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九,那一挥手的风情(整理无灌水版)
江湖散人吧
全部回复
仅看楼主
level 11
散人一号 楼主
原来的那个贴太水为了看的人方便,重新整理一下声明:此贴内不得灌水若有违此声明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删贴,封ID或IP若干天的处罚原贴地址:http://post.baidu.com/f?kz=92419641
2007年04月11日 03点04分 1
level 11
散人一号 楼主
阿九不姓阿,阿九也不姓九,阿九是一个少女,风情万种的美少女. 金庸在碧血剑中对阿九有过少量的笔墨.尽管笔墨很少,却让人记住了阿九. 金庸想多写写阿九,但阿九不让写. 阿九很低调,阿九是个散人. 我是很偶然遇到阿九的,在一座烂尾楼里,阿九拿一根竹棒,通体碧绿,沿着烂尾楼的楼梯,拾级而上,边走边敲打着墙壁,有几处经不住她的敲打,便掉下一些渣子来. 我下楼,她上楼,不期而遇. "阿九."我叫她. 阿九站定,拿目光看我.我觉得她眼睛很清澈,很透明,一下就能看到她的心. 可是,我并没有看见她的心,反而,她把我看透了. 我很惊异.这不是一个寻常的女人,不到一个回合,我败给了她. (BY:猪头大哥)
2007年04月11日 03点04分 2
level 11
散人一号 楼主
以后,我见了阿九,就低头,怕见她,我不明白,不过是有些漂亮的平常女子,为何会有这么洞人心肺的目光. 阿九使棒,竹棒.金庸说过,那是一根号令江湖是竹棒,无往不利.后来我知道,阿九是青竹帮的副帮主. 但阿九真正的武器是剑,无影剑,不见出手,一颦一笑,飞花杀人. 我没见过阿九杀人,只见过她一声巧笑,袁承志就变成了俘虏. 袁承志和阿九也没走上一个回合.但袁承志显然比我高明:阿九一笑败承志,而我,阿九仅仅只看了一眼. 江湖大佬袁承志败给了阿九,大家有些奇怪,只有一个人不奇怪,那就是青竹帮帮主程**(搞忘名字了.呵呵.),他虽然是帮主,但是,他奉副帮主阿九的号令.当然,我也不奇怪,我曾被阿九看过一眼. 阿九的名气就有些大了,江湖上各门各派都来结识阿九,阿九总不温不火,迎进送出.只是,但凡见过阿九的人,无一不郁郁寡欢.所以,有一段时间,青竹帮虽然人声鼎沸,却有一股悲伤的暗流在涌动.其中一个人的情绪很有代表性:为什么就只能看一眼?为什么我不敢多看几眼? (BY:猪头大哥)
2007年04月11日 03点04分 3
level 11
散人一号 楼主
阿九没料到这种情况出现,她虽然是个聪慧的女子,但她也是人,她也看不到自身的缺陷.她最大的缺陷是:身上自然流淌的皇家气质.这不怪她,只怪她本来就是皇帝的女儿。 于是阿九不得不走了. 走的那天,江湖上静悄悄的,没有人送行,我想多数人和我一样,不敢送。有些人,有些事,明明你很关注她,但总是表现得无所谓的样子,苦苦的压抑自己。幸运的是,这样的人不只我一个,江湖中人,差不多都这样子。 阿九就对江湖挥了挥手,转身走了。 我偷眼看过阿九的挥手,那曼妙如一阵气流,瞬间包围了我,有一种巨大的幸福充盈;又象一阵龙卷风,将我轻轻拔起,又重重跌落。 我很忧郁,整整三个月,我不思茶饭,日渐消瘦,不敢回想她挥手的样子。我庆幸江湖上其它人们没有看见阿九挥手,我不能想象那是怎样的一场浩劫。 阿九走后,江湖上传说就多了起来,有人说,阿九回皇宫去了,又有人说,阿九在某一个山谷苦研医技,而金庸说:有一个独臂神尼,就是阿九.我知道金庸胡说.因为,阿九其实没走,阿九在某一个角落,用她那双聪慧的眼睛,看着我们. (BY:猪头大哥)
