种不良标签…… “这件事(被南阳大哥营救)给我和我的同事们带来巨大震撼。南阳大哥最为淳朴、最为善良,他们值得永远尊敬。他们是河南农民最普通的代表,也是河南最可爱的人,正是这些默默无闻的外来建设者塑造了深圳的城市精神。 “河南,那片中原大地上生活着近亿中国人,他们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着国家的面貌……南阳是个美丽的城市,人杰地灵,我衷心地感谢南阳培育了这些淳朴善良的人。” 落款是“一个普通的深圳市民”。 一声谢 最难忘南阳恩人端上的鸡蛋面 对于深圳部分媒体的不实报道,陈先生感到遗憾,尽管裴喜富、李光才等南阳老乡并不计较。当时,部分媒体认为是两位警察或护林员救了陈先生。 陈先生说,参与当夜营救的南阳老乡,除了裴喜富、李光才,还有赵学斌、倪志强、倪富梅(女)、竺朝东、陈新等7人。这些人是在警方决定第二天实施救援的情况下,一起救助他们的恩人。 4月9日凌晨2时左右,陈先生与女友被救到小梧桐山顶时,首先见到的是30位南阳籍民工,倪富梅还为他俩端上几碗热腾腾的鸡蛋面。他说:“这些素不相识的南阳人,做了这辈子最让我们感动的事!” 裴喜富告诉记者,30多位老乡是正月初九从老家到深圳的,现在深圳罗湖小梧桐山建设电视发射塔,他们归属中建三局深圳建升和公司。 李光才说,他们救人时并未想很多,只是觉得救人事大。现在再回头看这件事觉得对于树立河南人形象来说,当然是大事、好事。 
2007年05月01日 17点05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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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学生家长为孩子争取权益 学生家长们: 权利不是哪个做官的老爷赐予给我们的,也不是我们用认命、软弱就可以博得官老爷们的同情、欢心而换来的。权利历来都是抗争争取来的!现在,我们的孩子接受教育的权利被践踏,心灵被蹂躏。我们不为他们争取权利,谁为他们争取权利?可怜可怜我们在竞争中苦苦挣扎的孩子们吧!让我们帮助孩子找回那一片心灵的净土吧! 鲁迅先生曾经呼吁过:救救孩子! 南阳市教育局滥用职权,漠视法律规定,粗暴的践踏孩子们接受教育的平等权利。 南阳市教育局宛教基〔2007〕26号文件《南阳市教育局关于2007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中规定: (3)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在文化课统考之前进行。填报志愿之前,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地将招生学校的学校代码、招生名额、专业、学制、收费标准和特殊要求等有关招生信息公布给考生,供考生选择时参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匿招生计划。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可以兼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不得兼报普通高中志愿。 课改实验区综合素质评定总等级为D等的学生,不得报考所有高中阶段学校。综合素质评定总等级为B等或C等的学生,不得报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定总等级为C等的学生,不得报考A类以上普通高中。 "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输机后,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替考生填报或改动志愿。凡志愿有改动、涂抹现象的,一律按无效处理,并由有关责任人负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分流的宏观指导,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圆满完成。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报考志愿的技术指导,提醒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合理填报志愿,防止学生误报、漏报、错报。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准提前单独招生,不准对初中毕业生进行预选,不准限制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分析以上的规定,我们认为南阳市教育局宛教基〔2007〕26号文件《南阳市教育局关于2007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存在以下错误: 1、课改实验区综合素质评定总等级的评定,是人为的将学生分为四等,且在评定过程中是以下达的百分比指标计算名额后评定而不是按照学生的实际表现评定,将很多本来的A等学生降级为B、C等学生,评定程序有失公平。 2、综合素质评定总等级为B等或C等的学生,不得报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定总等级为C等的学生,不得报考A类以上普通高中。通过行政手段霸占教育资源,强行剥夺了B、C等学生选择接受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教育的合法权益。通过行政手段强行将少年学生定性为不受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欢迎的群体,摧残少年心灵。 3、课改实验区综合素质评定总等级为D等的学生,不得报考所有高中阶段学校。是谁赋予了南阳市教育局权力通过行政手段强行将少年学生定性为不可接受教育的群体,把D等学生推向社会,剥夺了D等学生接收高中教育的合法权益? 4、在收取学费、杂费时,没有区别A、B、C、D四等学生的收费差距,而在考生填报志愿时却加以区别,显然不公平,应当按照分类区别收费,并退回已经收取的不合理费用。 5、"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输机后,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替考生填报或改动志愿。凡志愿有改动、涂抹现象的,一律按无效处理,并由有关责任人负责。的规定剥夺了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对18岁以下少年的法定监护权利。如果改动系他人所为而学生及家长毫不知情,难到这种灾难要一个无辜的孩子承担吗?怎么认定谁是有关责任人? 很显然,南阳市教育局宛教基〔2007〕26号文件《南阳市教育局关于2007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纯属白痴之作,严重地践踏了孩子们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学生家长应当奋起抗争,要求南阳市政府取消该文件,追究南阳市教育局滥用职权的责任。
2007年05月30日 16点05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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