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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始的武汉赛区,那些花儿被他如履薄冰的唱了下来,在最后,他用一个所谓的英文rap结束比赛的舞台。在这其中,我觉得他唯一唱得好的就是那首珍惜,那是他认为自己即将离开舞台时一次放松的演绎。其他的,我只能说以他的水准是在曲折的进步,迂回的前进吧。关于舞蹈,其实我觉得他表演的最好的是在好男儿之中那些打闹,那时的他,肢体运动协调,时机掌握恰好。要说到小品呢,其实我觉得他最传神的是那句:“我是卧底”。那片刻的谜底揭晓之后的轻松与洋洋得意,那在眉目间一闪而过的调皮,那才是他最松弛的演出,最本色的演绎。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男孩子,在诺大的舞台之上,他会紧张,只有在放松了自己的时候,他才会在不经意间绽放一些小小的闪光点。 说了这么多,是想说明什么呢?才艺不行,连羽毛们都承认马天宇的才艺确实需要很大的磨练,可是在他身上却有一种其他好男儿都不具备的东西,这就是天生的明星范儿。或许可以说,马天宇的长相,马天宇的言行,马天宇的表演,都围绕着这个明星范儿,才艺的不行反而突出了这一点,加强了这一点。 在现如今的演艺圈,大家都知道,一个人要想红,也许是靠才艺,把歌唱得穿云裂石绕梁三日,把舞跳得婀娜多姿追魂夺魄,把角色演得出神入化入木三分,把嘴皮子耍的说得比唱得还要好听,那你就有了红的基础,红的可能; 也许是靠长相,或者惊为天人,倾城倾国,或者清丽脱俗,幽谷芳兰,或者鬼憎神厌,歪瓜咧枣,或者长相滑稽,引人发笑,那你就有了红的基础,红的可能; 也许是靠后台,出身名门的有老爹老妈老哥老姐罩着,款款为你铺路,傍上大款的有富翁富婆强力后盾,时时大把撒钱,找对门路的有大公司使劲力挺,处处直接通关,那你就有了红的基础,红的可能。 可是若要想大红,就必须具备一样东西,这样东西,靠后天的刻苦练习,多半只能得其皮毛,很难有人得其精髓,那就是天生的明星范儿。正如同当年的谭富英,不用麦克风,一嗓子叫彻全体育场,就只听见好了,这是老天爷就赏下这口饭了。天生的明星范儿也相似,那也是老天爷赏饭吃,你别人再争也争不来的。正如人的资质都各有不同,高低胖瘦美丑智愚,一个一米五的人要想打篮球,就需要付出难以想象的努力。而一个两米的人想做体操,就得准备着比别人摔多两倍的跤。换过来,那就轻松的多了。 不过这明星范儿也细分了很多种,惠特尼休斯敦是天生的明星,靠的是他黄金般的嗓音和独步的舞台风度。这个风度,别人都学不像。麦克尔杰克逊是天生的明星,别人可以学他的霹雳步,却学不像他的天王风范。张国荣是天生的明星,往那一站,就能显出风华绝代的劲头,梅艳芳是天生的明星,梅姑的舞台是百变无穷,梅姑的声音是魅人心魄。这些人的明星范儿都各有不同。但是,最基本却也是最强势的明星范儿,是属于秀兰邓波尔那种的,这种明星范儿,在马天宇身上也能看出来一些。 那么这个天生的魅力究竟是什么东西呢?马天宇本身具备一种柔软的吸引力。这种柔软的吸引力并不明显,却会悄悄的潜移默化,并不具备很强硬的攻击力,却能够化解壁垒于无形。从那些采访好男的记者们反馈的消息中就可以看出,只有马天宇会在并非采访的时候遇见记者还打招呼,只有马天宇会牺牲宝贵的休息时间很配合的接受问题。这也是他明星范儿的一种表现方式。马天宇的种种表现,让我想起了一个词:婴儿效应。 人们对人类的婴儿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当人们看到婴儿的时候,总是不由自主地产生一阵怜爱的感觉,即使他并不是你的孩子,即使他正在吐泡泡或者流口水,即使他走路蹒跚或者满地打滚,在大人的眼里看来,那都是显得可爱的。这是由原始基因保护自己的延续的基本使命和生物进化的残酷选择决定的。马天宇在舞台上的表现几乎是零,可以说他什么也不会,而什么也不会,正是婴儿的特征。有人要问了,那为什么别的什么也不会的人不受同情呢?那是因为人的视角的问题,在于你把他当作成人还是小孩子来看,在于你认为他应不应该具备才能。马天宇长着稚气的脸,小孩子一般的言行,不可能学习才艺的现实,让人们认为他不具备才艺可以理解,所以,他会被怜爱。而人类同情弱者也是天性,这一点从宋晓波的高票就可以看出来,虽然宋晓波并不认为自己是弱者,但是人们下意识的反应就会把他归在弱者里面。马天宇的遭遇很可怜,引发了人们的同情因子,这在当初他能够力压本土作战的其他选手,成为武汉赛区冠军的时候得到了验证。
2007年03月01日 17点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