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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男女逛完家居城后iPad丢了,遂与店主口角动武。当旁人高喊店主是孕妇时,女子冲过来一脚踹在店主的肚子上……这是前晚发生在深圳罗湖乐安居一楼的一幕。这一脚导致怀孕两个月的36岁的刘女士流产。警方事后控制了两名打人者,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2012年10月04日 07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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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男女被警方控制
36岁的刘女士是湖南人,昨天她躺在深圳第二人民医院的病床上,说到伤心处,眼泪扑簌扑簌地往下掉。医院的诊断书显示,她肚内的胎儿已经停止心跳,她须先进行药物流产,再接受清宫术。
刘女士与丈夫已经有一个女儿,在36岁的高龄再次怀孕。两人来自农村,所以拿到了准生证。好不容易怀了孕,却遭遇流产。
事件发生后,两名打人者已经被笋岗***控制,笋岗***已经向罗湖分局呈报了案情,目前正等待分局法制科的批复。
2012年10月04日 07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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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击者:打人者现场冷言冷语
乐安居内的几位店主证实了刘女士的说法。店主们说,那名踢人的女子说话难听得让人无法接受,刘女士被踢了一脚后,坐在椅子上,感到肚子疼,有人劝那名踢人的女子:“人家肚子都疼了。”那女的说,“我就踢了她一脚,她小孩要没了,我这脚就成了人流脚了。”
店主们称,刘女士被送去医院后,医院的检查结果传到了乐安居,那名女子站在那里说:“肚子疼小孩就没了,我还肚子疼呢。”
警方昨晚证实了这两名男女把孕妇打流产,称案件还在调查中,无法透露更多的信息。南都记者陈乐伟
2012年10月04日 07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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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可通过法律途径索赔
广东鹏翔律师事务所的梅春来律师从刑法的角度分析了案情。他表示,如果证实受害人受了轻伤,那么检察机关可以以故意伤害罪对两名打人者提起公诉。如果不构成轻伤,两人也可被治安拘留15天。至于受害人流产以及其他身体上的、精神上的损伤,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或者自行协商来索赔。
梅律师表示,造成流产,尚不构成杀人罪。但该情节可作为刑案后果要素,作为对打人者加重刑事处罚的依据。
2012年10月04日 07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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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以上情况。
LZ只想对内俩臭SB说三个字。
楼下的替我说。
2012年10月04日 07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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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人承认。林子大了什么畜生都有。
可你特么再畜生也得顾忌点儿大伙啊。
2012年10月04日 07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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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俩臭SB。你爸要是知道你会干出这事儿。
反正我要是他肯定后悔当初没把你甩墙上。
2012年10月04日 07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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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件事我看见了也觉得很震撼。不就一部IPAD么?需要这样??我倒想看看这事法律怎样处理。
2012年10月08日 14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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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报多大期望。
2012年10月09日 10点10分
回复 乐呵很安静 :如果判的不公,还不如直接打残。
2012年10月12日 13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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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公布了调查结果:经调查,嫌疑人金某(女,24岁)和张某(男,25岁,均系黑龙江人)因涉嫌故意伤害已于昨晚被笋岗***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在中国没有出生的孩子不受法律保护啊。那到时候如果这两个“人”(应该不太算吧)有了孩子,给人这样弄死腹中,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感受了?
2012年10月08日 14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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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孩子也会背负父母的罪孽吧。
2012年10月09日 10点10分
不知道现在这事怎样了。LZ继续追踪报道一下撒~
2012年10月12日 13点10分
回复 229263335 :貌似没什么消息。会不会就这么草草了事了。
2012年10月12日 13点10分
回复 乐呵很安静 :先看看再说,迟下应该会有个说法吧。
2012年10月12日 13点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