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牛顿力学翻案绝杀相对论学派的李秉泉致反相卧龙和inc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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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牛顿力学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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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牛顿力学翻案绝杀相对论学派的李秉泉致反相卧龙和incinc
2012年09月16日 03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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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牛顿力学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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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
2012年09月16日 07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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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inc
只要明白二点就够:
1)您的作法是否考虑到了“不同惯性参照系之间对物理量进行测量时所进行的转换关系”?
2)您是否认为对物理量的测量有传递信息的速度的因素,这么个传递信息的速度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如果是无限的,请您说明一个无限速度的例子,如果说不出来,您说什么都是白开水--没味道。
2012年09月16日 07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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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牛顿力学翻案
我会认真回复。现在简单说一下
2012年09月16日 07点09分
搓搓手措措手
作为支撑相对论的人我要指出,相对论也不能证明没有信息速度无限。相对论的得出原因是相对速度有最快,但不能说明信息的传播速度不能无限。当然我是绝对的民科,写不出啥公式,但不能就现在就否认了信息的速度不能比光速快,甚至无限。当速度越接近某个值时,信息的传播函数变化值越小,可以无限小
2012年10月07日 03点10分
搓搓手措措手
或许有个极限速度,但现在还没准确的函数变化式之前,我觉得可以有民科在。但民科必须要配得上民科的这个民字,民是民主。相对论的不去仔细看就一味反对。这不是民科这是极端主义者。
2012年10月07日 03点10分
搓搓手措措手
回复 为牛顿力学翻案 :另外请问楼主,你考虑到了,我们目前发现各个角度的光速一样这个因素没有。不管四季那一季,光速总是一样的,这你怎么解释?我们知道地球是围绕太阳椭圆运动的,那么四季就有四个不同方向,为什么测得的光速是一样的?
2012年10月07日 03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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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牛顿力学翻案
楼主
2楼中出现了错误,现在改正,并且表示抱歉
2012年09月16日 07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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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牛顿力学翻案
楼主
incinc同志:
我现在明白回答第一点:
1)您的作法是否考虑到了“不同惯性参照系之间对物理量进行测量时所进行的转换关系”?
回答:
在为牛顿力学翻案绝杀相对论学派的李秉泉致反相卧龙和incinc的帖子中目前还没有涉及到所谓的“不同惯性参照系之间对物理量进行测量时所进行的转换关系”。
我们进行物理学问题的研究应该和必须从实际出发。
我们不要空对空地谈论什么,而是应该和必须具体地谈论问题讨论问题。
机械运动,可以是一个物体的机械运动或者几个物体的机械运动。
在《incinc大吧的精确解》里讨论的是两个物体同时做机械运动时的距离的问题。
对于这样的距离问题,小学毕业生能够正确回答,高中生能够正确回答,大学生能够正确回答。
大学生能够用牛顿力学给出
正确的
答案,但是大学生不能够用狭义相对论给出全时间段的正确答案。
为什么?
因为,对比x’=x-vt 和x’=γ(x-vt)虽然狭义相对论能够给出x’=0的对应的正确的 零距离的时间值。但是,分析狭义相对论的洛仑兹坐标变换的第一式的内容,任何人都可以发现,狭义相对论的洛仑兹坐标变换的第一式给出的非零距离的数值是荒谬绝伦的。只要进行具体的分析,深入的研究,任何人都会明白,狭义相对论的东西不是物理学的理论,不是物理学研究的物理现象。狭义相对论的东西是非物理学的东西,是子虚乌有的东西,是欺骗人们的东西。
incinc同志,您是有头脑,有水平,有能力的人。目前您对相对论的认识是模糊的。这不说明您没有头脑,没有水平,没有能力;我认为我目前对相对论的认识达到目前世界领先水平,但是不能认为我比你有头脑,不能认为我比你有水平,不能认为我比你有能力的。应该说,我比您和其他人幸运而已。
我不过是捷足先登先行一步而已。
关于这些,我们可以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进行平等、友好、坦诚、自由自在的讨论辩论争论。我们彼此可以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为了中国物理学的荣誉,为了物理学的新纪元,让我们一起书写物理学的新篇章。
李秉泉2012/9/16于南地
2012年09月16日 08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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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牛顿力学翻案
楼主
尊敬的incinc同志:现在回答 2)您是否认为对物理量的测量有传递信息的速度的因素,这么个传递信息的速度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如果是无限的,请您说明一个无限速度的例子,如果说不出来,您说什么都是白开水--没味道。
我李秉泉认为对物理量的测量要考虑传递信息的速度的因素。为什么?
例如在进行百米短跑比赛的时候,要测量运动员的成绩。如果终点计时员听见发令枪声开始记录时间,那么误差就比较大;如果终点计时员看见发令枪声的烟幕开始记录时间,那么误差就比较小;可能现在采用电子计时器,误差可能更小。
由此可见,对物理量的测量要考虑传递信息的速度的因素。
人类在认识这么个传递信息的速度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的过程中,逐渐明白了不存在超距作用。人类已经认识到传递信息的速度不是无限的。
目前全世界没有人认为传递信息的速度是无限的。谁如果认为是无限的,那么他一定是个疯子。
我的认识与您的认识是一样的。我们都不是疯子。
您想请我说明一个无限速度的例子,还说什么“如果说不出来,您说什么都是白开水--没味道。”实在大煞风景,没有意思。您的话就是白开水。
我并不小看您与各位网友。我过去现在和今后寄希望于您和各位网友,例如李子丰、郭峰君、厉风、张子轩等等等等。没有人理会我,我不可以强求。一切皆缘份。
您向我提出两问题。我已经回答。
我就向您提出一个问题:牛顿力学在高速下适用吗?您不至于回答不了吧!
2012年09月19日 07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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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牛顿力学翻案
楼主
尊敬的incinc同志:您向我提出两问题。我已经回答。
我就向您提出一个问题:牛顿力学在高速下适用吗?您不至于回答不了吧!
2012年09月24日 02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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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相卧龙
incinc的“对物理量的测量有传递信息的速度因素”一说,大概认为“测量”可以改变该“运动系统”中的“物质运动规律”。换句话说,你的观点跟他的观点“尿不到一壶”去
2012年10月07日 03点10分
为牛顿力学翻案
回复 反相卧龙 :你的观点是实事求是的。我同意。 尊敬的incinc同志不敢回答问题,表明了他没有说心里话的勇气。
2012年10月07日 03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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