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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的极寒交迫
楼主
各位网民,大家好,我的父亲是一名工伤,姓名侯学志,现年60周岁,1978年被辽宁省北票市邮电局雇佣为临时工,1981年8月25日在工作中从杆上摔下,造成重伤。2001年经朝阳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鉴定为五级,北票市电信局(原北票市邮电局)以北电信发(2002)6号文件给朝阳电信公司“关于给侯学志工伤待遇的请示”共计九项内容,其中第六条规定:“侯学志达到退休年龄时为其按固定职工办法办理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朝阳电信分公司以朝电信发(2002)14号文件做了批复,同意给侯学志工资待遇。侯学志现年已超过60周岁,而其工作单位中国联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票分公司(原北票市邮电局)对其按固定职工办理退休问题迟迟不予落实,也未为其办理过社会保险。我们非常不理解,企业以文件形式对职工的承诺,为何不予落实,希望广大网民以及各级领导见此问题后,为我们主持正义,详细内容我将在今后陆续发表。
2012年09月04日 14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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