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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茶】系列目录索引http://hi.baidu.com/%D0%F0%EF%A3/blog/item/5d2f2e29ad2480fe98250a66.html ===========如果有空就转贴几个关于昭君出塞的文章,亲们慢慢拍砖吧 这篇简单
2007年04月15日 08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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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奴单于继承制度突变的探讨作者:武 沐匈奴单于位的继承制度在呼韩邪单于(指老呼韩邪单子,下同)之后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后汉书>卷八十九<南匈奴列传>(以下简称(南匈奴列传>)载:“自呼韩邪单于后,诸子以次立”。正是由于范晔的记载,后世许多论著也认为,“从呼韩邪时代到公元2世纪中叶,兄弟继承是实际上的准则”。事实上,仅以“诸子以次立”很难涵盖自呼韩邪单于之后所发生的变化。此时期匈奴王位继承制虽由此前以子承父为主的继承制一改为传子与传弟相结合的继承制,但也因不同的阶段而呈现明显的不同,如单于比之前匈奴实行的是单纯的兄终弟及。之后,则实行了传弟与传子相互结合后派生出来的一种传弟与传子交叉继位的混合继承制。呼韩邪单子之后匈奴王位继承制之所以发生明显变化,固然有偶然因素夹裹其中,但归根结底还是根深蒂固的宗法制度和政治因素发挥着主要作用。尤其是与呼韩邪单于即位之前匈奴统治集团内部充满的重重矛盾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日后单于比对于匈奴王位继承制的变革正是针对这些矛盾提出的。也是在这一大背景下演绎的。然长久以来人们对于发生在匈奴单于继承中的这一系列重大变化并未引起足够的关注。或点到即止,未曾细说。更无论专门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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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于比至单于休利时期此时期单于位的继承主要是传子与传弟交叉继位的混合继承制。这种混合继承制度肇始于单于比。(南匈奴列传>载:初,单于弟右谷蠡王伊屠知牙师以次当为左贤王。左贤王即是单于储副。单于欲传其子,遂杀知牙师。知牙师者,王昭君之子也⋯ ⋯比见知牙师被诛,出怨言日:“以兄弟言之,右谷蠡王次当立 以子言之,我前单于长子,我当立”。此处的日逐王比是乌珠留若鞔的长子,但是否是(匈奴传>中提到的乌珠留若辊长子苏屠胡,不得而知。不过肯定不是前单于咸的儿子。依日逐王比的说法,单于舆要么传位于弟,要么传位于前单于长子,而单于舆本人的长子却无权继位。所以,当单于舆我行我素传位于自己的儿子后,日逐王比便在八部大人的支持下,自立为呼韩邪单于(小呼韩邪单于)。继位后的单于比同样也面临着如何处理传弟与传子的难题,因为前单于不止一人,前单于长子同样也不是一个。针对这一点,单于比按照他当年提出的王位继承原则,创建了一种传弟与传子交叉继位的混合继承制。按照这一制度,单于比传位于弟莫,莫又传位于弟汗。汗当是三兄弟中最小的一位。因此,汗临终前并没有将单于位传之于同父异母的其他兄弟,而是传之于前单于比的儿子逋。逋又传位于前单于莫的儿子苏。苏“数月复薨”,遂以逋之弟长立,这在匈奴继承制度中是允许的。长又传位于前单于汗的儿子宣。宣传位于长之弟屯屠何。屯屠何又传位于宣弟安国。安国又将单于位传回到前单于逋之子— — 单于比之孙师子的身上。师子的继承人又是前单于长之子檀 。这种循环式的继承法则,从表面上看似乎具有传位于弟的特征,但所传之弟又大都是前单于之子,而且继承顺序也基本按照前单于继位的顺序排列。因此,这种特殊的继承制度是巧妙地将传弟与传子交叉结合在一起,传弟之中有传子,传子之中又见传弟。它恰恰符合与体现了当年日逐王比提出的“以兄弟言,依次当立;以子言之,前单于长子当立”的原则。这一制度在南匈奴实行了98年。檀之后的单于兜楼储至呼厨泉时期,正值东汉王室皇纲渐颓,诸将跋扈,国统频绝之际,匈奴单于位的继承也因此未入正序,或子承父业,如於扶罗之于羌渠,或传子与传弟相结合,如“於扶罗,弟呼厨泉立,以於扶罗子豹为左贤王” ,或承继关系不详,故不作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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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继承制转变的分析如果说,呼韩邪单于的“传国与弟”仅仅是偶然之举,那么,单于比的传弟与传子相结合的继承制已全然是一种自觉的行为。然而是什么原因促使单于比这样做呢?如上所述,单于比继位时,“传国与弟”已成为单于位继承制度中不可动摇的基本法则,但兄弟问的手足之情毕竟受自然规律所限,总要回归到传子的轨道上来,因此,单于比也同样面临着如何处理好传子与传弟的难题。单于比的传弟与传子相结合的继承制从表面上看似乎仅仅是在传弟与传子的顺序上作了一些技术性的调整,将这两个法则巧妙地结合在一起,但果真这样认为便大错特错。匈奴单于位的继承之所以演变为如此形式,固然有许多偶然因素发挥了作用和影响,但毕竟不是主要的,主要原因还需进一步从更为深刻的历史内幕中去寻求。换句话说,促使单于比实行传弟与传子混合继承的真正原因正是此前单于位继承中缺少一个成熟和规范的继承制度,以至于在单于位继承中能够左右其进程的消极因素太多。