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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猫想飞
楼主
有些东西。假如要留在心里,肯定就会有沉甸甸的感觉。除非你抛弃它。 现在的我,表面上看起来,实在不太像是一个有很多心事的人。很长一段时间,几乎连我自己都没有发现这是假的。我承认在我心里,还是藏了些东西。 我记得从前的我,也是习惯在心里去记得一些事情。想不到现在还是这样。那些过去的事情,我们称之为“往事”。关于往事的记忆或许总是美好的多些。可往事再美好终究是过去的事情,说到底只是徒增悲伤。 昨天晚上半夜里我醒来。房间里一点光线也没有。一条薄毯盖在身上,我蜷缩身体,觉得有些冷。翻身的时候,听到床头的东西掉落地上。迷迷糊糊中,突然被惊醒,再闭上眼,就睡不去。伸手床下去摸索,摸到一只旧手机。我忘了那只旧手机,压在枕头底下放了有多久。我捡起开机。虽是用过的机型,太久不用,按键的感觉也变得陌生。但还知道自己想要去做的是什么。 我翻开信息。 假如我表述那件事情的时候,用了“那一年”这三个字,就证明那段时光过去真的很久了。其实后来,我已经很少再对人说起。 借着黑暗中的一点橘色微光。我想起的,不仅仅只是那一年的夏天,和某个人的遇见以及短暂的爱。突然地,我发现了自己到底是一个语言匮乏的人。很多心内的情感,我找不到方式表达。就好象我现在在说的,发生在那个炎热季节里的情感纠葛,就像它的开始和结局一样让我百感交集。我实在无法用我手下的文字完全地来描述,那反反复复的甜蜜,和痛苦。 我始终没有说过后悔的话。我可以在两个城市间那么轻易就选定一个,还有什么可以值得我再说后悔。那一段时间,我在两个城市间来回穿梭。 如果有人说我不懂得什么叫做幸福,我绝对不会承认。那就是一种感觉,它写在夏夜的晚风里面。 天微亮的时候,我起来上网。随手翻阅着一些老照片。有些回忆,本该抛弃,偏偏我硬要留着。所以,这个中酸苦只能是自作自受,丝毫不值得同情。阳光炽烈的中午。我们偶遇街头。我看见你,你没有看见我。或者你看见我,我却没有看见你。 请不要鄙视我现在所过的生活。即使你看见我如此日复一日。 在指间流水般的岁月里,我放肆地消磨着所剩无几的青春。努力忘掉一些,再记得一些。剩下的都是珍贵的感触。就算这一切苍白得就象灰烬。至少我还是和你一样,有一颗跳动的心脏。 我不愿意再提起,那些莫名的泪水。我只是想要告诉你。在离你很遥远的地方,喧嚣的人烟里,我至今活着,并不时想念。
2005年06月06日 23点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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