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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荣中学13岁花季少女遗书 亲爱的爸爸妈妈: 用“亲爱的”与你们的称呼所搭配,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错误。Don’tworry.,这只是一个形式。 唉,你们最终还是看到了这封信,想想看我一共才活了13年零5个月,而我上初一到现在才1年零1个月。在这期间你们私自拆看了多少封我的信件?加上我的私人日记,印出来差不多有词典那么厚了。我交几个笔友怎么了?只是初一下学期,几封信件而已,远隔千里的两个人用笔聊聊天,有什么害处吗?真不明白,你看你们,对我是又打又骂。搜我房间,搜我书包,很好玩,是吗?我想要点个人隐私这难道是奢望?可你看看你,妈妈,说我的个人隐私,是我“掩饰错误的手段”?!爸爸,你就更直接了“呸!我看是揍得轻!”从小到大我被揍得次数还少吗?所有的力度和次数加起来可以打死一个俱乐部的肌肉男了。呵,我真不明白,就像我朋友让我问的一样:我真的是你们亲生的吗?
2012年07月13日 13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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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使唤我,我记得很小的时候,你们就让我给你们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当别的孩子在享受童年的欢乐时,我却顶着压力拼命干活,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知道,你们只要稍有不满,就会对我拳打脚踢,先别急着否认,妈妈,你还记得我小的时候把我打得满脸是血吗?还记得你因为我做作业做的晚让我光着腿在水泥地上跪了一夜?没有合眼吗?那是冬天,你还“好心”在我的膝盖下放了许多碎玻璃渣,记得吗?
2012年07月13日 13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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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他妈什么父母啊?
2012年08月19日 16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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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呵,你的“光辉事迹”,那可是说也说不完啊。你丢了一个1000多块钱的相机,轻描淡写的交代了几句就完了,我丢了一个800多块的小相机(实际上是你弄丢的,但由于我在现场,于是你把一切责任都推在了我的身上,这些我都知道),你却把我打得遍体鳞伤,几度昏死过去,可你像对待死狗一样对待我,把我拖过去又拖过来。你们使唤我,你们虐待我,在这个家我没有隐私也没有自由,请问我到底是不是你们生的?哦,这个想法也许不太实际,那我问你们,你们究竟有没有拿我当人看?
2012年07月13日 13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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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替他们回答,没有
2012年08月19日 16点08分
这叫“磬竹难书!”
2013年02月13日 03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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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们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死了,离开了这个充满爱与恨的世界。你们一定很高兴,因为你们早就想让我死了,不然以前干嘛一个劲的揍我?上了中学后,我的老师看不下去这一切了,她打电话警告了你们,于是你们就不再动手打我了——改成用杂志扇我,用圆镜砸我?还记得前几天晚上,也就是家长会那天,你们对我一顿谩骂后,爸爸你发疯似的把我往墙上抡,我那时就明白了,原来你们希望我死!后来我想在你们的床上想休息一会儿,可妈妈你一个劲的用脚踹我的头,叫我滚,让我别烦你们,以至于我刚站起来没走几步就笔直的倒下了,我不明白,我考的成绩不好吗?我认为综合来看我发挥的挺好,你们到底要我怎样?考的像你们所说的你们小时候的成绩那么好?然后长大再做一个暴徒,疯狂的虐待自己的儿女?我办不到。我死了,也许你们不高兴,因为你们毕竟失去了一个出气筒,失去了一个奴仆!P.S.:如果说,我死了是被人杀害的,那凶手一定是你们! 20120705
2012年07月13日 13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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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这是孙正雯的遗嘱。 我死后,请把我的遗体(器官组织均可)捐献出去,捐给那些需要的人,还有,请把我的压岁钱(包括我父母私吞、私藏的)捐给山区的孩子们,让他们过得好些,再就是我的那些图书课本也捐了吧,会有人喜欢的。 除此之外,把属于我的一切能捐的都捐了吧。 谢谢了,感激不尽。
2012年07月13日 13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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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个有爱心的孩子,是个现代社会价值观下的牺牲品
2012年08月19日 17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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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新闻------------------------------------------------------------8日下午,一名13岁的女孩从青岛市市南区一座商务楼的7楼跳下身亡。8日下午6点多,孙正雯坠楼的双威商务楼7楼的跆拳道馆是孙正雯一直想去的地方,她觉得在那儿学习跆拳道很酷。位于7楼的跆拳道馆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女孩是从7楼的阳台上跳下去的,因为阳台的围栏齐腰高,所以之前没有上锁,也没有提示标语之类的。“她还留了一个红书包在这儿,里面有3页遗书。”跆拳道馆的工作人员介绍,**到现场后,女孩的父母也来了。记者10日在7楼看到,楼梯的正对面是一个大型阳台,用玻璃门隔开,门上已经上锁,并且贴着“平台危险,请勿进入”的警示。(原帖作者:)这是在新闻里面看到的 如果不是遗书留在了那里 估计她就这样可怜的死掉了 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 一定要严惩她的父母她死的地方时跆拳道馆 那是她想去的地方 她想保护自己 。我受不了了 真的太可怜了
2012年07月13日 13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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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法律上能惩罚他的父母吗?