2007年04月11日 03点04分 4
level 11
散人一号 楼主
第一次见到阿九的时候,我还只是个衣衫褴褛的小乞儿。 而如今,我是这花锦楼最红的艺伎。人人都知道,洛樱最擅长剑舞,有唐时公孙大娘遗风,再加上弹得一手好琴,反弹琵琶的绝技更是另人惊叹……可除此之外,没人知道我的另一个身份。 只除了……她。 那个时候玉京的夜,一如扩建以来数千个灯火辉明的夜晚,总是那么笙歌辉耀,热闹非凡。 靠近剑影河的长驰街,城内几大主干道的会聚之地,无疑是这个城市夜晚里最为热闹之处。 街道上车水马龙,匆匆擦间而过的人群在片刻的会聚之后又分散往城市的各处,谁也不会记得与谁当初的相遇。 ……若干年后,我仍然记得那个黑衣清癯的女子,还有她瞳眸中闪现的睿智光芒。 她看着我的目光如水,然后,嘴角勾起一个仿佛浸润在幽静的月色中的微笑,没有一句话,也没有叹息。而我却没有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丝毫的怜悯。 有的只是一片如大海般的深不可测。 如今我又在这里等着她,相思桥,怡然亭,朔风起,酒已醺。当年我欠了她半块馒头,如今,我要还她一条命! (BY:小蜂儿)
2007年04月11日 03点04分 5
level 11
散人一号 楼主
因为情难勘破,而又不愿伤人伤己,他忍痛离开了那个鲜为人知的地方。 岁末的一个夜晚,他被远处喜庆的声音所吸引,来到了青竹帮。青竹帮众不嫌他满面风尘与一身落拓,进门就先端上一杯热茶,他那一颗死寂的心,顿生一丝活气。然后,被帮众带到大厅,进见二帮主。 原来大帮主外出云游未归,帮里事务一切尽着二帮主阿九打理。 到得大厅,只见堂上明灯高悬,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块横匾,上书“太微堂”,红底金字,笔力苍劲。匾下是一座宽大的苏绣屏风,上面绣着一只俯冲而下的苍鹰,鹰眼犀利,铁爪钢喙,似要择人而噬。 屏风前是一张乌黑锃亮,光可鉴人的巨大书案。上面放着文房四宝。一个神秘的年轻女子端坐在书案后,正伏案疾书。 书案两侧,一字排开两排檀木椅子。除此之外,整个大厅再无别物,显得有些空空荡荡,但却又分明能让人感受到一股肃穆、凝重之气。 写完了最后的几个字,阿九轻轻放下手中的毛笔,抬起头,静静地凝视着书案前默然而立的落拓客。好一会,才道:“你是就大帮主要找的那个人?” 落拓客微微愣了一下,低声道:“我不认识你们大帮主。”阿九轻轻一皱眉。落拓客继续说:“我是第一次闯荡江湖。之前,我从未与他人打过交道,你们大帮主叫什么名字?” “哦,你从哪儿来?叫什么名字?”阿九的声音有着明显的失望。 “你就叫我落拓客吧,我从来的地方来,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我不能说。因为我发过毒誓,绝不能泄露那个地方的任何一点情况,不能因我而扰了那个地方的清静。”落拓客话中满含凄楚。 “那你准备去哪里?” “不知道,走到哪算哪。” 阿九看着他,目光十分柔和:“虽然我并不认识你,甚至不知道你的名字。但我相信,你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如果你愿意,你就留在我们青竹帮吧” (BY:道道)
2007年04月11日 03点04分 6
level 11
散人一号 楼主
