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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书评,其实就是个人的些许见解,说起来看了不少武侠,虽未精细研**也有一些个人的见解,在此针对一些个人认为比较有意思的作品简单评论一番,以博诸位看官一笑。
PS:以下点评作品,多为新生派武侠,且相对而言非大红大紫之类(如昆仑、英雄志等等)。
PS2:限于个人水平,无法就同一时期或同一类型作品进行横纵比较,无非是个人一点看法罢了,且难免有偏颇不实之处,欢迎指正,万望轻喷。
2012年10月04日 05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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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通篇尽是无情无义的陷害与杀戮,缺月梧桐便难免沦为二流,难入各位看官法眼,之所以该书黑而不浊,阴而不俗,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其主角王天逸的成功塑造。很多读者认为王天逸不过是一个身手不凡的无赖,杀兄卖友,为达目的无所不用其极。此言确有根据,却又有些偏颇,笔者认为,王天逸这个角色之所以饱受非议却又有众多支持者,关键在于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武侠是成人的童话,而武侠中的主角自然便是童话的主人公,人们仰慕这些侠客侠女,因为他们具有自己没有的本领,能过自己过不得的生活,实际上他们是读者内心理想的一种外在寄托。而王天逸则不然,没有跌崖落瀑的奇遇,没有仙风道骨的贵人,本人也非百年不遇的奇才,可以说是一无所有。他所渡过的一切劫难,几乎全仰仗精准的判断与殊死的拼搏,即是说,不同于那些出神入化的主角,王天逸从头到尾都是一介凡人,他的质朴与阴暗,他的豪爽与贪婪,他的放纵与狼狈,才真正是读者在武侠世界中的翻版,换言之,如果把我们投入武侠世界,唯一的出路,很可能是成为一个像王天逸那样的人。王天逸所代表的,是众多武侠小说中那千千万万的中下层江湖人士:有本领却不惊天,有地位却又卑微,有钱财不足挥霍,有故事无人在意。
这些没有苍天眷顾,没有奇人庇佑,没有美女委身的凡人,为了生存挣扎在江湖的每一个角落,他们的故事才真正能够与读者产生共鸣。很多时候,我们厌恶王天逸,很可能因为换做自己,也会如此选择,而没有人希望自己是如此卑鄙、卑微乃至悲惨,而同时,看到王天逸以肉体凡胎屡屡化险为夷,上演一幕幕小人物的逆袭,谁又能说不从心底升起一丝快慰呢。
至于王天逸无情论,笔者更是不能苟同,虽然王天逸的双手可谓沾满鲜血,然而这些大多是为生计所迫,父母在人手,不做又如何?对于王天逸所杀是对是错,笔者不想辩驳,血即是血,既夺人性命又何必悻悻作态,笔者想证明的,无非是在其残酷生涯的背后,依旧残存着宝贵的人性,这也是王天逸不同于其他角色的最显著之处:杀古日扬,却抚养其遗孀遗子,灭昆仑辱左飞,却又在其离开之时嘱咐手下特别关照;伤丁玉展,却不惜功亏一篑也要保他一条命……或许可以说这些都是权宜之计,然而不可否认,王天逸在心里还是在乎这些昔日的朋友,至于碧环之死,谁又能说那一夜王天逸不是痛彻心扉?
