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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持吧内的秩序,请大家文明上网,文明发言。以下情况将封ID:1. 大量注册马甲的 使用3个以上马甲频繁发言的,将被怀疑为破坏吧内秩序2. 使用不文明语言注册ID的 不管你持何种观点,我们从不鼓励,也不支持用不文明的语言注册ID或进行发言。 大家如果对以上处理方法有异议的,可跟贴发表自己的意见。稍后,此主题将转入意见反馈区。 谢谢大家的配合!
2007年04月11日 10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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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误杀的,请拿出证据,向吧主申述,或直接向管理员投诉!
2007年04月11日 10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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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主,这个跟帖不要删啊作者:nsezz123 回复日期:2006-1-14 10:34:35 SW,你这个还在到处招摇的凶手,本来没多少人关注的11年前的旧案,因为你的多次声明正在急剧升温哦.....看来你是弄巧成拙了,从你的字里行间以及11年前众所周知的那些事件,感觉任何一个智商不为0的都能想到是你了。。。,如果说第一次你就收手,可能还不会怀疑到你,可惜你看到你同学被自己毒的头发都掉光了,瘦得都脱型了竟然没一丝恻悯之心,还丧心病狂的再加大剂量。。。如果说ZL第一次中毒是在食堂,社团,或者其他什么地方,那你怎么解释她第2次中毒?她第一次中毒恢复以后,风都能给吹走的身体状况,再有活动能力的人也只能老老实实在宿舍,课堂,食堂,实验室这几个地方了吧?实验室可能中毒吗?她是生化系的学生,在实验室里抱着剧毒物质吃面包吗?食堂:有这个可能性,谁和他一起吃的饭?警察难道没有调查过吗?课堂就更不可能了,在清华这种名校的学生一边听课一边吃喝啊,可能吗呵呵。好了,那就只剩下食堂和宿舍这2个地方可能下毒了吧??也只有可能是和她一起吃过饭,或者照料过她的人才可能把毒放到她杯子或者饭盒里吧?从客观来讲,我们推理就只能到这里了,但是,警察也不是吃
干饭
的啊?查明ZL中毒以后你们宿舍不是很快就被盗了吗?警察为什么没有查出谁是小偷呢?那个时候应该是严密封锁宿舍了,你SW再大的胆子也不会蠢到去偷ZL的生活用品吧,再说,你用的着偷吗,近水楼台直接去拿来洗洗涮涮不就好了。看来这次被盗是警察在搜集证据了呵呵。警察找到了什么我们都不知道,不过有一点,你的杯子饭盒洗得再干净也不可能不留下点什么的,比如指纹之类,一个20岁的女大学生还能想到去把杯子上的指纹擦得干干净净吗,就算擦得干干净净一点印记都没有,那不是让人很奇怪吗?连ZL自己的指纹都没有啊。。。所以只要你没有把ZL的杯子给毁了(如果扔了警察也一样能找到的),这个杯子或者饭盒就是一个证据。如果是其他的方式比如唇膏什么的也是一样,那上边一定已经留下你的痕迹了。很快你们宿舍3个女生被分别叫去询问了吧?你知道警察问了其他2个女生什么问题了吗?这种非常时期,女生都会拼命回想那一个月发生的事并如实报告的,警察什么都没问出来?笑话!就简单的一问你就露出马脚了:ZL最近和谁关系密切?她和谁一起吃过饭?她下不来床的时候谁给他打得饭?谁照顾她吃喝的?谁给她喝过什么吗?。。。。这个案子连我这个很一般的庸人都能这样推想下来,警察能找不到证据推理不出的吗?也太小看北京十四处的警察了呵呵。你说你是被冤枉的,又列举了历史上那么多冤案。你看看哪个冤案不是高难度的?尸体都不知道是谁!上边又催,这才随便找个人来顶缸。像这样简单的校园投毒案,如果也能冤枉你。我看天下的杀人犯就都是清白无辜的了呵呵。最后怎么不继续查了啊?如果是别的女生当天就带走了!最后怎么会不了了之啊?你自己心里清楚!2年后才把你定为唯一的犯罪嫌疑人,你为什么是唯一的?警察不是草包!什么清华大学说的只有你一个能接触铊,什么证据不足,,呵呵。你当时做了什么我都像亲眼所见!过了11年安逸的生活满足不了你狠毒的欲望了?要出来说说话了?还选择在网上发言?你以为几十万看过你帖子的人都被你用铊毒过了吗?只有5岁智力?我看你是作茧自缚,引火烧身,呵呵。。。女人的言语不能信,只能看她做了什么。你那些知情和不知情的同学简直是被猪油蒙了心,还在为你赴汤蹈火呢呵呵,周围的人也都要小心,当她睁着天真无辜的大眼睛看着你的时候,千万要注意手里的杯子瓶子啊!
2007年04月11日 10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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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不要封ID了,留着这些马甲将来也许可以作为法庭上的证据。
2007年04月11日 10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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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谁都知道你的目的,现在就是转贴一些好帖子,对转贴的一些帖子这么气愤干什么,你是孙本人?你看了是不是很不爽?----------- 十年里,也许她不放过任何一个做好事的机会,弥补她的过失.你要宽恕她”。 ----------- kao , 弥补她的过失??? 什么样的过失要用到“任何一个做好事的机会”去弥补? 这不自己承认当年真的有做那件事吗? 正常的人,无罪的人需要依靠这样的做法来“弥补过失”吗? 正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2007年04月11日 10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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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可以建议百度,申请ID需要通过邮箱发送激活码,限制每个邮箱申请ID的数量。
2007年04月11日 10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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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这个建议不错.可是对我而言.不过是多加一段代码收email而已没啥区别.
2007年04月11日 10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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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指教!民主是建立在规则的基础上,还请大家自觉自律!吧主的职责之一是维护秩序,封ID和删贴是不同的概念,同时每个人都有申辩和投诉的机会。谢谢大家的理解和配合。
2007年04月11日 11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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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x得一些说明,不会错,这个是贝志城的口吻。一个人的风格,是不会轻易改变的。
2007年04月11日 12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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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主意见,马甲过多明显有捣乱嫌疑。关于辨别三个马甲问题,大家可以拿出证据向楼主举报,只要事实清楚,楼主照封不误。
2007年04月11日 12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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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x得一些说明,不会错,这个是贝志城的口吻。 一个人的风格,是不会轻易改变的。 作者: 素描初学者2 2007-4-11 20:01 回复此发言 ------------------------------------------------素描看谁都像贝至诚
2007年04月11日 12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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