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原创〗如是法门[京城高干/黑道强强/三人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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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朴熙禾 景三儿 李丫儿(按出场顺序)
特别鸣谢:汤臣倍瘾(封面制作),Yuki沈小年(进度督促)
2012年10月21日 11点10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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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AT吧唧⛄
楼主
那天晚上我拉开窗子,靠着柔软的窗帘,伴着白纱般朦胧的月光,在北京难得清丽的夜空下,时隔许多年,吹了我小时候学会的第一支曲子。思绪随着音符的跳跃流动,相互拉扯生长,最终我在一阵夜风里戛然而止。
这真是活生生地把自己往另一个方向推,直到一只脚踩进泥淖,如今,我知道我回不了头了。
我下意识地握紧了手中的口琴。
口琴。
我四下摸了摸,它被我放在衣服里层的口袋里,伴随着医院消毒水的味道钻进鼻腔,触碰到的一瞬间,我忽然想到三个月前,在滁城的火车站,和好友的那场分别。
那天,也下着雨。
啪嗒。
打火机的细火只是稍稍闪现,便立马消失在火车站阴湿的冷光中。金俊秀坐在火车站的候车厅,在我身边摆丨弄手里的塑料壳打火机,脑袋垂着。我透过窗户看外面的雨幕,快要看出神的时候,他忽然突兀地开口:“在中……你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的确不知道,“也许不回来了。”
他从小都是这样,听到这句话之后有些惊慌地坐直了身子看我,重复地问我刚刚的话:“你不回来了?”
我刚一开口,他就轻声阻断:“也好,等你名成立就,一定就是大明星了。”
他极力掩饰眉眼间的兴奋和期待,大约是怕我笑话他,那极力想要压抑的飞扬的神采,就好像即将成为大明星的不是我,而是他自己一样。
俊秀,俊秀。
我忽然不忍,缓缓开合嘴唇,吐出他的名字,还带着梅雨天气的潮丨湿与温热。
“俊秀。”我伸手揉了揉他的脑袋,一如往常,“我并不想当什么大明星。”
他的脸色尴尬地滞了下来,带着深深的不解,却还在极力地想要扯出一个笑:“什么?你……那你的梦想呢?”
梦想这两个字,对我来说遥远了些吧?我挑起眉毛笑了笑,却完全不觉得自己是在笑。我说:“我没有什么梦想。”
他似乎想要说服我,却怎么也找不到合适的措辞,眉头揪着,像一个摔了跤的孩子。塑料壳的打火机在他手里转了又转,空气再一次沉淀下来,喧闹的火车站好像将我们俩人隔去了独立的空间,眨眼间我看到他嘴唇动了动,那副腔调瞬间变得委屈又无奈:“在中,你会成功的。”
我会成功的。我也这么想,不过我们多少还是有理念上的不同,他是我从幼儿园起的好朋友,我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表情来诠释我心底对梦想这个十分模糊的概念的不解与不屑,只有收起笑容。揉着他脑袋的手移到他的肩上,轻轻拍了拍。
也许在金俊秀的世界观中,北京并不仅仅是一个城市而已。那更是梦想的代名词。
然而我想要的是什么,他从来不会知道。我告诉自己,我想要的只有钱而已,因为这个世界的人想要立足于北京那样的城市,没有钱是不行的。
可我究竟想要什么?
