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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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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余万公款借给个人7年未还。借了钱,不仅不用还,还有人张罗着垫资还钱谁都不相信,天下有这等好事。但《法制日报》记者近日接到举报称,这样的“好事”就发生在河北省唐山市汉沽管理区的区属国企改制过程中。长达7年,欠款者几乎分文未还,却最终成为了改制后企业的大股东,频频受到政策照顾。事情真相究竟如何,记者赶赴实地一探究竟。(2012年08月20日08:45 来源:法制日报)
公款竟然随意的借予他人,这本身就是一种缺失公信力的表现,更何况涉及的是国家的资金,这是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一、政府应该加强对国家资金的监管。严格把关使用国家资金的行为,对每一笔款项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对于每笔资金的用途都要认真审批,经过规定的程序方可使用。
二、公检法司部门要随时对这类问题进行严格监督。对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要认真调查,严厉查处,确保公款的安全和正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