如果非要二元定位,笔者还是认为王天逸应是一个坏的好人,而非好的坏人,或许“错的不是他,是世界”这句颇有些谐趣的话很适合描述王天逸的一生,然而其他人又何尝不是如此:丁玉展希望做一个真正的大侠,却处处遭人利用,就连侠义也成了家族的筹码;唐博早年与丁玉展嬉笑江湖,却在经历一系列变故之后,成了真正适合唐门的冷血精英;秦明月算计一生,惟愿将昆仑扶上武林之巅,却功败垂成,死在自家掌门的手中;一代武神章高蝉,自诩我命由我不由天,却不过是大人物手中的木偶,困厄半生,最终一家三口被斩尽杀绝。
无奈,铺天盖地的无奈。
如果说每个角色的悲剧,都在于其向命运的妥协,那么王天逸在妥协的同时,却还保留了一丝良知与不屈,所谓希望,才是真正支撑世界的东西。很可惜的是,在该书第二部的结尾,王天逸似乎开始舍弃他最为宝贵的东西,而渐渐沦为一个真正凡庸的人。由于作者在全书进行三分之二时决定就此结束,留下一个充满无限遐想的结局,我们永远也无法知道王天逸的故事会怎样继续,就笔者而言,还是希望王小哥能守住茫茫黑暗中的一丝光明,迷失自我的人下场只有毁灭,而看到一个挣扎许久的人功亏一篑,总是令人不忍的。
明月不隐,梧桐不死,关于缺月梧桐,争议或许会就此持续,然而无论好恶,能读上一读,终是有所斩获的。
2012年10月04日 06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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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风惊帆录的作者!第一下,十五字十五字十五字十五字
2014年11月05日 09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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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看来,或许各位看官会认为鱼龙变所写只是一个好运气山贼的奋斗历程,其实不然,鱼龙变此书之所以精彩,关键便在于全书的灵魂人物:孟义山。
说起来孟义山绝对不算什么好人,在诸多武侠小说主人公中,这位年方二十七的疤脸大汉可谓是胡作非为无所畏惧,身为山贼头子打家劫舍暂且不提,离了山寨之后更是视杀人为家常便饭,至于贪财好色自不必讲,绝少不了他老孟。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家伙,非但不惹人恨,反倒愈发展现出身为主角应有的魅力,实在令人咋舌。
孟义山这个角色的成功因素,与前文提到的王天逸颇有些相似,那便是他们都是人,活生生的人。之前笔者曾提过,那些高风亮节、视天下大义为己任的英雄,虽然值得敬仰,却因太过完美,反而与现实有所隔阂;相较之下,一个有血有肉的凡夫俗子,却更能激发人们的认同。然而如王天逸一般苦哈哈地讨生活,虽然惹人唏嘘,赚人眼泪,却未免有些残酷,反倒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调戏美女修习神功的孟大寨主更适合做广大读者的梦想代言人。试想,若能过上这样逍遥而刺激的日子,谁人不欢喜,又有谁人不羡艳。当大侠总是爽的,受苦难总是惨的,为了当大侠受苦难,很多时候是不值的,因而孟义山这样吃小亏占大便宜的家伙,便顺其自然成了人们心中的榜样。
人,特别是男人,无论是否动过念头,内心深处总是有一份建功立业的野心,然而现实环境使得人们往往没有机会去实现大干一场的梦想,所以才会寄托武侠这个半虚幻半现实的世界,来圆一回纵横天下、扬威立腕的美梦。再看孟义山的故事:美女,武功,兄弟,钱财,官职,势力,一应俱全,上下通吃,左右逢源,退可永享富贵,进可征讨天下,逐鹿京师。抛开理想主义的色彩,孟义山这个角色可谓抓住了人性的弱点:无拘无束,恣意妄为,让规矩见鬼去吧!正是凭着这种天地任我行的豪气,孟义山其人才得以摆脱道德体系的桎梏,博得众多读者的喜爱,他的胜利,从某种角度上讲,也就是人性的胜利罢。
2012年10月04日 13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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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喔,多谢大师加精@
贫僧乐自醉,作为新人的我真是……下一次坑爹书评应在本周日更新,所评小说未定,或是大唐行镖、少林寺第八铜人及杨叛几部短篇中的一部,届时还望各位看官多多指正~
2012年10月04日 14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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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 “作为新人的我真是…” 我果断哭了。
