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私建滥建成风,目标直指“动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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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哈尔滨5月25日专电(记者崔峰)闻讯居民区将动迁,棚户区的市民和投机者连夜兴建房屋,以向政府和开发商索要“动迁费”,而开发企业出于成本的考虑,又不愿意支付费用,工程因此迟迟不能启动。哈尔滨“工农小区”“安居工程”因私建滥建索费引发的讨论,正成为一种现象越来越多地引起社会关注。企业和有关研究学者认为,“工农小区”现象带有普遍性,这种现象折射出的深层次矛盾不解决,最终受损失的只能是政府和老百姓。(小标题)平地一夜起高楼:私建的不都是老百姓  工农大街是哈尔滨市一处历史较早的棚户区,因处在城乡结合部,人员流动大,生活环境脏、乱、差,在那里居住的人们一直呼吁政府早日实施拆迁改造,改善居住和生活条件。基于“建百姓买得起的房”的指导原则,哈尔滨市政府决定对此处部分地段和街区实行动迁,并于去年年底通过招标的方式,选定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承担开发建设,并发出了动迁通告。  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中标后,立即组织人力对动迁区进行调查摸底,但他们惊讶地发现,在准备动迁的区域内,大量的市民和一些“社会人”正组织民工昼夜施工,大规模私建滥建。  记者在这个街道看到,部分新建建筑或者在平地建起,或者干脆在原有的房顶上接起来,楼层数从一层到三层不等,安的也都是旧窗户,墙只有一层砖,有的甚至连房盖都没有。大风吹过,墙体摇摇欲坠。一名在附近工作的清洁工说,这些建筑就是为了挣钱才盖的,根本没有人住。  在这里施工的民工告诉记者,自从得知政府要动迁这片棚户区后,附近的不少人都在抢着盖房子,投入个千八百的,盖个百十来平方,等动迁时就可以得到几十倍的补偿,到哪里找这么划算的生意啊!  动迁区所在的新升社区主任王秀兰介绍,春节前有关部门贴出了“动迁公告”,要求从2月6日起,“工农小区”建设区域内,不准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不准改变房屋和土地的使用用途等,然而,公告贴出的当天,就已经有人整车往回拉砖、水泥,提前进入改造期,他们昼夜施工,不少平房突击接层,私建滥建愈演愈烈。  工农大街上一小卖店店主介绍,现在在这里盖房子的有当地的百姓、社会流氓地痞,还有一些“有背景”的人。他们在自家或者以一平方米100元的价格购买别人的屋顶,并告知卖主,私建部分的补偿:“自己有内部关系,可以拿到。”对于不同意卖屋顶的居民,还威胁说:“想明白了,小心点”。   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前期部副部长刘旭介绍说,今年2月,他们摸底后发现,调查上来的动迁面积,比去年12月统计的数量一下子多出6000多平方米,突然增加的面积一下子将整个工程的预算计划打乱了,他们只好暂时停止工程其他重要工作,全力应对多出的几千米面积的补偿问题。(小标题)开发商算细账:经济房缘何不经济 据了解,哈尔滨市在“工农小区”开发建设上,政府没有投入一分钱,工程成本全部由开发企业承担。出于对利润的考虑,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派人对所有即将动迁的建筑真实情况进行又一次清查。  刘旭介绍说,规定区域的动迁户共有634户,拆迁面积42632.28平方米。其中,无证照住宅面积7956.74平方米,无证照非住宅面积1710.54平方米,根据过去的经验,对于这些无证照面积也得给补偿,每平方米约为800元。不然,整个工程就启动不了。  他说:“如果我们按照这个标准支付,我们的成本就得增加700多万元,加上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就得突破1000万,而即将动迁的4万平方米土地上,规划建设面积不足8万平方米,也就是说房子的数量是有限的。作为企业是追求利润的,我们只能把多出的1000多万全部打入房价里。”  他介绍说,哈尔滨市政府规定“工农小区”住房限价是每平方米1844元,但现在从成本核算看,如果给这些没有证照的私建滥建补偿,售房的价格肯定要突破限价。本来政府允诺建的是经济适用房,但建成后如果出售价格接近商品房,老百姓买不起,政府只能自己掏钱平抑高出来的价格。从这个角度讲,私建滥建是从政府兜里掏钱。
2005年05月25日 12点05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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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都是历史问题
2007年04月22日 08点04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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