我想跟俊秀说,我也不知道。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你始终没办法面对真实的现实。”
到底真实的现实是指什么?我甩甩头,截断他最后一个音节:“借你吉言,我会成功的。”
直到我上了车,他站在站台塞给我一只口琴,然后隔着玻璃看我,都没有再说一句话。
“等我,赚大钱回来!”我笑着冲他做了个口型,不知道他看没看懂。
雨一层又一层争先恐后地扑上车窗,模糊了金俊秀的脸,我只看到他不停地跟我挥手。我再也扯不开笑脸,皱起眉头抿了抿唇,使劲咽回没用的眼泪,也抬手朝他挥了挥。
再见。
“金在中?”黑衣男人打断了回忆,站在我面前仔细打量了我的脸,“可以走了。”
2012年10月21日 12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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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柠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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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1日 12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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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AT吧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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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往事仿佛一块蒙灰的玻璃——沈昌珉
“昌珉,该吃药了。”
我从模糊中慢慢醒过来,半条手臂软趴趴的搭在外面,半米开外和我身体呈大致六十度锐角的书柜玻璃,隐约映照出了我仍带有倦意的轮廓。翻了个身,蚕丝被顺势便滑到了腰间。而我仍旧是懒洋洋的躺着,遗落了半个手臂在床帏外。
我盯着天花板一动也不动,侧歪着脑袋看着对方慢慢地走过来。
侯静安是个漂亮的姑娘,我一直都这样觉得。虽然,我不爱她,她也不爱我。我认识她有多久,大概有将近二丨十丨年了。彼此的关系,笑谈其为侯老师也不过分。毕竟,在挖掘那些“生从何来,死往何去”之流的哲学依据的地基时,她充当了一个优秀的指导老师。我仍旧清晰地的记得第一次看见她是的模样,那是一个昏黄的午后。
北京的冬天到处都透露出一种萧索的味道。每日清晨的生气是环卫工用枝子绑扎实得笤帚摩擦地面的“刷刷”声,而夜晚便是床头小灯被拉上的“咔哒”声。我以为,我的日子便要如此日日夜夜,年年岁岁,随着各家各院混杂不一的饭菜味儿,一直平淡无奇的走下去的时候。突然有一天,我爸跟我说“小样儿,咱得搬家了。你爸爸我升职啦!”那年我九岁,抱着《三国演义》的小人书,站在团结湖的社区里。那是我是第一次见到静安,在一片残阳中被无限撕扯着,放大成怪物的居民区中,我只一眼便望见了她。穿了一条红色连衣裙的她冲我轻轻一笑,扭身便消失在院落拐角处。那一刻,在我眼中,这个奇怪的女孩诡异得好像《伊索寓言》。让人摸不着头脑,又欲罢不能。
“你看我这样像不像一幅名画?”我喑哑着声音开口,呼出的气体似乎还带有昨夜睡前遗留下来朗姆酒的味道,只不过是经历了一个晚上的发酵。“荷马史诗!”我用不怎么高明的技巧试图炒热气氛,却遭到了兜头的一盆冷水。“你下次可以开一个有点儿内涵的笑话”静安将水杯放在床头,坐在了我身边。用手掌拂过我额前的碎发,就像是我母亲去世前常对我做的那样。我不禁贴近了她的手掌,纤细、干燥、充满了母性的力量。
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我将头安心的陷落在她纤长柔弱的手掌中,用脸庞慢慢的摩挲着,仔细感受伊因为常年和刀械与大提琴耳鬓厮丨磨,所留下的痕迹。
“静安”我轻声叫她带着些许无赖的口吻“再睡一会儿好不好,就一会儿!”她俯身下来吻了吻我的额头,默不作声。可是,我听得见。从她疲惫的喘息声中,我闻到了绝望的气质。
二零零九年,秋。
北京是一座奇怪的城市。不论爱她亦或是恨她的人,都一门心思的向往这里。光怪陆离的高楼大厦和苟丨延丨残丨喘的老旧胡同。或许是这种仿佛现实魔幻主义的腔调,带来得迷幻感,让这个有些脏兮兮的“老心脏”变得性丨感起来。
落地的时候是在晚上。T3明晃晃的白炽灯晃得我有点儿犯傻,如果不是弥漫着烧荒草味道的夜晚,你说这儿是美帝的三藩市也未尝不可。
“沈昌珉,这儿!这儿!”我拎着被磕坏的箱子,略整理了一下萎靡不振的精神,仍旧是懒散的回头。在看到来人之后,顺势扯出一个玩世不恭的笑容。
“哟!侯大导演,久仰久仰”
“瞅你丫这揍性!”
侯静安。我的发小。我从小撒尿和泥一起长大成人的姑娘。我认识她的时候尚且性格顽劣,如今我二十五仍旧是顽劣不堪。她还是那副样子,大红色的修身长裙,左眼下方有小颗的黑色圆痣,在明亮的灯光下照耀的几乎发青的肤色。我抬脚踢了踢被国航摔坏的箱子,漫不经心的寻找着话题。从T3大厅到停车场的距离,我们从她几乎想掐死只会写三流言情剧台词的傻丨bi编剧,一直聊到了国内大牌文艺女演员抽大丨ma和女人谈恋爱的八卦。在前脚踏上那辆黑得宛如她绸缎般油光水滑的三七开长直发Infiniti的时候,我留心问了一句“去哪儿?”
“建外,鸭王!”
在侯静安第五次急速地踩下刹车,并且猛地打轮并线的时候。我终于伴随着不可遏制的恶心和困倦,蜷缩在后座上带着晕车并发症的情况下,睡了过去。
2012年10月21日 12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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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2012年10月21日 12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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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晚哟✨
坐个沙发~~~
期待好久了~~
2012年10月21日 12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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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AT吧唧⛄
=3=感谢期待~~~~
2012年10月21日 13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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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在插花
可水?
看来可以水啊啊啊
给楼主表白
2012年10月21日 13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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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视你~耶!