落拓客在青竹帮安顿了下来,整天沉默寡言,阿九和帮众也不以为意,也不打探他的来龙去脉,只是尽力关心他的饮食起居,大家不时开开玩笑,逗他开心。 在落拓客心里,阿九是个绝俗的美女。其实落拓客从来没有看到过阿九的真面目,因为她总是戴着一个逼真的人皮面具,因为她从不轻易让陌生男子见到自己的真面目,包括第一次接见落拓客时更是如此。阿九的这个习惯是后来帮众们闲谈时落拓客才知道的,但这一点也不妨碍落拓客的想象力。因为她的身形婀娜修长,衣饰素淡清雅,即使是戴着人皮面具,她面容的轮廓仍是那么有型,双眸仍是那么明澈如水、黑亮如星,当她紧盯着你时,眼神是那么犀利,仿佛任何虚的、假的和恶的东西都在她面前都无可遁形,而当她柔声慰人时,她的眼神又是如此温暖,能让任何一颗迷失的心灵得到宽慰和引领。那僵滞的人皮面具实在是难掩她固有的神采,不能不让人推测其面具下风华绝代的容颜。 (BY:道道)
2007年04月11日 03点04分 7
level 11
散人一号 楼主
夜色如歌。霜雪遍野。 寒风依旧凛冽,即便是醉人的青梅酒的芳香,也抵挡不住刺入肺腑的冬凉。 “洛樱。”她轻轻的叫着我的名字。 “是,阿九姑娘。” 她低头把玩手中的酒樽,默默的看着它,一言不语。 仍旧是一袭的黑衣,清癯的脸庞。与我第一次见到的她没有什么分别,如大海般幽深的眼眸里看不到半点温度,嘴角勾起一个浅笑,却又流露出淡淡的悲凉。 “洛樱……”她说,“你还记得自己承诺么?” “是,阿九姑娘。永生难忘!” “洛樱……”她轻轻的叹了口气,然后说,“我不是说过,跟我不要那么生分么。” “十二知道自己的身份,不敢丝毫逾越。” 我直直的盯着她的眼睛,然后又慢慢的转过头去,朔风扑打着我的脸,如刀割一般的疼痛。眼睛里却有东西仿佛要流泻出来。 月色竞是如此的纯净。 阿九。我在心里说,如果不是你,我早就已经是护城河里的花泥了吧。即便你收留我,只是为了让我承担“介错”的使命。几乎没有人知道,花锦楼最红的舞伎洛樱,会在夜晚换下华丽的霓裳,飞跃在这城市的各处,充当一个夺人性命的魔鬼。 十年了,洛樱……作为执刀者,你的血和你的心一起慢慢的变冷,可是,你仍然没有泯灭自己最初的情感。她说。你的眼睛仍然如孩子般的纯净,仿佛那些鲜血都与你无关,死尸无法污染你,伎户里的酒乐无法玷污你,每次换下血衣,你依然那般纤尘不染,你让自己和这一切隔离开来,毕竟,杀手并非是你的本性…… “你知道我当初为什么会选中你么?”她抬起头来,深黑的眼眸在月色中闪耀着灼灼的微光。 “十二不知……” “因为你的眼睛,你的眼睛吸引了我。”她说,“我从来没有见过那样一双纯净的眸子,纤尘不染,仿佛九华山上落下的第一捧雪,清幽,恬淡,而晶莹剔透。” 她突然间笑了起来:“那时候我就迫切的想知道,这眼眸如果映照出纵酒狂歌的颜色,这双稚嫩的手如果染上鲜血,会是一副什么样子!” “是的,阿九姑娘。”我说。语气中没有丝毫波澜。 “洛樱……你…你不怪我?为什么?” “我为何要怪你…..这是我的命,而且,你自己,又何尝不是跟我一样?!” (BY:小蜂儿)
2007年04月11日 03点04分 8
level 11
散人一号 楼主
"九姑娘,"我定睛看着她"真的不记得我了?" "你是?……我可认得你?"九姑娘微微皱眉,眸子却微挑出光来. 先抑后扬,似宫似羽. 这个语气,只属于阿九! 是我卖了小聪明,九姑娘根本就不认得我. 但我却认得她. 或者说,我认得她的声音. 确实,那日园子里实在混沌地紧.刀剑与棍戟齐飞,侠与粽共长一色.好在我生的一副好耳,声如针落,亦可辨得.更何况九姑娘的声音有如玉兰初绽,再混沌也遮不住啊. 那一日是我第一次听到玉兰花开…… (BY:突然杀将出来的小管家)
2007年04月11日 03点04分 9
level 11
散人一号 楼主