2012年10月04日 15点10分
回复 古剑书香 :
2012年10月04日 15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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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叛短篇武侠小评之祁山六友
说来惭愧,本打算登大唐行镖的浅评,忽觉此书久未翻看,已是生疏了不少,小小纠结过后还是决定且将此评放在后面,今日暂且谈一谈杨叛的一部短篇——《祁山六友》罢。
谈到网络武侠,就不得不谈杨叛,而提到杨叛,就一定会想到他所提倡的“简单武侠”。虽然笔者个人对于杨大及其提出的理念没有什么深入的研究,不过倒也不妨碍对其作品做一下主观上的浅谈。
对于武侠小说,究竟应该采取怎样的创作态度,恐怕很难给出一个定论。无论是北派五大家,还是金古梁温黄,一代代写下来,各有各的理念,各有各的风格,孰高孰低当是难论。而杨叛提出的“简单武侠”,亦是众多武侠理念中的一份子,若细细品来,想必定有其独到的地方在,只不过笔者未曾做过这方面的功课,在此不敢妄言,只是觉着,杨大的一系列短篇,似乎是在循序渐进地做着实验,也许是探求如何以最精炼、最质朴的语言写出武与侠的真谛,也可能是找寻日渐繁复的武侠模式外那些尚未出土的新的可能…抛开无谓的猜测,笔者对于其短篇武侠最大的感觉便是,每一篇作品都像一杯淡酒,乍看上去,没有浮华辞藻,没有大喜大悲,亦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没有狂放不羁的豪气,甚是平凡。然待得这清淡酒水滑过唇齿,落入腹间,咂咂嘴,却能品出一份后劲十足的醇香。
在笔者看来,杨叛的武侠短小精炼却不失意味,总能借助或平实凡朴、或奇诡精妙的剧情与文字,点明最单纯、最简单的道理,说来有趣,以简单的文字谈论简单的道理,这却是长篇巨作所不容易做到的。读杨叛的武侠,初觉寥寥千字小文,不足为奇,只待回头一顾,却如闻棒喝,顿觉韵味无穷,或许这边是其最大的魅力所在吧。
以下开始正文
2012年10月07日 16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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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山六友》原文
醉风阁真是个好地方,这里的女儿红醇得可以让人想起许多,又忘记许多。
方寒春眯着眼举起手中的宋瓷酒杯,一饮而尽。又抓起那只天青大肚酒壶想再满上,却发现那壶已经空了。他摸摸怀里的荷包,苦笑着摇摇头。随即将酒壶翻转过来,那么的控了一阵,终于,一滴晶莹的女儿红从壶嘴中流了出来,正好落在他大张的口中。他长长地叹息一声,意犹未尽地咂了咂,举起袖子抹干唇边的酒渍,向外望去。
春日的阳光暖暖的,街道上行人涌涌,各种叫卖声不绝于耳。他已经坐在这个临窗的位置大半个时辰了,不用看也知道街的正对面是一个卖蛋的阿婆,蹲着将那篮子里的几十个红皮鸡蛋翻来覆去地摆弄着,老王烧鸡的旁边摆了个算命的摊子,一个穿蓝布长衫的瞎子正摇头晃脑地给一个妇人解签,布幌子上“铁嘴神算”那几个字倒是正宗的颜体,端庄雄伟,气势开张,颇为不凡。从窗上望下去,紧贴着醉风阁的是一个烧饼摊子。一个敞胸露怀的汉子正用手将一个个烤得焦黄的烧饼从炉子中拣出来。大树底下好乘凉,靠着醉风阁这个宝地儿,他的生意可好得很,只这么一会儿就已经是第三炉了。
看了一会儿,方寒春将头枕在胳膊上,百无聊赖地摆弄起手中的杯子来。窗外的梨树开得正盛,将一阵阵的幽香送进他的鼻端。这气息是那样的熟悉,当年在祈山之上,不正是满山遍野的梨花么?他出神地注视着那窗外一树素白如雪的梨花。渐渐地,四周酒客们的喧哗声变得遥远而模糊起来。代之而起的,是几个年轻的,富于朝气的声音,那么清晰,那么爽朗……
“四哥,快来啊!五哥他又一个人偷着喝酒了!快点啊!他都快把我们的酒喝光了!”
“六妹别叫啦,你真小气,我不过只喝了两坛,酒还多得很呢!”
“老五,真有你的,不好好练功,趁我们练剑的时候偷酒喝?”
“大哥,你和二姐三哥这一去就是两个月,太白居、黄鹤楼、八仙阁,这一路下来怕将天下的美酒都饮遍了,怎么,闷了我两个月,喝你这么点儿酒就心痛了?”
“五弟,你明知道大哥是无酒不欢的,他珍藏的玉冰烧一共不过七坛,你这一下就将喝了两坛,不是要了他的老命么?”
“不错,再说我们可是去办正事的,齐鲁十八鬼骑可机灵得很,二姐和我披星戴月地一直追到太原才把他们了结了,根本没时间喝酒。而且这一路上我们几个可没少花费,只二姐的飞雨镖就用了上百枚,你知道那东西有多贵吧,打一枚差不多就要二两银子,而且只安庆府的刘铁匠能打,又赶上鲁南大旱,剩下的路费一多半都用来给灾民施粥了,不够买多少酒喝的……”
“好啊,三哥,和我哭起穷来了,我问你,太原刘剥皮的那件案子是不是你们做的?一夜间就弄了三万两,还不够你们一路回来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的?”