2012年10月22日 04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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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8日 10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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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晚哟✨
@_柠朦
宝贝我带你坐沙发~~~
2012年10月28日 10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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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柠朦
2012年10月28日 11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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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生杀
1. 生活是如此的美丽*——金在中
也许我做的很多事情都是出于本能,我同李清河讨论过,他不笑,也不反驳,只是漠然地看着我。我不知道他这是默认了我的想法,还是觉得我的想法只是可笑的借口,毕竟突然跑出来帮人挡刀这样一件吸引人眼球的事,在我这样一个尴尬的身份上,无法不显示出很强的目的性。
至少这是一个机会——我耸了耸肩,在书房门口整了整衣领。
很久很久以后我才偶然顿悟,那时候的自己的的确确地重新认识了这些人和事物,并且亲眼所见,那些公司背后运作的所谓堂会,以及更深一层的,三个不同的世界之间微妙的关联。就拿李尚云这个人来说,若是将他比作一种昆虫,那么他的触须与手脚则能横跨三界,这么多年,关系网宽泛,仇家也不会少。这样的人,一定自以为掌握了这个世界上最黑暗和最光明的两面,甚至会误认为自己就是王。
商政两界本就息息相关,自古便是。说难听些,叫做政商勾结——这是一个怪圈。一个人有了钱,便妄想着谋权,而一旦有了权,就想要更多的钱。李叔最爱听的一句话叫,“古有胡雪岩,今有李尚云”。
这是规则,没有政治的保护,利益联盟随时会破裂,这两者相互牵制,对李叔这种人来说,缺一不可。
然而他之所以可以成为这种人,那是因为“懂道理,明是非”,也即是“懂为官之道,行商之理;明世间大是,江湖大非”。从政、从商,就免不了处理一些人际关系,世界上有一种专门处理人际关系的组织,国外称之为“黑手党”,老百姓看得清楚,称之“黑社会”。世间分黑白两道,官政属白道,黑社会属黑道,而商者串联其中,在中间,似乎两边都不属,又似乎随时都会倒向任何一边。
可他们忘了,在这样的时代,并不存在彻底的王者。我暗自苦笑,敲开书房的门,瞥见手腕处露出的一小截狰狞的疤痕。
李叔的书房用几个词来形容——明亮,宽敞,用色低调却奢侈。我小心翼翼地坐在办公桌对面的椅子上,冲李叔点了点头。对方面目严肃,神情中却也带着些许所谓的慈悲,或许人总是这样,总有一天会老,老了之后,便想要将自己的所有神情举止披上慈悲的外衣。谁都看不出这是真或者是假,也许连他们自己都不明白,这到底是真还是假。他并不是叫我来叙旧的,这我明白,他也知道我明白,眉眼间是毫不掩饰的欣赏。
“伤口怎么样,还疼不疼?”
我笑着摇头:“托您的福,伤口并不深,好得差不多了。”
他呷了口手边的茶,冲我道:“你小子是个人才。”这句话他上次饭局的时候也说过。
我直觉自己笑得颇为含蓄:“李叔谬赞。”
“跟我客气什么,”他呵呵笑道,“我看了你这三个月的成绩,态度也很端正。”
事先早已做好被“提拔”的准备,面对这样看起来容易蒙蔽人心的夸赞,我也只是稍微抿了抿嘴,也许我心里的感恩只有两分,那么我便能让他看到十二分的尊崇。
“可是——一个人想要成功,并不仅仅是态度能够决定的。金在中,你想成功吗?”
他的语气很诱人,好像我是一个无知的孩子,而他正在拿着色彩斑斓的糖果引诱我。的确很诱人,我想成功,谁都想成功,特别是经过了那几近折磨的三个月之后,经过了那一次尖锐的刺痛之后。只是我跟着他放下的诱饵的同时,看到的却是他身后黑暗阴森,荆棘丛生的森林。
可是我还是点了头。因为我明白,只有走进这片森林,才能得到荆棘丛中埋葬的黄金。
他笑:“在中啊,其实很多时候我很羡慕你父亲,有一个你这样的儿子。”
我不说话,安静地等着下文。
“我有一个女儿,却没有儿子,天知道我多想要一个儿子。”他的感叹我多少可以理解,转念想到李清河,只有轻声安慰他:“您还有清河大哥这个好侄子呢。”
他神情一滞,虽然只有一瞬间,却被我敏锐地捕捉到,让我有些无措。大概是说错话了吧,却又不明白刚刚那句话哪里不对。
或许他并不信赖李清河,可以看出来,李清河是他的亲信,上次为他拼命的却是我这个傻小子。我抓紧了手边的椅把儿不敢再开口,他却笑了,突兀地转了话锋:“我身边听话的很多,愿意为我卖命的人却很少,因为他们都没有胆识。”
我抬起头,他似乎很满意我的反应,继续道:“可是你,在中,你很有胆识。”
他试图让自己的话听起来像是大慈大悲的安慰,想让我觉得他的决定实际上是在积德行善,是不是所有的伪善者都是如此?我很羡慕他,打心底里地羡慕他,可以让自己看起来这样的善良和慈祥。
这位慈眉善目的老人——实际上他看起来并没有实际年龄那么老,他接着之前的话说道:“你愿不愿意,做我的干儿子?”