因为我们是一路人,尽管你尊贵无匹,而我,身份低贱不值一提,云与泥的差别无法泯灭徒生的感情,尽管你可能从来都没有丝毫察觉,我想。 子时的更鼓敲过了两次,打更人慢悠悠地穿过幽暗的街巷,抬头所见靠近护城河的长廊,依旧一片灯火辉明。角落里衣衫褴褛的小乞儿尚在子夜的寒风中瑟瑟发抖。 盛宴归来的达官贵人的马车在街道上匆匆而过,扬起的尘土模糊了她原本清秀的脸孔。这时候,一只手伸到了她的面前,手中握着半块已经冷得发硬的馒头。 她抬起头来,看着那手的主人,望进她一双幽深不见底的眸子里…… “跟我走,”那一身黑衣清癯的女子对她说,“我已经注意你很久了。” 小乞儿一手抢过馒头,转头就跑。背后那女子的声音悠悠传来,在寒风中清晰可辩:“明日此时,我仍在此地等你,跟我走!我会给你全新的生活!” 阿九将手中的酒杯举到唇边,缓缓的呷了一口。 “十年了……”她的声音悠悠响起,“从我收留你的那天起,我就致力于培养你成为最顶尖的杀手,白天里我的双手无法做到的事情,在暗夜里由你的剑去完成!你是我的影子,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就是你,你也就是我!” “是,阿九姑娘”我说,“我曾经发过誓,我的命是你的,你什么时候想要,随时都可以拿去。” “好!”她呵呵笑了起来,目光中却满是凄哀:“同样的,我也说过,我要是不愿意再活下去,那也一定会由你亲手结束我的性命!” “阿九姑娘……” “你很清楚自己的使命,”她突然间打断了我,说,“知道我找你来的原因么?” “知道,这次是谁?请吩咐!”我放下酒杯,恭恭敬敬的抱拳。 “是我!” (BY:小蜂儿)
2007年04月11日 03点04分 10
level 11
散人一号 楼主
“是我!” 匡当!宽大的罩衣袍袖猛然拂过石桌上的杯盘,酒盏跌落在地上,同我的心一起碎成两半。 “阿九姑娘!!!” “十二,记住你的使命!杀了我!”她目光如炬,直直的盯我的眼。 “不……阿九姑娘,为什么……” “这不是你该问的问题,杀了我!” “不要……”我摇头。 杀了我!她说。 不,不要…… 杀了我!拔你的剑,用它来割破我的喉咙,刺穿我心脏,我要看到它凛冽的寒光映上我眼眸的时刻! 不…… 杀了我!离开这个地方,去找个乡野村落,隐姓埋名,然后,找个好男人,不要太优秀的,也不要太聪明,老老实实的就好,尽管可能配不上你,但只要能够给你半生安安稳稳的幸福…… 不…… 杀了我,用我的鲜血来祭奠那些屈死在你剑下的亡魂! 不…… 拔你的剑!她说,这是最后一次!我知道,它就藏在你外罩的斗篷里,现在,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它来饮我的血! 不!!! 我再说一次,杀了我!!! 不要!!!!!!!!我捂住耳朵大喊起来,亭外枯枝上的野鸟扑簌簌的拍翅而起,积雪纷纷扬扬的落在地上…… (BY:小蜂儿)
2007年04月11日 03点04分 11
level 11
散人一号 楼主
弑父之举是阿九艰难的抉择,也是阿九涉足江湖恩怨的极至。 从十二的背影在视野里消失的那一刻起,阿九顿然对江湖中的一切名利失去了欲望。那个侠气流风、憨态可掬,俯仰之间、摄人心魂的阿九,竟一去不复返了?!留下的,只有众人的叹惋和深深的不安…… 人的不安或来源于敏感,或来源于不舍,或来源于至亲的伤害,或来源于近距离的隔膜…… 阿九也不安。阿九的不安,来源于智慧。一个拥有超常智慧的人,更容易穿透事物的表象,自然也更容易被痛苦和不安纠缠。 阿九想用潇洒的转身来医治痛苦,割断不安——可是,她做不到!于是只能任由狂热的不舍和超脱的意念在自己雕塑般的躯体内争斗、胶着、翻滚、融化、升腾、模糊,直到伴随冰雪,化为眼底的深邃…… 飓风漫溯,古道盈霜。阿九的心,降至冰点。手中那根叱咤江湖的竹棒,在风雨中幻化为一个意味深长的惊叹号…… 潜水理解阿九的不安。 她朝阿九伸出一只手。那雕塑般静止而又深邃的眼神,竟蓦地一闪——潜水知道,阿九冰封的心,已经开始解冻。 躺在潜水掌心的,是一枚银月钗——父皇禁卫军头目猪头大将军的独门暗器!当年潜水从受伤的阿九胸口取出这枚银月钗的时候,曾惊叹于它插入的角度和力度,正处于置人死地的边缘! 江湖传言:银月钗,血光灾。是说一旦中此暗器,是断难生还的。可见暗器的主人并未想真的杀害阿九…… (BY:某潜水的人)