2012年08月19日 17点08分
这就是中国法律的悲剧,未成年人保护法只是个摆设
2012年08月20日 22点08分
回复 不需要单纯 :法律是不能惩罚的。地球很大哦,可以逃跑的啊,孩子可惜了
2013年01月04日 18点01分
回复 泉边桔梗 :你不明白小孩子没有安全感,能去哪里没有人会像灾区儿童一样同情你
2013年01月04日 19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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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网上出现一封少女的遗书,遗书的作者是孙正雯,大家开始都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看到帖文的当晚,生活在线(青岛一档新闻栏目)播出一则消息:7月8日傍晚,四川路一商务楼下一名花季少女坠楼身亡。” 7月9日17时,在青青岛社区上,一名名为“cooldog122”的网友贴出了一则惊人长篇帖子,讲述一名初中女生自杀的故事。 据了解,帖子中提到的女孩叫孙正雯,住青岛市团岛附近,就读于私立青岛智荣中学。据当地媒体报道,事发当日,孙正雯独自一人来到了位于四川路的双威商务楼7楼,从阳台跳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遗书是手写体,记录在五张彩页纸上,字迹清晰。遗书中提到,她轻生与长期遭到父母毒打有关。遗书称,父母曾经多次查看其信件,禁止她交笔友,更是因为成绩问题和生活中一些琐碎问题,对其进行殴打。
2012年07月13日 13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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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确认死者 系初一学生 昨日,记者就此事与孙正雯生前所在学校私立青岛智荣中学取得联系。学校教师确认孙正雯为该校2011级初一年级学生,对方表示,目前警方已经介入此事,调查结果未公布之前,学校不便透露更多细节。 随后记者拨打了青岛市市南区八大峡***电话。接线**告诉记者,未接到上级通知前,不接受媒体采访。随后记者与青岛市市南区**局宣传部门联系采访事宜,工作人员在电话中称领导一直在开会。
2012年07月13日 13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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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称 女孩死前与家人争吵 昨天,有媒体报道称青岛八大峡***值班**确认,在四川路双威商务楼坠楼的是一名13岁少女,根据现场调查,少女从7楼坠落,当场身亡。据该商务楼传达室的一位中年妇女表示,该女生当时是独自走进了商务楼,然后悄悄的走到7楼的阳台,事发时毫无征兆,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同日晚上约6时40分,***接到一位母亲报案称,她的女儿因为考试成绩的问题与父亲发生了争吵,8日中午离家出走,之后再也没有音讯。该母亲对其女儿体貌特征的描述与坠楼少女比较相似,“这位报案的母亲有可能便是出事少女的家人”。警官表示,目前此案已经上报,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012年07月13日 13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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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同学吧中,与这些同学分别联系。昨日下午,一个号码发来短信,表示同学们要一起去祭奠小孙。机主称是孙正雯的同学,并介绍说其父母脾气不好,家庭条件还算可以。这名同学称,网络上所传遗嘱是孙正雯的笔迹。但是这份遗嘱并非孙正雯生前留给同学的,该同学说“我们也不知道是谁发的。” 这名同学还告诉记者,孙正雯很阳光乐观,很少跟他们说起她在家的遭遇。
2012年07月13日 13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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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正雯生前文章 《我心中的美景》 昨日下午,青青岛社区论坛再爆出一则消息,网友找到了孙正雯生前在校报“学生美文栏目”所发文章。文章中讲述了一个生活片段和她的感悟:炎热的夏天,几名装修工人正在粉刷墙壁,对这些“脏兮兮,全身发酸的工人”小孙抱有警觉,担心他们会入室行窃,从高处俯视监视着他们。在这时,对面四楼同样关注着这些工人小女孩,却抱着另外的态度,专注地仰望着这些挥发着汗臭的工人,最后还给他们送去了矿泉水。文章的最后,她写道“那女孩甜美的笑容,是我心中最美的风景。从那定格的画面中,我读到了真正的平等与美好…… 网友评论:“读罢这篇短文,我心里也充满感动,这个13岁的小女孩对生活充满了热爱和渴望。”
2012年07月13日 13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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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孩子 错生了在天朝 错生了在这样的家庭 一路走好!
2012年07月20日 06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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