我看着他似乎是询问的神情,却深知无法驳回,李尚云从政行商,总是明白怎样做才是不亏本的买卖。这句话问出了一个问号,潜意思却是强硬的不容置喙,我这才明白那一次饭局的真正意义。
2012年10月28日 11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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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缺的并不是儿子,他只缺一个为他拼命的亡命之徒。
李尚云的用意很明确,有了为他卖命的胆识,却不知道我是不是有为他取命的决心。这是一个和平的年代,拿生命在刀尖枪口滚过的,将生命握在股掌之间的,少之又少。有的人不在乎自己的命,却不敢拿别人的命。我需要做的,就是向他证明,自己不是这样的人。
天气刚好,风吹得不疾不徐,天也是不阴不晴。说不上万里无云,至少也是风和日丽。我还记得小时候这样的天气我总会趴在窗台上看风铃,听风吹出的不成调的曲子。有时候俊秀跟我吵架,跟别的孩子在楼下踢球,我趴在窗台上面儿上装着不在意,眼睛却悄悄瞥着他,等他自己来跟我和好。
因为在我看来我是被背叛的一个,这感觉很糟,而且很伤心。
我试图用我自己的解释来理解李尚云那天跟我说的“伤心”,大概就是这种。可惜的是,每次俊秀都会来跟我和好,叫我一起去踢球,而李尚云说的“背叛”却没有再次“和好”的机会。
人大概都是这样,钱像是肉,而追逐它的人就是饥饿的恶狗,他们可以为了更大的肉去伤害之前的主人。这样的狗一般没什么好运气,最终都是被抓进屠宰场,身首异处。真正识时务的狗,就要懂得何为小不忍则乱大谋。
一个小时前我对着这张照片头疼,没有任何资料,我只知道这人姓王,因为李尚云总是说“老王”,还给了我这张照片。
“这人叫王丨占喜,”李清河出现在我身边,递来一根烟,我接过烟友好地冲他笑,他兀自说着,“二叔并不是做黑起家,涉黑这种事完全是迫不得已,前段时间有人在堂会的酒吧私自出货,差点儿没让雷子给掀了场子。他就是带头跟红星会交易的人,先天性心脏丨病。”
我侧着脸看他,他也回看我。我想知道他为什么帮我,因为我明白,这对他一点儿好处都没有。有时候这种利益团体就是如此,一个人地位的提升,就代表将有人被其取而代之。李清河却看不出有任何危机意识,好像一直都这么冷淡,他好像什么都知道,却又好像什么都不想知道。
“看着我做什么?”他突兀地问出这句话。
我愣了愣,举起夹在手里的烟问:“有火吗?”
“我不抽烟。”可他明明在我面前抽过烟。
抽过烟并不代表喜欢抽烟,我想到那天晚上在鸭王门口,他说的那句话,别有深意,却依然不带任何情绪。看他转身离开,我有些无奈地耸肩,这个人很奇怪,我不靠近他,他便主动来帮我,而当我想跟他有点儿交情,他却又一点儿靠近的机会都不给我。
“办妥了就给我挂个电话。”他背对着我用了“吩咐”的语气。我朝他道:“那我们就是朋友了?”他不理会我,背影像是一道乌黑的伤口,划过空气。
算了。我叹着气看了眼手里的照片,轻轻点了点头——王丨占喜,恶狗啊。
不止一次我告诉自己,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更好地活着,为了出人头地。然而事实也就是如此。
一个小时后我看着眼前的尸体,把口袋里的打火机掏出来,点燃照片,接着拨通了李清河的电话。
“他死了。”我说。
李清河的声音还是那样,毫无波澜,甚至了无生气:“怎么死的?”
“心脏丨病。”
王丨占喜住得有点偏,我出了门就直接驶往外环方向,风尖细地掠过脸颊的瞬间,我顿时回过了神,才明白自己刚刚做了什么事。
我猛地一踩刹车停在路边,看了看自己的双手,忽的感到一阵晕眩。
原来这就是我的选择。
如果成功就是荆棘丛中的黄金,我情愿双手沾满鲜血,拨开锋利的树刺。
至少天晴的时候,我还能看到蓝天白云,还能看到阳光田野,和远处袅袅的炊烟。
这边越是到了晚上就越是热闹,北京的青年们口中没有“三里屯”,只有“三里”。和这个词一起出现的,还有“妞”。
能在这样一个喧闹的地界儿找到一处僻静的角落,也算是一种本领吧——我自嘲地笑。
2012年10月28日 11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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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AT吧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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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8日 11点10分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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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AT吧唧⛄
楼主
特别道歉:
第一章第一节“名成利就”打成“名成立就”。
另外是刚才一更更新错误,现已更正为终稿。
谢谢支持
2012年10月28日 11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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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里的追梦文
此楼可水么?
