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哪部法律规定,人的生命可以这样被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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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chill 楼主
 据网络消息,4月7日下午5时左右,在中国建设银行沈阳某支行内,一名在该银行取钱的客户因时间关系需要匆忙离开而与金融护卫中心的押运保安发生口角,随后被另一名从后赶到的保安近距离地枪爆脑门,当场身亡。    说实话,看到这则消息,我真的很震惊。不管怎么说,朗朗乾坤,这可是法治社会,有谁赋予了你特权,可以这么轻易,这么残忍地剥夺一个无辜者的生命?按照一般的法律程序,就是pol.ice,在面对凶狠的疑犯歹徒时,也要事先喊话,再朝天鸣枪,警告无效后才可以朝其非要害部位开枪射击。更何况这只是一个银行的保安,面对的是一个手无寸铁的储户?而且,手段还极其残忍,在光天化日之下,直接近距离地爆其要害部位。这还有王法吗?这不是故意谋杀是什么?    据猫眼亲历目击的网友描述,当时场面非常吓人,鲜血飞溅到周围其他的四五个客户身上。而直接起因据说就因为一句话,当时的一位保安拦住死者,威胁道:“你走出去试试看,你相不相信我一枪毙了你。”那位网友说,就是这一句令天下半数以上的男人都会作出激烈反应的话语,最后才导致了这一悲剧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从这个时事件,我们看到了一种无助,我们问苍天,人的生命到底值几许?同时我们也看到,有人以“压力大,待遇低,前期沈阳出现了抢运钞车案件”等来为此保安开脱。但这不成为理由,没有什么比人的生命更重要!也没有什么理由,可以拿人的生命来发泄!    我们质问法律,你究竟是什么?如果在强势的公权面前,你连普通人的生命都保护不了,那你到底要保护些什么?
2007年04月11日 13点04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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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看了新闻,押超员明显是故意杀人.应该枪毙
2007年04月12日 04点04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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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属于故意杀人,是属于情节恶劣的行为,应该判处死刑的,或许这件事情的法官会受到一定的新闻舆论压力,新闻报道会比法官先做出一些审判的
2007年05月05日 14点05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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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帖子,我来帮顶
2007年05月05日 14点05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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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
2007年05月05日 14点05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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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这事?难以置信啊 保安压力大,这不是理由啊,明摆着耍横嘛
2007年05月05日 19点05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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