“那,那是……”
“那是用来救济江南遭了洪水的灾民的。而且那钱还在大哥的钱匣子里揣着呢,你又不是大哥的癖性。大哥虽然好酒,可是省钱的本事却还胜了他的酒量。他节俭起来呀,刚好有一比…”
“噢?怎么比?二姐你倒说说看……”
“夺泥燕口,削铁针头,刮金佛面细搜求,无中觅有。鹌鹑嗉里寻豌豆,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亏老先生下手。”
“哈哈哈哈……”
如同水波荡漾,方寒春的唇边缓缓露出一丝微笑。他将手中的杯子倒立过来,食指和中指一扭,“嗡”地一声,那杯子就在桌子上飞快地转了起来。他深深地注视着那模糊成一团的淡青色影子,象注视着尘封的记忆一样……
“啪!”廖迟将桌子上旋转成一团青影的玉牌扣在手中。
“福!”老五宣北鹰毫不迟疑地道。
廖迟向他的三弟萧长江望去。
萧长江缓缓地举起手中的青木樨花茶碗啜了一口,才慢条斯理地道:“我说是寿。”
2012年10月07日 16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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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你过得还好么?”梅过雪低声问。
“还好……”他点了点头。
“塞外的日子很苦吧?”她关心地道。
方寒春摇了摇头,脑中闪过那些美丽的片段……蓝得毫无纤暇的天空,白云低得伸手就可以触到,巍峨的大雪山下,一群群的牛羊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穿梭,牧民们甩着长长的鞭子,唱着纯朴的情歌……他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微笑,“不,一点也不。”他答道。
梅过雪打量了他好一会儿,才摇头道:“怎么会不苦,你看看你,才三十出头,就已经开始有白头发了……”
方寒春低声吟道:“夕阳西下水东流,一事无成两鬓秋。二姐,这些年来,我一直都想着你们……”
梅过雪的目光露出黯然的神色:“我又何尝不是……”
“钟大哥……他……他对你好么?”方寒春试探着问。
梅过雪脸上缓缓摇头:“你知道,你钟大哥是个好人……也就是个好人而已。亲事是我父母定的,可不是我的意思。即使成亲的时候,我也只是想着咱们几个当年一起行走江湖的时光,那些日子呀,只是那么想着心中也欢喜得很……”
突然间,那歌女的嗓子拔得高了起来,“剑击西风鬼啸,琴弹夜月猿号。半醉渊明可人招,南来山隐隐,东去浪淘淘……”
听着这激昂的歌声,方寒春的眼前闪过一片朦胧的红色光芒。
那是……朝阳?
朝阳鲜艳如年轻的血。
三百多名黑衣响马在天边一字排开,一把把向天斜指的长刀闪着青幽幽的寒茫,气势之强,直可毁天灭地。
头扎红巾的太行山主张龙虎左手执着黑黝黝地镔铁枪,右手控马,在盗群前不停地盘旋着:“山头的这几位,想必也是道上的朋友!不知我张龙虎什么地方得罪了各位,竟然指名道性地要取张某的人头,可是不将我太行山的八百名弟兄放在眼中么!”
“如何?”廖迟转过头来,微微一笑。
“这么多来送死的狗强盗,五爷我今天可要大开杀戒了!大哥,上吧!我的剑都在叫啦!”宣北鹰年轻地双眼闪着兴奋地光芒。”
“五哥就知道打打杀杀的!”六妹聂小云嘟着小嘴道。
“不过,不打打杀杀恐怕还过不了今天这一关呢!”梅过雪抿嘴笑道。
方寒春和萧长江相顾而笑,胸中涌起无限豪情。
“锵!”廖迟拔出长剑,高声吟道:“天地起侠魂……”
梅过雪紧接着拔出长剑,朗声和道:“万千吾往矣。”
“扬眉挥不平……”
“振剑高歌去!”
方寒春和萧长江的长剑也一一出鞘。
“西风扫六合……”宣北鹰剑眉一扬,长剑出鞘。
“烈血照白衣。”聂小云的声音虽然清脆,却依然凛冽。
六个人,六柄剑,就那么的洒然地行
下山
去。
北风猎猎,白衣飘飘。
大地在脚下无限地伸展。
张龙虎的瞳孔猛地收缩,目光中露出无法掩饰的恐惧,一字一顿地道:“祈——山——六——友——!”