写得真好,联文默契的就像一人写的在。感觉很特别。
看到封面图着实让我激动了把,小珉也在啊~我最喜欢这三人有啥纠葛了,但愿有珉在^_^但小珉好似偏向大表哥的赶脚。。
加油加油!
2012年10月31日 04点10分
43
GOAT吧唧⛄
^^可水哦,谢谢喜欢~~~~请期待吧~~!!
2012年10月31日 04点10分
麦田里的追梦文
回复 朴熙禾 :期待ing~~~~~我很好奇小珉在允在中间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容我先邪恶的yy下
2012年10月31日 13点10分
GOAT吧唧⛄
回复 麦田里的追梦文 :噗~昌珉是一个很重要的角色,不过木牛那么邪恶啦~~~~XDDD
2012年10月31日 15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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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AT吧唧⛄
楼主
2.杀人无异梃与刃*——郑允浩
沥青汽车路,冬青矮墙夹道。
军区大院儿还算戒备森严,记忆中高大的灰黑转砌门廊下,碧绿的爬山虎在墙头铺陈开来。
“你就别进去了。”我微微侧头瞥了身后一眼。
他没答话,只是赌气似的看着停在胡同尽头的汽车不言语。这也不怪他,来的路上好话都说了个干净,现在怕也想不出什么新词儿了。说来说去也不过是——
“你想清楚了?这事儿没商量了?你当真……”
他把手插在裤袋里掏来掏去也没弄出啥东西来,只好在原地踏了两个碎步。
“也是,也是。”不知是否急得说不出囫囵话,突然干巴巴的笑了两声。
“认识十几年,倒忘了你脾气了。我丨操,你牛逼!”
“得了,赶紧滚吧。”我磕他小丨腿一脚。
“小心点儿,我在车里等你。有事打我电话……”他还想再说点什么,只来得及在喉咙咕噜了两声儿,侧身躲过我凌空一记鞭腿,朝西边跑去了。要是我记得没错,那边有一片空地。十几年前,几个混不吝的臭小子聚在一块儿撒泼干架,逗猫惹狗,乔白还在那儿尿过裤子。那时的天空不像现在总是鸽灰色的,天蓝树高,到了夏天鸟虫横行,还能听到阁阁蛙声。红花油被他拍在肉上噼啪作响,我恨铁不成钢地朝他屁丨股一踹,又是一个大跟头。他挂着一脸眼泪鼻涕儿,郑哥,你可千万要替我做主啊。
这胖子,啥时候变得又高又瘦了。我朝着他的背影咂嘴,只望得个满眼的金乌西沉,磅礴万丈。北国的天,竟连夕阳也带了一脉刚硬苍凉。
没有开灯,只乘着些昏暗的天光。
厅里铺着地毯,膝头并不痛,只是跪久了腿有些麻。我低着头,望着地毯上繁复的针织花纹,不看人也不做声。约莫过了一个钟头,黄婶冲下楼一把拽起我,带起一小股劲风。
“你小子给我起来,这还出什么翻天的事儿了!”
