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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是高店人19岁在校学生,叫于天水,放假期间跟3个同学一起去骑着子出去玩,就到了附近一个板栗园,捡了20多分钟的栗子(油栗:成熟后自己脱落)共有八斤多,此时一旁干活的板栗园承包人发现后立即呵斥四人。四人被发现后分两个方向跑,其中死者跟一个同学往沙河方向跑,另两个同学则向相反方向跑,老板就去追两外两个孩子,并不是说追的是死者,追上死者的两名同学后,就跟他们理论起来,此时 跟死者同一方向跑开的一个孩子突然跑了回来,说死者掉进河里,老板立即跟死者的同学前往,由于板栗园承包人一时慌了神,再加上死者跌进的是采砂留下的沙坑,比较深,比较危险,而且栗子园承包人患有肺气肿,救人已经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根据***和**局对死者同学所录的口供来看,死者三个同学口供一致,证明栗子园承包人也不知道死者掉进水里的事实,根本不像大家传的那样(栗子园老板去追死者,看见死者掉进去水里别人求他都不去救),我希望大家不要再去歪曲事实,至于抢尸体,我觉得大家的理解有些偏激,死者家属既要栗子园承包人赔偿18万元,还要求追究采砂厂老板和栗子园承包商的刑事责任,不然的话就一直堵着政府的大门一直到**局抓人,赔偿问题协商好了,他们拿到了钱还不走硬要**局的去给人判刑,我们想一下,你们不犯事走大街上**局的能去抓你吗??当然,既然**局没有抓人,那么我相信栗子园承包商够不上刑事犯罪。如果说死一个人就去堵县委大门,那么我们作为罗山人中的一员,你们能看得下去吗,长此以往,政府威信何在,有的人就会钻空子没事也给你闹个事好要点钱,这样的话,死者不就成为我们赚钱的工具了吗?死都死不安宁吗?我们看一件事不能道听途说,更不能凭自己的想象去听信片面之词,我们要的是事件的真相,给受害人一个公道,让死者安息,不要再发生类似的悲剧,十九岁多么美好的时光,请大家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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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3日 23点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