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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药案中参与调解的药方律师路钢的记录:
五、本案的调解工作
很多人都认为药家鑫父母对本案是不赔偿不道歉的态度。这个说法其实挺荒唐的。其父母就这一个儿子,能为保儿子一命送其自首,能没有打算向被害人道歉吗?一般案件在侦查阶段是保密的,侦查机关不可能将被害方的情况去告知被告方的父母的。所以侦查阶段就没法道歉。案子进入检察院,我介入本案了。介入本案以后第一件事就是和被害方的律师商谈赔偿问题。被害方当时表态不能低于50万。我就让药家凑钱。由于其家庭经济能力有限,最终只凑的30万元,没有办法只好将30万元再带一辆汽车全部作为赔偿。为什么要将车作为赔偿呢?因为法院明确告知判决生效以前不能处理车,所以当时就承诺这个车不论以后卖多少全都作为赔偿。当时家庭也想将房子卖掉,但是房子因为没有产权证无法出售。但是和解最终因为赔偿款不能达到被害方的诉讼请求而告失败。
大约记录于药家鑫死刑后两个多月,2011年8月多。
记录的事件发生在一审之前,双方第一次和解。
2012年10月13日 07点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