“胡闹。不关你妇道人家什么事。”黄善拾阶而下了几步,不知是否已经消了气,语气渐缓。“跟我上楼。”
二楼走廊尽头的窗户开了半扇,通风。湿冷的空气从院里涌进室内,外头是淡墨色天。他家我幼时也是来过的,而最靠里的这间只容长辈议事用,从不让闲人靠近。‘看前面黑洞丨洞,定是那贼巢穴’,小时候的戏言如今想起虽有些好笑却也当应了景。入得房门,是间茶室。立橱短屏,雕窗长榻,墙上挂着墨宝,上丨书,廉、美、和、敬。
“这间茶室叫明房。”炉上水开着,蒸腾着袅袅水汽。他捧着手里的半盏温茶坐定,“入了这门,就不说暗话。”
“是。”我恭敬道。
“你们家最近出事,黄叔心里也不好过,可这男子汉闯天下,不能老记挂着家里,你肯来北京,我很开心。”他一字一字讲完,方提水沏茶,水线不急不徐稳稳注入壶里。话锋忽而一转,“可你突然又说。你不干了。”
只是轻言细语,却换来一瞬间的死寂,有风,倒灌入室,阴寒撩人。
“我怕死。”他听罢哈哈一笑,反手一掌拍在我左手臂上。一瞬间只觉一根硬刺的东西迅速扎进皮肤和肌腱,卡在骨头的缝隙里。他把手移开,余了一根银色灸针,尾端还裹着一截白色胶布。疯子。我全身僵硬,不敢有丝毫动作。
“你看,你不怕死。”黄善懂我正如我懂他,两头不要命的野兽疯起来,更是半步都不肯退的。
“我私下常跟你婶儿说,这帮后辈里,我最看好你。”他一边品茶,一边伸出右手,
捏
上银针缓缓旋动,往里又刺了半寸。刹那间我的身体如绷紧的弓一般颤抖起来。我万分惊愕地看着自己的左手,那上面除了一根针什么都没有,可我有筋碎骨裂的错觉。那感觉像惊雷一样劈裂我的脑神经,直至耳中嗡嗡作响,视野边缘开始扭曲变形。
这穴位也他丨妈找的太准了。
“给我跪下。”
我尽量忽视着神经末梢传来的疯狂痛感,只觉得嘴唇发木,舌头品着清咖似的浓重苦涩,柔软猩稠。喉咙里伸了只手轻触鼻稍,连带人中一块也像被沾过血的棉花拥着,被毒蛇的信子舔丨着,呼吸间尽是一股哀绵不绝的腥气。这味道我熟悉得很,此刻含在嘴里竟也尝不出来了。
“你离北京久了,我来帮你提点路子。挨着毛主丨席纪丨念堂的城楼叫什么?”他出身部队,讲话那都是在训话,连带一双毒辣的眼睛,能把人里里外外刮个一干二净。
“叫……正阳门。”
“正阳为众阳之宗也。历朝历代只供皇家出入的地儿,如今舆图换稿。可你说,靠的是什么。”
“枪杆子。”话说到这里,便是再明确不过了,他瞧对胃口的不是别的,是我手上那条重庆的军火线。他是兵,也是匪。坐地起价,空手套白狼,样样精通。这些手段我都懂,因为我也用。
我抬头望向他,声音颤抖,“我这些年,杀了太多人。足够多了,倒不是怕被拖去枪毙,只是良心不安。黄叔,你看看我的手。我到顶了,有时候跟女朋友做丨爱,都不敢碰她们的身子,怕摁出丨血印儿来。”
或许我心里多少也有些隐退的想法,一番话说得也算情真意切。不知道这托词他肯信多少,但半真半假的谎话更逼真。我的确不怕死,但我怕等死,这跟患了绝症的人又不一样。病者能拖,我却如中天悬剑。别人只道黄叔待我亲厚,却不知那是我对他还有用处。如今我的亲叔叔垮了,郑家元气大伤,一旦失去政治上的保护伞,随时都有威胁,每分每秒都在等人取命。
不多时一方绢缎伸到我眼前来,定神一看,吃了一惊。黄善毕竟还是留了情面的。我把血吐到手绢里,鲜红衬素白有些刺目。他又用反面替我揩了嘴角,叹了口气道,“倔脾气。”
“黄叔,我说过,我是来投靠您的。”我倒吸了一口气,努力憋出一句完整的话来。“我会帮您做事,除了杀人。”
枪者,凶器也。当一柄凶器不再饮血,几乎失去了它的全部价值。
“起来吧,你把叔叔当什么了。不杀人。”他神色复杂地看了我良久,仿佛第一次认识我。伸手拗断我手臂上的针,继而又深深地吐出一口气,“还想怎么着,打算蹭我顿饭?”
