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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的筆
楼主
合同1.本合同即日(2007年2月12日)起到2017年有效2.双方因本合决发生的事情,自愿承担后果甲方:QQ 乙方:JJ 即日起到2017年2月12日,若乙方还是比亲的话,甲方自愿给乙方700元人民币,若乙方已不喜欢周笔畅,则乙方自愿给甲方700元人民币,若上方同意以上合约,请在下面签字。甲方:乙方:哈哈,这是我和弟弟的一个合同(就不写名了哈),他说如果我10年后还喜欢笔笔,就给我100美元,如果我不喜欢她了就给他100美元。我当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一看我这么肯定能赢,就说要不互相给700元吧,凑个整。哈哈,这是在找借口,他不是笔亲他不懂亲们的感受。正好10年后用他那700元去看笔笔演唱会,多好啊,幸福~~~笔笔演唱会会不会太贵呀,不过也没关系,只要我能去再贵我也要去!!哈哈哈哈哈,我太开心啦~~~~(说明一下哈,这个合同肯定漏洞百出吧,是弟弟写的,不过对我们俩来说这样就行了,10年后我一定会拿到700元的,哈哈~~)
2007年02月16日 10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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