2007年04月11日 03点04分 14
level 11
散人一号 楼主
猪头冷血.猪头杀人不眨眼. 但猪头却不想杀阿九,阿九救过猪头的命. 猪头的一手"银月钗"虽然例不虚发.但江湖上没几个人把猪头当回事.因为猪头形容委琐,但凡远远看见猪头,大都绕道而行. 猪头很自尊,猪头很自恋,但猪头没有收获到应有的尊重,所以猪头变态了.银月钗,血光灾.从猪头变态开始,就成为江湖最恐怖的传言. 猪头杀人不问缘由,只要他看不顺眼,银月钗一闪,一个生命就终结了. 猪头杀了人才问缘由.我为什么又杀人?我为什么控制不住自己?变态的猪头只有在杀人后,才有片刻清醒,才有一点点懊悔. 猪头因为得不到尊重而杀人,猪头因为杀人而懊悔,所以猪头很很痛苦. 猪头很痛苦,他的头发如落叶纷飞,渐渐的快秃顶了. 这下我更丑了,这下江湖上更没有人看得起我了.猪头感觉哀鸿遍野,心里充满无尽的颓废. 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不如死了的好.猪头拿出银月钗,对准自己的咽喉. 银月钗光亮的表面突然映出一个人影.不好,有人偷袭,死,也不能死在仇家的手上.猪头手一挥,银月钗飞了出去. "如果你不再杀人,我让你不掉头发."出手的瞬间,猪头听见了这句话,所以他的准头偏了偏. 猪头转过身,阿九已倒在血泊里. "如果你不再杀人,我让你不掉头发."阿九呻吟着又说. "原来她是来帮我的."猪头心里想道,"我不用自杀了." 猪头定定的看着阿九,眼里突然流下泪来.很多年以来,从来没有人在意过自己,而阿九,居然还帮我治疗头疾. 猪头忽视了阿九附加的条件,只想着终于有人肯关心自己. 有人关心就够了,有时只需要一点点关心,就能解开一个人的心结,就能将一个人的思想扭转一个方向.猪头治好了阿九的伤,也不要阿九治疗头疾,转身走了. 此后,"银月钗,血光灾"就成了传说,江湖上多了一个大侠,有人叫他癞头猪,也有人叫他猪头癞,他总是不以为意. ............. (BY:猪头大哥)
2007年04月11日 04点04分 15
level 11
散人一号 楼主
长驰街尾,较场口东。 这里是城东最大的闹市。也是穷人们夜晚游戏和欢乐的地方。 时值仲春,微风拂面,沁人心脾。 柳无常挤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朝巷子深处走去。他记得他来此地的目的,是为了买庶人堂酿制的桂花糕的。如此甜腻可人的江南小点心,自然并非他一个大老爷们所好。 他是想要买给一位姑娘,一位有着小鹿般单纯眼神,懵懂迷蒙如孩子一般的姑娘。 那位姑娘的名字叫作十二。 他还记得他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那时候的她,看起来并非是那样一位温柔可人而又单纯迷糊的姑娘,而更象一头濒临死亡却依旧锋锐狂烈的母兽! 那是大年刚过的夜晚,他连夜赶抄完第二天要张贴的公文,从衙里出来,沿着护城河徒经城东的闹市时,有轻微的喘息声引起了他的注意。 然后他看到了她。 那黑衣浴血的女子。 她斜斜的倚在墙头,即使重伤而陷入昏迷,也不容许自己倒下去!漆黑的长发被雪水打湿而贴在肩头,胸口的伤看起来非常严重,喷涌的鲜血浸湿了破烂不堪的衣物,一滴滴的流淌在地上……她嘴唇青紫,脸色在清冷的月光中越发显得苍白…… 然而,她的剑还握在手中,浑身上下满布杀气无一破绽,仿佛有任何人靠近,她的剑就会立刻将他碎尸万段! 