我走到门边,回头笑道,“侄儿走了。下次带了礼物再来看您,今天实在不成样子。”
“汗擦了吧,省的你婶儿看了跟我念叨。”他慢腾腾地踱到我面前,递给我一方被血糊得乱七八糟的绢布,我愣了半秒,笑岑岑地接了过来。世人都道触黄善的逆鳞是自寻死路,可这盘死棋,我必须下出活路来。由不得任何人的意。
2012年11月03日 10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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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9
GOAT吧唧⛄
楼主
作粉末飞烟化物,退去浮夸露出最本质的面目来。我向后仰坐在真皮沙发上,心说这比方打得倒是贴切。看得出他是个交际老手,一圈儿人,竟能一一打上招呼。接着他毫不客气地坐在我身侧,熟练地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没人会白费精力在不相干的人身上,也没人愿意做亏本买卖。对自已有益的就要结交,认识了你以后就想做你朋友,做了朋友过后就要做你的兄弟。在这一点上,我们都是典型的生意人。
他用自己的杯子碰了碰我的,叮的一声。“我很看好你。”这话我从很多人那儿听过很多次,从他嘴里说出让我觉得好笑。在多数情况下,我更倾向于跟他做酒肉朋友,借他蛛丝网伸长触角打探消息,又能在必要的时候抽身而出,万一某天刀枪相见也免了尴尬。至少,没坏处。
“王丨占喜死了。”“还有谁?”“他一个念小学的侄女。”
我掐掉这通不足五秒的电话,皱了皱眉,对边儿上的沈昌珉指指手机示意以后联系,便起身离开。
才刚得自丨由身,清闲日子没过几天,实在不想牵扯道上事非。可偏偏就有人,来给我找不快。若是依着我过去的脾性,至少也得让对方拿一肢来换。可惜我现在口味变了。
——捏出他尚来不及抽走的丝,兜头拿住他。于黑暗中将之缠脖绕颈,再把线头另交人手。
辉腾的线条厚重而行进不失灵巧,速度飙到140迈,狂风袭进车厢,带起一丝隐秘的快意。
去而复返时已到了后半夜。酒吧狭窄逼仄的后巷向来是稠人广众的寻欢孓沼,此刻也仅余几双人影。我靠在一棵老槐树上,看着他撑在胡同墙壁上吐得好不痛快。是那种最伤身体的吐法,连胆汁都吐了个干干净净。这时还止不住,那就肯定是心理障碍了。他用手背揩了下嘴角,抬起头斜蔑着我,一双狭目泛着水汽。
“你杀人了?”我单刀直入。
“不。我是说……没有。”他显然愣了一下,喝高了有些大舌头,眼神空茫中留了戒备。
“来,说说,杀了谁。杀人什么滋味儿。”我掏了包在酒吧里顺的烟,抖出一根衔在嘴里,撺掇他,“说说嘛,好奇。”
“你是谁……你是郑……”他是真的醉了,冷汗粘了几缕发丝贴在脸上衬得他性丨感得很。我用力啜了一口烟,呛在喉管里一片干涩。于是我哑声道,“你记得我?”
他不说话,只是痴痴地望着我笑,我被他盯得有些发毛。“笑个屁。”
“你没杀过人么……你……你问我……”我见他隐隐有点站不稳的架势,便伸手扶了他一把。
“没杀过。一直向往着呢,可惜没这个胆儿。你到底杀了谁啊。一个,还是两个?男的女的。”我让人在他的酒里加过致幻剂,照理说来应该我问一句他答一句,老老实实都招了才对。磨了半天也没点头绪,看来让李尚云器重的这家伙的确是有点本事。我有点不耐烦地撒开手,他向前冲了一步,便跌了下去。
我踢了他屁丨股两脚。他坐在地上不肯起来,只盯着我笑个不停。忽然伸出一只手去,凌空抓了一把。
“你干什么。”
刚过了黎明前最黑的时候,街道异常冷清,只有街边的树被风刮着,昏天暗地中凄凄地摇。冷空气席卷着北京城氤氲寂寥的晨幕,要把这墨色吹得越发淡起来。然后擦出一小滩亮色。
金在中终于移开目光不敢看我,低声说道:“你身上……有光,我抓来看看。”
活着其实真的是很奇妙的事情,有时不经意一个选择然后天翻地覆,好似蝴蝶和风暴;有时顽强地遵守规律一成不变,好似月亮和潮汐。很多年以后我回想起这一天,才意识到他抓在手中的,绝不仅仅是一束光这么简单。他轻轻挥舞了一下翅膀,便成为我生命中的狂风骤雨。最刺丨激的那阵风,最温柔的那滴雨。
我甚至会想,如果这奇妙的生命旅程能够延续得长一点,再长一点。
我会不会愿意在那阵惊天巨浪翻滚之后,成为他的月亮,他的潮汐。
注*:“杀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曰:“无以异也。”——《孟子·梁惠王》
人死了,究竟谁来负最大的责任?是梃与刃,还是执持梃与刃的人?
2012年11月03日 10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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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无水:
https://tieba.baidu.com/p/1935892761
茶楼:
https://tieba.baidu.com/p/1935905092
2012年11月03日 10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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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晚哟✨
2012年11月03日 10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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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快手儿啊!!!
