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各位吧友,由于时间和精力所限,请允许我提出辞去吧主
吉林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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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看楼主
level 12
实在忙不过来就算了呗
有空再来也一样
2012年09月03日 11点09分 43
level 13
真心挽留你。常常看你的贴子,觉得你这人很不错,比吧主恩有意思强万倍,辞去吧主的应该是他,你看他在市吧整的那些贴子,没滋拉水的,少品味,连个跟贴的都没有,常常是贴上去就沉下了。市吧少了你是一大遗憾,留下吧。
2012年09月03日 11点09分 44
恩有意思没有你们想象那样,真的。
2012年09月03日 12点09分
回复 脱口不秀 :我在其它的吧中见过好多骂恩有意思的贴子,有好多都是撅他祖宗的贴子,可见大家有多烦他,多恨他。说心里话,我虽然不恨他,但真心烦他,这人度量太小了,不象爷们。
2012年09月03日 12点09分
回复 锷未残ewc :关于你对恩有意思的评价,就不要在这里说了。这次辞职是我考虑一段时间做出的决定,我是认真的。
2012年09月03日 12点09分
回复 脱口不秀 :我真不想品评恩有意思,只是担心你如果离开的话,他更牛X了,那市吧真就完犊子了。
2012年09月03日 12点09分
level 9
抽空来跟我们聊天嘛
2012年09月03日 11点09分 45
欧了
2012年09月03日 12点09分
level 11
不要啊啊啊啊啊啊啊~除非你交接给我[滑稽]
2012年09月03日 11点09分 46
新吧主的选举要充分体现民意,而不能由个人指定。
2012年09月03日 12点09分
level 14
不干也挺好的,省着生气。
2012年09月03日 11点09分 47
说实话,也生过气,但是次数很少。大家来这里都是为了高兴,犯不上。让别人高兴,自己也就高兴了。
2012年09月03日 12点09分
level 12

不行走。
2012年09月03日 12点09分 48
不走,只是辞去吧主职务。时间允许的话,我还会来看帖回帖的。
2012年09月03日 12点09分
回复 脱口不秀 : 我觉得你做事还是比较客观公正的, 忙的话就歇息一段时间呗,不至于辞去职务。
2012年09月03日 12点09分
回复 抢手的光棍 :这句比较中肯,歇一阵,静下心思考下..
2012年09月03日 14点09分
level 14
[88]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啊啊------
吧主的威望不是来自于 删帖 封禁-------
而是举手投足 字里行间---------
LZ好走----
我们会牢记你为市吧的付出与努力------
2012年09月03日 12点09分 49
请给吧规多提宝贵意见。
2012年09月03日 12点09分
level 11
昙花一现
2012年09月03日 12点09分 50
level 13
去过很多贴吧,感觉脱口是少有的也是非常不错的一位吧主,你辞职是吉林市吧的损失,不过事业为重,所以支持你。
2012年09月03日 12点09分 51
抱歉,请多关注吧规征求意见稿。
2012年09月04日 00点09分
level 12
不要走!!![委屈]
2012年09月03日 13点09分 52
没事,不走,只是辞去职务,有时间我会回来看贴吧的。
2012年09月04日 00点09分
level 12
我还没参加过你组织的聚会呢吧主得得
2012年09月03日 14点09分 54
来日方长
2012年09月04日 00点09分
level 14
临走之前可否露一下真身
2012年09月03日 14点09分 55
我所发的所有帖子,就代表我我本人了,长相并不重要。
2012年09月04日 00点09分
level 13
额。。我可是奔着你来的。。虽然说话不多。。但也潜水到现在的7级了。。你来的少了。。我是该继续得瑟还是收敛啊。。。
2012年09月03日 14点09分 56
只要不违规,说啥都随意。
2012年09月04日 00点09分
level 14
那两个玩意走还差不多。
看看民意,呵呵。
如果选举PK,谁最先PK下去吧友都知道
2012年09月03日 14点09分 57
抱歉,请多关注吧规征求意见稿。
2012年09月04日 00点09分
level 10
恭喜
2012年09月03日 14点09分 58
level 13
我感觉吧主就你算好的了丶没深交不多说丶你有你的想法丶祝以后一切顺利丶.!
2012年09月04日 00点09分 60
谢谢,请多关注吧规征求意见稿。
2012年09月04日 00点09分
恩那丶但还是希望你继续当吧主丶.!
2012年09月04日 00点09分
level 13
祝现实安好~
2012年09月04日 00点09分 61
level 9
废话不多说 吧规以后就吧务可以张罗聚会 越炮
吧友发聚会越炮的直接封号呗?[吐舌]
2012年09月04日 00点09分 62
谁都有权利组织聚会,只要目的、形式、内容是正当的。
2012年09月04日 00点09分
回复 脱口不秀 :目的形式 不是你所管的 你去民政局领证 人家还调查分析下你俩结婚目的?可别逗乐了 愿者上钩
2012年09月04日 00点09分
level 11
为此深表遗憾[扯花]
2012年09月04日 05点09分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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