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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犁专区  1950年设伊犁专区,专署驻伊宁县。辖伊宁(驻宁远)、绥定、霍城、温泉、博乐、精河、巩哈、新源、巩留、特克斯、昭苏、伊宁等12县。 1952年由伊宁县析置伊宁市,属伊犁专署领导。伊犁专署驻伊宁市。辖1市、12县。 1953年巩哈县改名为倪利克县。 1954年原倪利克县改名为尼勒克县。1954年3月25日宁西县改称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区。将温泉、博乐、精河3县划归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区。1954年11月29日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成立后,伊犁专区属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领导。 1955年撤销伊犁专区,原伊犁专区所属伊宁、绥定、霍城、新源、巩留、尼勒克、特克斯、昭苏等8县和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原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区改设)改由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直辖。 1957年伊宁县驻地迁吉里圩孜。 1965年绥定县改名为水定县。 1966年撤销水定县,并入霍城县。霍城县迁驻水定镇。
伊犁地区 1975年设立伊犁地区,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领导。伊犁地区驻伊宁市。原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辖的伊宁市和伊宁(驻吉里圩孜)、尼勒克、新源、巩留、特克斯、昭苏、霍城(驻水定)等7县和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划归伊犁地区。辖1市、7县、1自治县。1979年,撤销伊犁地区,所属的伊宁市、伊宁县、尼勒克县、新源县、巩留县、特克斯县、昭苏县、霍城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划归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管辖。
1984年9月14日,国务院批准设立伊犁地区,辖原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辖的伊宁市、伊宁县、尼勒克县、新源县、巩留县、伊克斯县、昭苏县、霍城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驻地伊宁市。1985年正式成立。
伊犁地区位于自治区西部,伊犁河上游。全县总面积55325平方千米,总人口211.54万人(少数民族142.03万人)。
2000年,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伊犁地区总人口2082577人。其中:伊宁市 357519人、伊宁县 385829人、察布查尔县161834人、霍城县 333013人、巩留县 153100人、新源县 269842人、昭苏县
145027人、特克斯县 133900人、尼勒克县 142513人。
2001年3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定撤销伊犁地区,变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管理体制。2001年10月6日,国务院批准撤销伊犁地区。
	
	2012年09月12日 15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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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犁地区 1975年设立伊犁地区,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领导。伊犁地区驻伊宁市。原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辖的伊宁市和伊宁(驻吉里圩孜)、尼勒克、新源、巩留、特克斯、昭苏、霍城(驻水定)等7县和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划归伊犁地区。辖1市、7县、1自治县。1979年,撤销伊犁地区,所属的伊宁市、伊宁县、尼勒克县、新源县、巩留县、特克斯县、昭苏县、霍城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划归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管辖。
1984年9月14日,国务院批准设立伊犁地区,辖原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辖的伊宁市、伊宁县、尼勒克县、新源县、巩留县、伊克斯县、昭苏县、霍城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驻地伊宁市。1985年正式成立。
伊犁地区位于自治区西部,伊犁河上游。全县总面积55325平方千米,总人口211.54万人(少数民族142.03万人)。
2000年,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伊犁地区总人口2082577人。其中:伊宁市 357519人、伊宁县 385829人、察布查尔县161834人、霍城县 333013人、巩留县 153100人、新源县 269842人、昭苏县
145027人、特克斯县 133900人、尼勒克县 142513人。
2001年3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定撤销伊犁地区,变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管理体制。2001年10月6日,国务院批准撤销伊犁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