2012年11月03日 10点11分
岁晚哟✨
回复 朴熙禾 :哈哈,两边的沙发都是我的~~
2012年11月03日 10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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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们的需要越是少,我们越近似上帝
*
——沈昌珉
每一次宿醉后的醒来,都是一出最纯粹的魔幻现实主卝义舞台剧。
自鸭王离开后,我去了静安的工作室,靠近大山子的一个
Loft
。我意识疏离的萎靡在副驾驶的座椅上,在雨势渐浓的夜晚,隔着浑浊的挡风玻璃和被路灯阴影切割破碎的醉驾司机,遥遥地瞅着沿路两侧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他们姿态吊诡得仿佛是天外来客。
“静安”我像赖汉一样喊她,拖长了尾音。一如年幼时,求她帮我完成美术课的作业一样。“我好想你啊……”
她没有答话,伸出手从包里翻了烟出来。跟当年送我走的时候一样,蓝黑色的万宝路。将窗户开了一条缝,又调大了空调的温度,不温不火的腔调“马上就到了,我那儿有喝不死的人酒。”我嗤笑着打开了收音机,正巧赶上伍洲彤的《零点乐话》。我高中有整整三年都在听这档节目,许多人甚至我家老卝爷卝子,听闻之后,也只以为这是伤春悲秋的青卝春卝期。只有侯静安问过我,为什么。我记得我是这样回答她的“知道别人过得比我不幸,我也就幸福了。”
一个女孩儿打进了电台热线,说了什么我不记得。不出所料的是,她哭了。声音因为毫不隐忍,所以显得尖锐而难听。我有些烦躁的换了调频,转了一圈之后还是回到了
FM97.4
,这次又换了一个人。电卝话那头沉默了很久,只有粗重的呼吸。在伍洲彤连续的语气词中,他终于开口。是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毛绒绒的声线让我想起北卝京冬天的初雪。小时候,我总喜欢跑到景山上去等着太阳升起的那一霎那,整个北卝京被金色的光芒所覆盖着。故宫,鼓楼,地安门,一切都生机勃勃。然后奔到景山前街喝一碗豆汁儿,再腿卝儿回南池子的家中。一切熟悉的光与影,就此刻而言,仿佛一块蒙灰的玻璃,叫人看不通透。我疲倦的侧过身卝子,将头倚在了玻璃上。看着氤氲水汽的车窗,困意如山倒。在意识模糊的临界点,我听见了有人说,我想点首歌给我的朋友,他姓金。
2012年11月10日 10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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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男孩儿的童年都是教武侠小说浸卝淫出来的,反正在侯静安出手的那一刻,我脑海里只有一种感觉——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侯姓女子掌风凌厉,震出沈昌珉半个身卝子开外,紧接着短小精干的蝴蝶刃便依次袭来……说实在的,如果不是仗着反应迅速,反射弧过短的话。侯静安在公卝安学校徒手擒拿四连冠的头衔,我可能早就在蝴蝶刀擦着我的鼻梁而过时,就已经卝血溅当场也说不定。
“
差不多得了
啊!”我左手扣住她的右手腕,右腿顺势一勾别住了伊的左脚,教其失去了重心,才勉强将这个疯疯癫癫的丫头擒制住。侯静安丢给我一记白眼,收了蝴蝶刀的刀刃折返回鞘里,我才敢将她放开。
“无聊!还以为你会陪我玩儿会儿的”侯静安一副怏怏的模样,语气里都是女卝童式的抱怨。看着她红色的连衣裙和小颗的脚趾,我不禁升腾出一种异样的情绪。无端端的,我想起了四年前离开北卝京时候的景况。
侯静安站在风口里,站在航站楼的门口。用她老式的打火机反复摩卝擦着,直到迸溅出火星儿,也未将指间的万宝路点起。我拎着一只中号的新秀丽,隔了许多陌生人去看她。看她墨色的头发和火红的连衣裙。看到她暴躁的将打火机摔在地上,突然间泣不成声地跪在人群川流不息的自动门间。而我那时只能握紧住飞往美国的机票,转身离开。那一刻,我甚至将她揽入怀中,轻言宽慰的资格都没有。只能在飞机离心力作祟的一秒之间,于心中默念——静安,再见。
“静安,静安”我拎着红酒瓶子亲切地叫着她的名字,快步上前揽住伊的肩膀。撒娇似的,将头埋在伊的颈窝,摩挲着耍赖道“我好久没听你拉琴了,再拉一支好不好!我四年都没听过了”我也曾困惑过,像她这样情怀作祟的姑娘为何要同我一齐念了公卝安大学,而且一念便是四年。毕业之后,却越过广电总局擅自投了戛纳的电影节。然而她回答我的却只有一句话,永远都是这一句“你为了你家老卝爷卝子,我为了你。”或许她是爱我的,或许她不爱我。可是不论哪一种,我都瞧见了这个侯姓姑娘身上的血性。以至于在许多年后,在所有人都消逝的岁月年华中,她仍旧陪在我身边,如母亲一般,亲卝吻我的额角眉梢,面目慈悲如观世音菩萨。
我盯着墙上《太阳照常升起》的海报,忽然手腕一松,破碎的玻璃静静躺在流离失所的红酒里,随着侯静安流光溢彩的
G
大调中,一路蔓延直达绒布沙发的一角,然后融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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