其具体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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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匈奴在单于位继承上虽然有成年长子继承制,但常常被随意改变。如头曼单于由于“后有所爱阏氏,生少子”,故“欲废冒顿而立少子”,即所谓“子以母贵”。其结果直接导致了冒顿弑父自立为单于。呼韩邪单于继位前,兄终弟及仅仅是作为父死子继的补充制度存在于匈奴单于位的继承中,但两者之间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单于凭借自己的权力可随意改变。呼韩邪单于就是为了使爱子且莫车继承单于位,不惜改变匈奴业已实行多年的成年长子继承制,从而使匈奴单于位的继承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向着“传国与弟”的方向发展。此外,单于舆为了将单于位传之于自己的儿子,而不是弟知牙师,“遂杀知牙”,从而导致匈奴重新分裂为南北两部。同样,且辊侯单于死后,狐鹿姑兄弟被阴差阳错地同时立为单于,于是便出现了狐鹿姑单于死后传位于狐鹿姑弟(名不详)单于的局面。(匈奴传)留下了这件事的记录:日逐王先贤掸,其父左贤王当为单于,让孤鹿姑单于,孤鹿姑单于许立之。国人以故颇言日逐王当为单于。从这段史料推断,狐鹿姑单于在位时,狐鹿姑弟单于曾许诺狐鹿姑单于子先贤掸继己之位。但狐鹿姑弟单于继位后,即以先贤掸为日逐王,而以子为左贤王。“日逐王者,贱于左贤王”。这件事不仅激化了匈奴诸王间的矛盾,并最终导致了先贤掸“率其众数万骑归汉”。由此可见,由于单于位继承制度的不规范,因而在单于位继承中,单于凭借个人意志而随意变更继承顺序往往成为引发统治集团内部内讧的主要原因。在阶级社会里,最高统治者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这是必然的,但这种权力必须凭借一系列的政治制度来维系。政治制度越规范,最高统治者的权威就越能够得到认可,相反,如果这一系列政治制度常常受到包括最高统治者自己在内的多方面的消极影响而难以规范,则这种权力的权威性将受到极大的削弱。上述事实便是极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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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叔侄、兄弟间的争权。由于匈奴单于位继承法则中有未成年的单于子不得继位的规定,因此,当单于的继承人年幼不能继位时,单于位大多由单于兄弟继任。但是,兄终弟及后将单于位传于谁却是一个难以确定的问题,因其难以确定,因而又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在<匈奴传>中,兄终弟及后或传位于前单于之子,或传位于当朝单于之子;或事前曾有约定,或未曾约定,其间似乎并没有规范的制度 。因此,围绕叔侄、兄弟间的继承权而导致的叔侄、兄弟争权的事例便屡有发生。如狐鹿姑弟单于与先贤掸的争权;先贤掸与握衍朐辊单于之间的争权;五单于之间的争权以及单于舆与日逐王比之间的争权等等。类似于这样的情况在乌孙也曾出现。<汉书>卷九十六<西域传>载,昆莫太子早死,昆莫乃以长孙岑陬为太子。中子大禄闻之,怒,“收其昆弟,将众叛”。此后,“岑陬胡妇子泥靡尚小,岑陬且死,以国与季父大禄子翁归靡,日:‘泥靡大,以国归之’。”三复斯言,上述混乱现象的产生,固然有来自各方面的原因,然一语道的,匈奴单于位继承制度在许多情况下并无严格的规定和成熟的制度,应当是直接导致匈奴统治集团内部混乱的主要原因,而单于比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创建了传弟与传子交叉继位的继承制度。
2007年04月15日 08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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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当时在写《呼韩邪年表》时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不过此文的作者分析的更全面
2007年04月15日 08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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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大侠的茶馆讲座今天又开讲了呀!真是太好了!可惜俺来晚了晚上又不敢喝太多茶俺就每样茶先尝上一小口明天白天细细品来
2007年04月15日 14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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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铮姐姐又有下午茶了。先留个记号,过几天空了再慢慢看。
2007年04月16日 16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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