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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ost.baidu.com/f?kz=175748542我们在宣传自己的贴吧,人大附中吧以广告贴删除```原帖地址已丢失```请求管理员给予裁定!!若我们帖不为广告贴!要求人大附中吧道歉!
2007年02月24日 06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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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ost.baidu.com/f?kz=175748542请管理员自己看
2007年02月24日 06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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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记得 我们均有言论自由!哪里规定不可以建交的?我们建交有一定宣传行为,但绝非广告!!
2007年02月24日 06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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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第8条 用户在相关贴吧发表文章时,除遵守本条例外,还需遵守吧主对该吧的相关规定;遵守本贴吧条例的用户在本贴吧中拥有言论自由的权利。请你看清楚我们吧的吧规把你这种贴归为什么类就是什么类,3叻就是3叻
2007年02月24日 06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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