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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平是律体诗的大忌(包括长律与排律),要避孤平,历来都是学诗的常识。
孤平是指律体诗的五言句平平仄仄平的第一字用了仄声字(七言句中仄平平仄仄平的第三字用了仄声字),这一点没什么争论,但至于为什么这样就是犯孤平,就没有大家都信服的说法了。一般的解释是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下一个平声字了。七言类推。(王力《诗词格律》)但还是有些问题无法解释,例如七言句中仄平平仄仄平,如果第一字用了平声字,那么这个句子除了韵脚外,还有两个平声字,但也是犯孤平,为什么?还有平起仄收的五言句可以是中平平仄仄,也可以将三四二字互换位置(即平平仄平仄),但此时第一字不再是可平可仄,必须为平,这一点也很难解释。
考虑以上所说情况,可见王力先生的说法并不正确。关于这一点,林克胜先生在《诗律详解》里说到:“平声字在句中,单用为孤,联用方为不孤。”个人以为这种说法很能说明问题。比如平仄仄平仄仄平这个句子,虽然出韵脚以外有两个平声字,但都是单用,所以仍然说它犯孤平。再比如平平仄平仄,如果第一个字用了仄声字,那么除了韵脚以外的两个平声字也不相联(不过倒是没人说这也是孤平)。
还有一个问题,仄起仄收的五言句中仄平平仄第三字(即中仄仄平仄)或是第四字(即中仄平仄仄)亦或是三四两字用了仄声字(即中仄仄仄仄)都不算孤平,也只算拗句,不算孤平。这是因为在诗中仄脚句属于出句,本来就是要将声调往下压,仄声字较多也无大碍。但平脚句则不同,平脚句要押韵,要将声调扬起,平声字少了读起来就会重心不稳。即出句偏倚于仄,对句依赖于平。
至于孤平的救法,只有本句自救一种方法。即在五言的第三字、七言的第五字补一个平声字。这样句中仍有联用的平声字。例如:
举头闲望奢。举字出,闲字救。(陈与义 金潭道中)
数花摇翠藤。数字出,摇字救。(赵师秀 岩僧居)
水上禹书寒磬清。禹字出,寒字救。(梅尧臣 送乐职方知泗州)
日暮拥阶黄叶深。拥字出,黄字救。(韩驹 和李上舍冬日书事)
观察唐宋人诗句,单独用这种救法的很少,一般会在出句里做一些配合,即出句该为中仄仄平仄或中仄平仄仄(这二种都是拗句,其救法就是在对于的第三字用一个平声字,其中中仄仄平仄是半拗,可救可不救。所以可说这里的出句与对句是互救)。例如:
沈约台榭故,李衡墟落存。出句榭字出,对句墟字救;对句李字出,墟字救。(刘禹锡 武陵书怀)
相识仍远别,欲归翻旅游。出句远字出,对句翻字救;对句欲字出,翻字救。(高适 别韦五)
嗜酒渐婴渴,读书多欲眠。出句渐字出,对句多字救;对句读字出,多字救。(司空曙 江园书事)
野桃含笑竹篱短,溪柳自摇沙水清。出句竹字出,对句摇字救;对句自字出,摇字救。(苏轼 新城道中)
溪声独带夜来雨,山色渐分云外霞。出句夜字出,对句云字救;对句渐字出,云字救。(李弥远 渡横溪)
至于这些拗句的出现,多数是由于不得已而为之,但有时恐怕是诗人故意如此,因为这样有时能形成一种峭拔的格调,以显出格调的高古。甚至有人故意破坏律体而不救。如唐人刘脊虚的《阙题》:
道由白云尽,春与青溪长。
时有落花至,远随流水香。
闲门向山路,深柳读书堂。
幽映每白日,清辉照衣裳。
这首诗的颔联与颈联合律且对仗工整,但首尾联故意破坏律格,以配合诗内容的古意。当然这些都是初学者不宜效仿的了,也是一点题外话。
参考资料:王力《诗词格律》,中华书局。
王力《汉语诗律学》,上海教育出版社。
林克胜《诗律详解》,商务印书馆。
俞陛云《诗境浅说》,北京出版社。
2012年07月12日 08点07分