2012年10月07日 16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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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老三竟然会变成这个样子……”梅过雪轻声叹息道,“他明知道六妹对他痴心一片,还是执意要入赘金陵世家,那是早已下决心要在江湖上争得自己的一席之地了。至于对错么,那也难说得很……”
“是啊,难说得很……”方春寒喃喃重复着她的话,又干了一杯。
梅过雪眉头微皱:“老四,你现在怎么喝得这么凶?小心伤了身体……”
“酒是个好东西,二姐,你不知道么,如果能够痛痛快快的醉上一场,是多么的难得,伤了身子,总胜过伤心吧……”方春寒叹道。
“你还没说老五呢?当年在山上,便是你和他最亲了,他可还过得好么?”梅过雪低声问道。 “好——,他……他过得可比谁都好呢,好得我都不敢相信……”方春寒痴痴地道。
耳边又响起那歌女惆怅的歌喉:“设盟誓千生万死,但别离万想千思。曾交戊子年,顿改平生志……”
“来,四哥,尝尝这道西湖醋鱼,这可是在太白楼订的,现捞现做,最是新鲜不过……”宣北鹰热情地往他的碗里夹菜,“我和你说什么来着,你找三哥也是白找,都是什么年头了,你还指望他象以前一样和你做那些行侠仗义的傻事么?”
“你说什么……什么傻事?”方春寒茫然道。
“好啦,四哥,这么多年,你也该醒醒了吧?我们当年做的那些不是傻事是什么?整日里风餐露宿,四处奔波,连热汤也难得喝上那么一口,又落下了什么好处?看看我这只眼睛……”宣北鹰指了指那只带着眼罩的左眼,“它是我当年为了从九瞳神魔手中救一个孕妇而瞎的,可结果呢,我苦斗之后,重伤之下,那一家人就这么扔下我跑了,留下我一个人在雪地里整整躺了三天三夜,行侠?狗屁!”宣北鹰抓起盘中的一只鸡腿,狠狠地咬了一口,好像是在发泄什么似的。
“我们行侠,可不是为了得到什么……”连方春寒也觉得此刻自己的声音是如此的无力。 “可也不是为了失去什么!”宣北鹰激动地道,然后平息了一下,喃喃地道:“想想当年也真是傻,为了那样虚无飘渺的东西,竟然就什么都不顾了,我还以为,行侠,会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那你以后有什么打算?”方春寒低声问道。
“打算?继续好好过日子就是我的打算……”宣北鹰略带自嘲地道,然后又咧嘴一笑,“四哥,你可别瞧不起我这个小小的骡马队,每年一万两白花花的银子,只多不少。你看三哥堂堂金陵世家的大女婿,好像威风得紧,其实呢?说穿了不过是一个沾了亲的属下。四大阁主中又有哪一个是吃素的?欧阳正雄有病是不假,可别忘了他已经病了二十多年,这二十多年里不知道有多少高手都死在他手里了;钱水红是百年间唯一被选为阁主的女子,该有多厉害自不待言;康边虽然自己不成,可别忘了他身边还有个女诸葛徐清瑶;这些人谁又比他萧长江差了?更别说慕容本家那深不可测的庞大势力了,想独霸金陵世家,痴人说梦而已。还是我这里实在,你放心,既然找到你五弟这儿,凭当年的交情,我也决不会亏待四哥你!我跟你说,四哥,我都想好了,就把到镇江和金陵这一段路交给你,我知道你和镇江之雄锦衣狮子任祟有交情,凭他的面子,少不了你的生意。至于金陵,你不象我,我呢,和三哥一向不大亲近,但再怎么他也得卖你个面子吧?有他金陵世家罩着,你就等着大把的银子往怀里飞吧……”
方春寒愣愣望着眼前的宣北鹰,好像在望一个陌生人。这个满嘴油腥,一脸市侩气息的男子便是当年祈山上那个英姿勃发,一听到不平之事变激愤得浑身颤抖的热血少年么?究竟是什么让他变得象现在这个样子,是江湖吗?自己呢?自己又会变得怎样?
歌声停了,那红裙的女子持着一个铜盘向酒客们讨赏钱。叮叮当当铜板不断落入盘中,她的脸上也堆起了笑容。方春寒不知道,她所唱那些的激昂的歌
2012年10月07日 16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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