他默默的看她,看着她在月光下闪耀着银白色光芒,如雪之幻象一般的清瘦脸庞。 然后,他向她走去,仅仅是轻轻的一挥手,就化解了那份唳气。 …… 柳无常在州衙里做文书,仅仅是小小的书记,平日里整理整理资料,抄抄公文那种。地位比堂上示威,门前放哨,街头巡视的差役也没多大差别。可对于这份工作,他已经很满足了。 至少,能够安定下来,不用再为江湖纷争而奔波劳碌,让自己疲惫至极的心,能够得到片刻的安宁。 然而,几乎没有人知道,这个看似普通至极的小小文书,其实并非一个文书那么简单。 (BY:小蜂儿)
2007年04月11日 04点04分 18
level 11
散人一号 楼主
良久良久,潜水欲言又止,终于幽幽地说:师兄,别怪我。 猪头愤愤地说:“不怪你,我怎么敢怪你?我的好兄弟? 可你,你,你为什么叫我去和小灵儿相亲呢?你。。。 猪头说不下去,一转身便不见了踪影。。 潜水下意识追了两步,又停了下来,喃喃地说:逐鸢,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猪头一路狂奔,但见花草纷纷倒地,脑袋中一会儿是潜水男装潇洒的英姿,一会儿是女装的娇美,一会是家里小灵儿无辜纯洁的面容,觉得头要炸了似的。。。 啊。。。。一声狂喊从猪头胸中冲出,他终于筋疲力尽地倒在山边。 日日夜夜,猪头行走在山中,在小溪,始终往不了的是那如烟的往事,是潜水那绝美的容颜,才明白:人道海水深,不抵相思半。才知道什么叫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 可是,一切都没有机会了,潜水,你太狠。。。 猪头把玩着银月钗,刻骨的爱与恨让他逐渐变了心态。往往,不由自主地银月钗就飞了出去。。。。 从此,江湖上多了个杀手,“银月钗,血光灾“也慢慢传到武林。。。(BY:飘姐姐)
2007年04月11日 04点04分 19
level 11
散人一号 楼主
落拓客在青竹帮呆了一月有余,终日不语,只是静听他人说笑闲谈,大家也习以为常,有时甚至忘了邦中尚有此人存在。有好几个夜深人静的夜晚,落拓客在众人歇息之后,悄悄潜回那个令他魂牵梦萦的故地——御音谷,他象一个幽灵在御音谷里游荡,他只能在无人知道的夜晚来到这里,遍抚那令他无法割舍的一草一木,贪婪地轻嗅那曾经熟悉的幽幽花香。这个秘密唯有小九知道。 那是一个无月的夜晚,落拓客轻纵出城,在跃下城楼之时,突然感到身后隐有风声,他落地站稳,猛然转身,两个黑影就这么突兀地对峙着,眼神凌厉,互相介备。 是你?!”落拓客沉声诧问,他认出了小九。 “对!是我,我已经跟踪你好几天了。” “我知道!” “你知道?!那你——?” “你不愿现身,我就装着不知道,因为我知道你暂时对我没恶意。” “我看见你每天深夜去那个地方,真是个清雅幽僻的世外桃园。那就是你的故居之所吗?”小九问。 “……” “你不说话我就当成是默认了。”小九难得地微微一笑。 “……” “你真的打不开自己的心结吗?” “……” “好多事情只能通过时间来解决的!”小九幽幽地说道,更象是自言自语。 “你也有心事!”落拓客突然说。 “哦,我会有什么心事?”小九淡淡地反问。 “你自己心里明白,我不想打探你的事情!”落拓客同样淡漠地说。 “我发现我们还真的有些相同!”小九轻笑着说 “今天你不会是专门为了跟踪我而来吧?”落拓客略带嘲讽地问 “啊,当然不是,我只是想出来看看月亮。”幸好人皮面具遮住了小九发热的脸。 “是吗?”落拓客并不戳穿今夜无月的事实。 其实,落拓客在发现自己被人踪之时,早就反过来跟踪小九了,只是小九自己并不知道,他还知道小九今夜与人有约,现在也快到约定时间了。 “如果二帮主没有什么吩咐,我去了。” (BY:道道)
