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笨拉笨洛瓦 :至少我呆过的北美俩国家,一个外国人在公车上高喊美国狗或者加拿大狗,还高呼一车人都打不过自己,是绝不可能大摇大摆走掉的。如果换成欧洲那些非移民国家如英德俄罗斯,恐怕后果更严重。狗咬人会被送到动物收容所,那是动物。成年人胡作非为侵害他人利益,是要对自己行为负责的。
2012年08月25日 20点08分
回复 就是年轻66 :北京人一般都是各玩各的,凝聚力不行,行动力不够,也不够勤快,这都是事实。咱的家乡,早晚会被占领,民性决定一切。
2012年08月25日 20点08分
回复 笨拉笨洛瓦 :没有说一定打人,但他是不可能在公共场合侵害他人利益后大摇大摆走掉的。外国人法制观念很强,对自己利益保护很重,国家民族尊严感也一点不比中国人差。无论当场收拾他,还是采取报警,起诉的手段,取决于当时所在地以及车上人的情况。
2012年08月25日 21点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