2007年04月11日 05点04分 21
level 11
散人一号 楼主
“对不起,我打扰你了,你去吧!我没什么事,你太客气了!” 落拓客飞身而去,瞬间即逝。小九不禁暗声喝彩。 小九也转身一个轻纵,身姿曼妙无比。沿着护城河向南,到了一个三叉路口,她向选择左边叉去,很快就到了一片桃树林,林中有一座小茅屋,隐隐透出灯光,她无声地来到茅屋门外,静静立了一会,推门进了屋子。屋里没人,油灯挂在茅屋中的一根柱子上,拨得很亮。屋中央是一张石桌和四只石凳。石桌上摆着的酒菜还在冒着热气,看得出是刚刚放上去的,小九坐下,端起酒杯呡了一口,酒是青梅酒,温过的酒终究难挡刺入肺腑的冬凉…… “洛樱。”她轻轻的叫着一个名字。 “是,阿九姑娘。” 屋子里不知几时多是一位娇艳女子,垂首而立。 小九低头把玩手中的酒樽,一言不语。 …… “这次是……”她缓缓的开口,“天下至尊,我的父亲!” …… 没有人知道,这一切,已经被潜身而至的落拓客全部看到眼里。那个名叫洛樱的姑娘很象一个人,一个他难以忘记的人,他决心悄悄跟着她,他要为她做些什么…… (BY:道道)
2007年04月11日 05点04分 22
level 11
散人一号 楼主
落拓客失踪了,他在青竹帮是来去自由的,由于他平时很少说话,青竹帮上下几乎没人发现,只有二帮主小九注意到,“也许他四处云游散心去了,他有太多不为人知的心事。”小九想。 一个月前,江南名镇和洲城来了一位青衣素服的落魄书生,此生身高七尺,体形瘦削,面容清癯,双目还算有神。听说此生是赴京赶考不第的举子,盘缠用尽,在街头卖字画为生。一日,那和洲父母官刘知州微服出行,正好路过落魄书生的书画摊,被这书生的字画吸引,盘桓良久,相叙甚欢。刘知州是个爱才之人,尤其欣赏书生的一手好字,而衙内正缺书记一名,顿生延请之意。于是亮明身份,问那书生姓名籍贯,书生自称姓柳名道,字无常。自此和洲州衙多了一名做文案的书记。 这柳无常生性淡泊,言语不多,做文案倒是兢兢业业,刘知州甚是满意。 (BY:道道)(注:此段接22L)
2007年04月11日 05点04分 24
level 11
散人一号 楼主
州衙后面右边角落有一栋三开一进用来堆放杂物的小木屋,刘知州命人清扫干净,作为柳无常的居室,倒也十分清静。这是对柳无常的格外优待,一般的文书不可能享受这样的待遇。 除了日常工作,柳无常从不主动与人打道,在众人的眼中,他是一个十分孤僻之人,所以没人愿意与他往来。这正是柳无常所希望的,因为他每天夜晚都要出州衙,他要跟踪一个人,确切地说,他要保护一个人,那个人每晚都要出去,他必须每晚跟着,并且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包括被他保护的那个人——那个叫“洛樱”的姑娘。 (BY:无常)
2007年04月11日 05点04分 25
level 11
散人一号 楼主
回到总堂,我看到了老大,她依然那么风采照人,仿佛整个大厅都因她而明亮起来,但我不敢看她,我知道,这一次我没有接到命令擅自外出,是组织里第一个触犯了帮规的人,不知道老大要怎么处置我。 “风,你还好吧?” “嗯,还好。” “哦,那就好。有一个新的任务要交给你和云去完成,具体情况你去问一问她吧” “是,老大” “记住,杀手是不可以有感情的,最后一遍告诉你” “是,我知道了” “那你去找云去吧” “是” (BY:颖丫头)
2007年04月11日 05点04分 29
1 2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